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发改委,能源局等十部门联合印发四川省电能替代推进方案(2022—2025年),明确了四川省电能替代六大重点任务,要求稳妥有序扩大电气化终端用能设备使用比例,支持具备条件的工业企业、工业园区建设工业绿色微电网,加快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等一体化系统开发运行。以下为方案全文:四川省电能替代推进方案(2022—2025年)为提升全省终端用能清洁化、低碳化、电气化水平,充分将我省清洁能源优势转化
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关于印发第二批工业园区绿色供电项目清单的通知内能新能字〔2023〕11号各盟市能源局,各有关盟市发展改革委,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国网内蒙古东部电力公司: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园区绿色供电项目实施细则(2022年版)》要求,我局组织专家对各盟市申报的第二批工业园区绿色供电项目方案进行了评估,全区有13个项目纳入自治区第二批工业园区绿色供电项目清单,共配建新能源规模347
1月3日,广东珠海发展和改革局印发了《珠海市光伏电力发展规划(2022-2025年)》的通知。通知显示,到2025年,全市光伏发电新增装机规模约370万千瓦,其中,统筹开发集中式光伏装机约348万千瓦,推动各类社会主体开发分布式光伏装机约22万千瓦。同时加快形成以高端光伏制造、新型储能装备、光伏发电示范应用为主的特色光伏产业体系,打造省内最大的光伏组件生产基地和智能运维制造基地。屋顶分布式开发包括
反馈国家能源局(电力安全监管司)。国家能源局综合司2022年11月28日政策解读:《关于加强直流输电系统安全管理的通知》《防止直流输电系统安全事故的重点要求》政策解读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
2023年1月5日,四川省人民政府网发布《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将实施十项重点行动。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府发〔2022〕37号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现将《四川省碳达峰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2022年12月31日(本文有删减)四川省碳达峰实施方案为深入
1月3日,浙江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再次征求《浙江电力现货市场基本规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通知提到,发电企业原则上以机组为单位参与市场,并且符合环保超低排放相关要求。联合循环等不适合分成单台机组参与交易的可虚拟为一台机组参与市场。非统调电厂、光伏、风电站等新能源发电企业原则上以场站为单位注册,作为一个单元参与市场。根据电力市场运营和发展需要,逐步探索建立风电、光伏、抽水蓄能和独立储能等参与
日前,四川省人民政府印发四川省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大力发展风电、光伏发电,重点推动凉山州风电基地和“三州一市”光伏发电基地建设,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建设分散式风电。加快打造金沙江上游、金沙江下游、雅砻江、大渡河中上游4个水风光一体化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基地,同步推进其他流域水库电站水风光多能互补开发。加快智能光伏产业创新升级和特色应用,创新“光伏+”模式,推进光伏发电多元布局。因地制宜推动生物质能
1月4日,内蒙古能源局官网发布“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关于实施兴安盟京能煤化工可再生能源绿氢替代示范项目等风光制氢一体化示范项目的通知”。通知显示: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和《内蒙古自治区风光制氢一体化示范项目实施细则(2022年版)》有关要求,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计划实施兴安盟京能煤化工可再生能源绿氢替代示范项目等15个风光制氢一体化示范项目。具备实施条件
1月3日,贵州省能源局印发《贵州省能源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积极推进光伏发电多元化发展。在太阳能资源较好的毕节、六盘水、安顺、黔西南、黔南等市(州)打造百万千瓦级大型光伏基地,大力推进光伏基地建设。以大型水电基地及现有(规划)火电厂为依托,积极推进多能互补发展。统筹本地消纳和外送,建设乌江、北盘江、南盘江、清水江流域四个水风光一体化可再生能源综合基地;充分利用我省火电厂富裕通道容量
12月30日,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贯彻落实〈计量发展规划(2021—2035年)〉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提到,推动绿色能源应用。推动氢能在京津冀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城市群开展示范应用,开展氢能关键计量技术研发,填补加氢设施计量能力空白,加强氢气微量/痕量杂质检测分析能力建设。推动基于智能测量设备的分布式光伏组件运行数据可观可测技术研究,实现光伏出力的有效预测和柔性控制。支撑低碳能源系统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