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西省副省长洪礼和对省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报送的《关于我省太阳能资源开发利用情况的调研报告》作出批示,表示省政府已将光伏产业列入过千亿的三大产业之一,并组织专门力量对光伏产业发展进行深入研究,要求省发改委、经贸委、信息产业厅及新余市政府就报告所提建议进行专题研讨。
为推动江西省太阳能开发利用工作,省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联合省气象局组成专题调研组,先后赴甘肃、西藏和福建等3个不同类型的省、自治区,以及本省新余市、泰和县等地,对太阳能开发利用现状、产业化情况、已取得的社会经济效益、相关支持政策等情况进行了调研。
调研组了解到,江西省属于太阳能资源可开发利用区。据测算,江西省每年接收的太阳能总辐射量相当于268亿吨标煤或2700个三峡电站的年发电量,有较大的开发利用潜力。目前,我国太阳能光伏发电等其它应用形式尚处于起步阶段,大多数已建成的光伏发电项目是为了解决电网覆盖盲区的用电问题,产业化程度低。由于多种原因,江西省太阳能开发利用相对滞后,尚未制定太阳能发展规划和相应的配套政策,总体规模较小,应用形式较单一,在太阳能与建筑一体化、太阳能光伏发电等方面仍是空白,还没有太阳能应用设备企业。
针对上述问题,调研组对江西省加快太阳能开发利用步伐提出了7点建议:由省发改委牵头编制江西省太阳能资源开发利用事业发展规划;制定相应的政策法规,采取积极的鼓励措施,促进太阳能开发利用;成立专门机构,加强统筹管理,保证太阳能产业快速、健康发展;设立太阳能开发利用专项基金,加强相关科研;构建太阳能资源监测网,获取科学的太阳辐射资料;开展太阳能精细化区划,科学划分太阳能资源储量场;加强太阳能预报、监测、评估技术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