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商务租赁形式的公共机构办公建筑 不列入分布式光伏项目清单

来源:江苏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发布时间:2022-10-02 00:03:16

9月29日,江苏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发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机构分布式光伏系统建设的通知》,文件提出,各级机关事务主管部门负责牵头推进本地区公共机构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建设工作,组织本地区党政机关及所属公共机构开展项目建设。各级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系统主管部门负责推进各自系统内公共机构开展项目建设。各级发展改革部门负责优化审批流程,鼓励对公共机构集中统一组织建设的分布式光伏项目实行整体打包备案。各级财政部门负责落实相关财政支持政策,鼓励有条件的地区通过财政补贴等方式助力分布式光伏发展。各地区电力公司负责优化接网服务,密切配合相关部门、单位做好配电网络接入准备,确保安全稳定运行。各级公共机构要研究分析本单位建设条件,积极主动配合相关部门工作。

各级行政中心集中办公区和已完成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权属统一登记的建筑,由本地区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统一组织项目建设,相关单位应予以配合;党政机关其他建筑由产权方或管委会主任委员单位,组织使用单位合法合规确定实施主体,在各方认可前提下亦可由本地区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统一组织项目建设。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系统公共机构,如无法自行开展项目建设,可由本地区系统主管部门明确实施主体或集中统一组织项目建设。商务租赁形式的公共机构办公建筑,不列入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清单。

全文如下:

关于推进全省公共机构分布式光伏系统建设的通知

(苏事管〔2022〕91号)

各设区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省级机关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决策部署,提升全省公共机构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开发应用水平,促进公共机构领域绿色低碳转型,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入开展公共机构绿色低碳引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苏办厅字〔2022〕46号)精神,以及《江苏省“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专项规划》(苏发改能源发〔2022〕685号)相关安排,现就推进我省公共机构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建设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践行“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聚焦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坚持市场主导和政府引导相结合,充分利用公共机构建筑屋顶、立面、车棚顶面等适宜场地空间,有力推进各级、各地区公共机构光伏发电系统建设,为全社会发挥示范表率作用。

二、基本原则

(一)整体谋划,分步推进。全面梳理不同地区、不同类型公共机构可用于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的场地资源,统筹谋划整体推进方案。采取以大带小、优势互补的方式集中统一组织,成熟一批开发一批,分步有序实施。

(二)因地制宜,宜建尽建。充分考虑光伏发电与周边环境景观相融合,客观评估可行性、经济性,因地制宜开展项目建设。公共机构新建建筑和既有建筑,应本着宜建尽建的原则布设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

(三)依托市场,创新机制。坚持市场主导和充分竞争的原则,加强配套政策措施的协同配合,调动全社会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的积极性。在符合法律法规基础上,择优引入社会资本,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发展模式。

(四)规范建设,确保安全。严格执行《公共机构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建设指南》,认真落实项目开发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选址、设计、施工、并网和运维等全过程安全管理,提高设施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三、主要目标

到2025年,公共机构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应用工作有力推进,可再生能源应用比例有效提升。公共机构新建建筑可安装光伏屋顶面积力争实现光伏覆盖率达到50%,既有建筑宜建尽建。2023年底前,全省开展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工作的地区,党政机关可建面积的建设比例不低于50%,学校、医院等其他类型公共机构可建面积的建设比例不低于40%。

四、职责分工和实施主体

各级机关事务主管部门负责牵头推进本地区公共机构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建设工作,组织本地区党政机关及所属公共机构开展项目建设。各级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系统主管部门负责推进各自系统内公共机构开展项目建设。各级发展改革部门负责优化审批流程,鼓励对公共机构集中统一组织建设的分布式光伏项目实行整体打包备案。各级财政部门负责落实相关财政支持政策,鼓励有条件的地区通过财政补贴等方式助力分布式光伏发展。各地区电力公司负责优化接网服务,密切配合相关部门、单位做好配电网络接入准备,确保安全稳定运行。各级公共机构要研究分析本单位建设条件,积极主动配合相关部门工作。

各级行政中心集中办公区和已完成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权属统一登记的建筑,由本地区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统一组织项目建设,相关单位应予以配合;党政机关其他建筑由产权方或管委会主任委员单位,组织使用单位合法合规确定实施主体,在各方认可前提下亦可由本地区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统一组织项目建设。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系统公共机构,如无法自行开展项目建设,可由本地区系统主管部门明确实施主体或集中统一组织项目建设。商务租赁形式的公共机构办公建筑,不列入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清单。

五、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机关事务主管部门、发展改革部门和财政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协同配合,全面落实和组织前期准备、项目建设、运营维护和安全管理各项工作。开展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工作的地区,要做好工作统筹,发挥整体规模效应。

(二)统筹制定推进计划。2022年底前,各设区市、系统主管部门完成对本地区、本系统公共机构建筑空置的屋顶、立面、车棚顶面等适宜场地空间的普查统计,切实摸清所辖公共机构建筑已建光伏面积(装机容量)、可建光伏面积等情况底数,夯实工作基础,统筹制定推进计划,填写有关调研统计表(见附件)报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备案。鼓励邀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参与相关调研工作。

(三)择优选择开发企业。各设区市、系统主管部门按计划指导相关实施主体,进一步规范分布式光伏项目投资开发秩序,结合实际,通过合作、招标等方式择优选择实力雄厚、可持续开发能力强的投资企业,有序开展项目建设。坚决制止开发权转让等项目投产前的投机行为。

