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6日,昆明市建设局对《昆明市太阳能与建筑一体化管理规定》进行听证。《规定》在明确新建住宅须统一安装太阳能的同时,对违规行为也做出了相应处罚:其中房地产开发企业违反规定,擅自建设或将项目投入使用的,将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违反规定的,将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该《规定》将“废除”原有层高限制,对昆明建筑节能作出新的硬性要求。(编辑:xiaoy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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