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城市住宅建设中,逐步将太阳能系统充分开发利用起来,可谓是一举多得,前景很好。
一是太阳能是一种无处不在、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洁净无污染的能源,若能广泛利用,可以节约大量不可再生的石油、煤炭资源。据初步测算,每户人家在每一个采暧期,可相当于节约3000多度电的能量,一个中等城市可节约上万吨煤的能量,这是一项“全民节约,共同行动”的具体措施。
二是节能减排,保护环境,改善人类生存空间,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性发展。
三是太阳能设施既有集热器的作用又具有防水隔热的作用,若能把建筑物与太阳能设施放到一起考虑,实现相互间的有机结合,便可节约投资,保持建筑物的整体美观性不受破坏,实现太阳能与建筑一体化,太阳能助推城市住宅花园化,不仅节能而且美观。
国家已出台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如《可再生能源法》和国家发改委、建设部《关于加快太阳能热水系统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都要求积极地运用太阳能。山东省济南市已在全国率先推行城市住宅建筑太阳能化,并出台了“太阳能与建筑一体化”的相关规定,新建多层住宅将必须按要求安装太阳能设施。这一作法值得学习和推广。
为了在城市建设中推广应用太阳能系统(不仅仅有热水系统,还有如太阳能照明系统等等),特提出建议:
一、各级各类城市应高度重视太阳能的开发利用工作,组织专班赴山东省济南市考察学习,并出台相关的规定、规划和办法,做好有关宣传。城市建设的各相关部门要制定具体措施和方案,逐步稳妥地推行。
二、各级房屋开发建设的部门和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在进行规划设计和建筑施工时,应根据国家、省、市相关技术标准,结合工程具体特点,进行太阳能系统与建筑一体化设计与施工方面的配合工作。
三、地方财政应拿出一部分资金给予适当的扶持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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