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6日,国家发改委、工信部、国际能源局联合印发的《国家级零碳园区建设名单(第一批)》指出,经园区申报、地方推荐、专家评审、部门会商等程序,确定了国家级零碳园区建设名单(第一批),共纳入包括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天津港保税区、河北保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在内的52个园区。同时指出,要积极支持国家级零碳园区建设,在资金安排、要素保障、技术支持、金融服务等方面给予必要支持,推动绿电直连、新能源就近接入增量配电网等绿色电力直接供应模式在国家级零碳园区落地,鼓励和支持相关园区因地制宜开展技术创新、政策创新、商业模式创新。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印发《电力中长期市场基本规则》的通知(发改能源规〔2025〕1656号),其中提到,除执行政府定价的电量外,电力中长期市场的成交价格应当由经营主体通过市场形成,第三方不得干预。
现将第二批省级零碳园区和以园区为载体一体推进工业领域合同能源管理省级试点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向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环资处反映,反映方式以来人或署名来信(包括电子信函),对匿名方式提出异议的不予受理。
12月23日,广东省能源局发布公告,公布该省2025年第四季度分布式光伏接网消纳困难区域名单及低压配电网接网预警等级。
12月24日,陕西省公示2025年风、光指标竞配结果,规模10.09GW,其中光伏1.62GW、风电8.47GW。
12月22日,福建省厦门市工信局发布《关于开展智能光伏典型案例征集工作的通知》,要求有意向申报的企业按照通知要求,于2026年1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和电子版光盘)报送至市工信局电子信息处(邮寄请通过EMS)。
通知提到,新能源发电企业纳入省级电网(含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西新电力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平衡的新能源发电项目(包括陆上集中式光伏发电和集中式风电、海上风电项目,以及分布式光伏发电和分散式风电项目,下同)全电量参与市场化交易。分布式光伏发电和分散式风电项目完成市场注册,由虚拟电厂运营商聚合后可直接参与市场化交易。
12月23日,河北省发改委发布公告,对该省2025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拟调整情况进行公示。公告显示,此次共有14个光伏、风电项目拟取消,合计装机122.299万千瓦,其中光伏45.899万千瓦、风电76.4万千瓦。
12月24日,云南省发改委、能源局联合下发《云南省2025年第三批新能源项目开发建设方案的通知》。根据文件,本次下发风、光指标规模总计14.07GW,其中光伏7.74GW,风电6.34GW。
《方案》指出,绿电直连项目按照“以荷定源”原则,科学确定新能源电源类型和装机规模,确保新能源年自发自用电量占总可用发电量比例不低于60%,占负荷侧总用电量比例不低于30%,逐年提高不低于1.5个百分点,2030年前达到35%以上。上网电量占总可用发电量的比例不超过20%。在新能源消纳困难时段,原则上项目不应向公共电网反送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