证券代码:300029 证券简称:天龙光电 编号:2010-033
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新乡数控申请委托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委托贷款概述
1.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拟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乡支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签署委托贷款协议,本公司委托浦发银行贷款1,000万元给新乡市华盛天龙数控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乡数控”),用于补充企业流动资金。委托贷款期限为12个月(自委托贷款手续完成、委托贷款发放之日起计算),委托贷款年利率为基准利率5.31%,银行手续费0.15%。委托贷款于2010年8月和2010年11月分为两次发放,每次500万元。
2.本次委托贷款协议合同自签订并经过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3.新乡数控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本次委托贷款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交易方介绍
1.借款人名称:新乡市华盛天龙数控设备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河南省新乡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新飞大道1018 号;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法定代表人:张万进
5.注册资本:456 万元;
6.经营范围:电子材料加工设备、太阳能材料加工设备、机械设备生产、加工、销售、经济信息咨询服务(以上经营范围中凡涉及专项许可的项目凭许可证和相关文件经营);
7.股权结构:天龙光电持股比例51%,其他股东张万进等7位自然人持股49%. 8.财务状况: 2009年12月末经审计资产总额2477369.01元,负债总额
-217000.37元,净资产 2694369.38元,资产负债率-8.76%。2009年度及2010年1-7
月,新乡数控未发生借入委托贷款业务,截止2010年7月末新乡数控无委托贷款余额。
三、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委托浦发银行贷款1000万元给新乡数控用于补充企业流动资金。委托贷款期限12个月,自委托贷款手续完成、委托贷款发放之日起计算,委托贷款年利率为5.31%。
四、拟签订委托贷款合同的主要内容
1、委托贷款金额:
合同项下的贷款为委托贷款,贷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仟万元整。
2、委托贷款用途:
合同项下委托贷款将用于新乡数控补充企业流动资金,以尽快实现多线切割机的批量销售。
3、委托贷款期限:
合同项下贷款期限为12个月,自委托贷款手续完成、委托贷款发放之日起计算。
4、委托贷款利率:
合同项下委托贷款利率为5.31 %。
5、委托贷款的发放与回收:
本公司在浦发银行开立委托贷款结算账户,由浦发银行负责拨付和回收委托贷款资金事宜。按月付息,到期一次还清本金。
五、委托贷款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委托贷款的目的
新乡数控作为天龙光电的控股子公司,是公司实施多线切割机研发、制造和销售的重要平台,目前新乡数控的研发工作已经取得相当进展,本次委托贷款有利于尽快实现产品的批量销售,符合公司战略。
2.风险安排
新乡数控新产品推广的风险,目前新乡数控研发进展顺利,并有意向性订单,总体风险可控。新乡数控张万进等7位自然人股东以所持49%股份质押给公司,承担相应风险,并出具承诺。
3.对公司的影响:
新乡数控的主要产品为多线切割机。公司在保证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的情况下,利用自有资金通过委托银行贷款给控股子公司新乡数控,有利于公司在光伏和光伏设备行业寻求新的盈利增长点,并且在多线切割这一重要光伏的产品上打破国际垄断。
公司目前不存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也不存在其他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及委托贷款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拟签订的委托贷款合同文本;
3、新乡数控股东承诺。
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