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永清环保(300187)在深交所互动易平台上,针对投资者提出的问题作出了回应。
有投资者提问:“请问永清环保在2024年发布公告签订印尼EPC 2.7亿元合同,而在2024年定期报告显示合同终止,请详细说明具体情况,是否为虚假合同。”
对此,永清环保回应称,该合同真实合法。合同终止主要系因项目涉及的外部审批流程及项目配套条件衔接未达预期,导致项目推进的核心客观条件未能如期达成。

从签约到终止:2.7亿光伏项目告吹
事实上,该引发争议的合同签订于2024年3月。
彼时,永清环保发布公告称,旗下控股孙公司印尼德之清新能源有限公司与印尼德信钢铁有限公司正式签署了《印尼德信钢铁有限公司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能源管理协议》。
根据协议,该项目预计总成本为2.7亿元人民币。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商业运维起始日起算15年的期限,或按照协议约定变更后的期限。
按照协议,印尼德信钢铁将提供位于印尼某园区的场地或屋顶和必要的构筑物、公用部分、配套设施用于建设、安装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并优先使用该发电设备所发电能。
签约后,永清环保开展了现场勘测、方案设计等前期工作,并于2024年8月披露了融资性保函申请进展,项目推进看似顺利。
然而,2024年定期报告却显示该合同已终止。公司解释称,终止原因主要是项目涉及的外部审批流程及配套条件未能如期落实,导致项目推进的核心客观条件无法达成。
永清环保表示,该合同真实合法,终止系与对方友好协商决定,并依法依规进行披露,对公司经营未产生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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