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7日,某新能源公司在办理光伏并网业务时,向南方电网云南文山马关供电局仁和供电所提交的房产权属证明材料中,所盖属地政府公章被业扩人员识别为疑似伪造。经工作人员两次核查、企业补报材料仍未纠正,仁和供电所随即联合属地政府核实,确认公章及全部相关材料均系伪造。属地政府已将该线索移交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供电所全程配合完成取证。事件暴露出业扩资料审核环节的风险隐患,仁和供电所将以此次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压实审核责任,完善资料核验闭环管理机制,重点防范虚假报装与材料造假问题,切实筑牢业扩领域廉政防线。(198字)
国家能源集团内蒙古电力有限公司于6月4日发布声明,指出近期有不法分子冒用该公司名义及人员身份,对外虚假发布新能源项目合作、招标等信息。涉事项目共三个,总规模达2.5GW,包括神华包头煤制烯烃升级示范项目、吉林松原乾安县安宇乡1GW风电项目,以及内蒙古乌拉特后旗1.5GW光伏发电项目。声明强调,上述项目均非该公司授权开展,公司从未委托任何第三方机构或个人进行相关项目开发、招标、洽谈或收费活动。为防范风险,公司提醒各潜在投标人提高警惕,切勿轻信网络上未经核实的招标及中标信息,避免遭受经济损失。
终究,2026年,扑面而来的反内卷、大洗牌与深度调整,以下这些类型的企业可能随时倒下。光伏行业已爆出多起财务造假事件,有的事件已被证监会立案调查。上市企业财务造假可能面临多方的严重后果,比如行政处罚甚至相关责任人刑事处罚,企业面临退市风险,股价暴跌,融资艰难,同时声誉受损,陷入行业信任危机,最终给企业带来毁灭性的打击。
公司及实控人廖志远等5名责任人被合计处以2350万元罚款,廖志远、张忠安被采取6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光伏跨界扩张中的违规乱象终被监管定性。经查,*ST沐邦的违法事实直指光伏业务核心。同时,因违法情节严重,廖志远、张忠安被处以6年证券市场禁入,禁入期间不得在任何机构从事证券业务或担任上市公司董监高职务。*ST沐邦表示,本次处罚不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目前生产经营正常。
经监管查明,*ST沐邦的违法事实主要涉及三大方面。基于上述违法事实,江西证监局拟作出行政处罚:对*ST沐邦责令改正、警告并罚款700万元;对廖志远警告并罚款800万元,对张忠安罚款350万元,对财务总监汤晓春罚款200万元,对张忠华、黄美亮各罚款100万元。*ST沐邦表示,相关违法违规行为不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目前生产经营正常。
1月16日晚间,京山轻机(SZ:000821)公告称,因2018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公司股票将自1月20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变更为“ST京机”,日涨跌幅限制为5%,且1月19日将停牌一天。
1月16日,京山轻机发布公告,公司股票将自2026年1月20日(星期二)开市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京山轻机”变更为“ST京机”;股票代码不变,仍为“000821”;股票交易日涨跌幅限制为5%。京山轻机披露的2018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因此,公司股票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但不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九章第五节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情形。
有投资者提问:“请问永清环保在2024年发布公告签订印尼EPC 2.7亿元合同,而在2024年定期报告显示合同终止,请详细说明具体情况,是否为虚假合同。”
近日,有投资者在深交所互动易向永清环保提问:永清环保在2024年发布公告签订印尼EPC2.7亿元合同,而在2024年定期报告显示合同终止,该合同是否为虚假合同?永清环保回复称,2024年3月公司控股孙公司与印尼德信钢铁签署的2.7亿元分布式光伏项目合同真实合法,签约后已开展现场勘测、方案设计等前期筹备工作并于2024年8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融资性保函申请进展。终止事宜与对方友好协商并合规披露,对公司经营无重大影响。
9月12日,已退市的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公司收到内蒙古证监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因在2016年至2023年期间存在财务造假、关联担保、资金占用等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及欺诈发行债券行为,内蒙古证监局拟对公司、控股股东及29名相关责任人处以3.75亿元罚款,并对部分责任人员采取市场禁入等措施。同日,亿利洁能还发布公告称,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于9月10日对其控股股东亿利集团立案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