(四)注重使用运营安全。项目实施运营过程中,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对分布式光伏项目投资、建设、运维主体的资质管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选用安全可靠技术,设计和建设光伏发电设施,确保电气安全、消防安全、房屋结构安全以及施工运营安全。

(五)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各设区市、系统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公共机构在全社会的示范引领地位,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广泛宣传工作成效和典型经验,营造良好推进氛围,引导全社会积极参与、共同推进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

(六)定期梳理推进情况。各级机关事务主管部门要会同各系统主管部门,定期梳理、盘点本地区公共机构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建设推进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推进过程中的困难问题。省级公共机构推进情况由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会同相关部门定期梳理。

江苏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江苏省财政厅

2022年9月28日

360截图20220930164946680.jpg



索比光伏网 https://news.solarbe.com/202210/02/359840.html
责任编辑:zhangwei_009
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版权声明:

本站标注来源为“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索比咨询”的内容,均属www.solarbe.com合法享有版权或已获授权的内容。未经书面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转载、复制、传播等方式使用。

经授权使用者,请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在显著位置标注来源,未经允许不得修改内容。违规者将依据《著作权法》追究法律责任,本站保留进一步追偿权利。谢谢支持与配合!

推荐新闻
3.42元/W!湖北7.567MW分布式光伏EPC中标结果公示!来源:光伏盒子 发布时间:2026-07-20 08:55:23

本文介绍了湖北际华三五零九纺织有限公司7.567MW分布式光伏项目EPC中标结果。该项目位于湖北省孝感市汉川市,利用厂区屋顶建设光伏发电系统,总装机容量为7567.36kWp,拟安装11824块640Wp光伏组件,并配套新建一套后台监控系统。项目由武汉数智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招标,经公示,中标单位为湖北旷轩鼎廓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武汉华源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中标价为25883532.34元,折合单价约3.42元/瓦。

2.27元/W!江苏泰州5.796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中标结果公示来源:光伏盒子 发布时间:2026-07-20 08:53:57

本文介绍了江苏泰州一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EPC总承包中标结果。该项目为大唐扬动股份有限公司5.796MW分布式光伏项目,由大唐泰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招标,建设地点位于泰州市姜堰区。经公示,湖南省工业设备安装有限公司中标,中标金额为1321.0458万元,折合单价2.27元/瓦。该价格体现了当前分布式光伏EPC市场的成本水平,也反映出项目在规模、地域及实施条件等方面的综合特征。作为典型的工商业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其建成投运后将有助于提升当地清洁能源消纳能力与企业绿电使用比例。(198字)

湖南东安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我县2026年三季度分布式光伏可开放容量的公示来源:东安县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时间:2026-07-17 16:02:38

东安县发展和改革局于2026年7月15日公示了该县2026年第三季度分布式光伏可开放容量,核定为0.1357万千瓦。该数据依据湖南省发改委等三部门联合印发的湘发改能源规〔2025〕843号文件,以及永州市发改委关于发布全市当季可开放容量的统一部署制定。测算工作由国网东安供电公司具体实施,并经东安县发改局班子会议审议确认。公示旨在落实上级关于规范分布式光伏管理、有序引导项目开发的要求,保障电网安全与新能源消纳能力相匹配,同时向社会公开透明地提供容量信息,为相关投资主体开展项目前期工作提供依据。

1.48元/W!陕西5.99MW分布式光伏EPC中标结果公示!来源:光伏盒子 发布时间:2026-07-17 09:16:36

本文介绍了陕西华能中钢集团西安重机有限公司5.99MW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EPC工程的中标结果。该项目由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招标,建设地点位于陕西省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泾渭工业园中钢路1号。项目利用厂区约59850平方米屋顶资源,直流侧装机容量6.47776MWp,交流侧装机容量5.99MW,系统容配比为1.081。发电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经重新招标,安徽孚铭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以958.71万元中标,折合单价约1.48元/瓦。中标结果于7月15日公示。(199字)

2026年山东绿电直连新政深度解读:红区配储可并网 分布式光伏消纳迎新路径来源:索比光伏网 发布时间:2026-07-16 11:45:13

本文深度解读山东省于2026年7月8日出台的《关于加强和规范绿电直连发展的通知》,该政策是国家绿电直连688号文后首个省级落地细则。针对山东作为全国光伏装机第一大省所面临的分布式光伏消纳难、电网红区扩容受限等现实问题,新政明确:在电网无开放容量区域,满足配储、全自发自用及四项安全技术指标前提下,可新建分布式光伏;将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与绿电产业园纳入统一管理,打通多用户绿电直供路径。政策提出四大关键导向:红区破局激活存量屋顶资源;拓展海上油气田、港口、算力中心等新型应用场景;设定60%自用率、20%上网比例等硬性约束,强制配置储能;明确配套储能不得独立入市,聚焦源荷匹配与自用提升。

关于公开征集肇庆市石牌居委会97.92kWp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单位的报名公告来源:广东金叶集团 发布时间:2026-07-16 09:58:30

广东金叶新能源就肇庆石牌居委会97.92kW分布式光伏项目公开征集EPC总承包单位,采用BIPV棚式钢架安装,执行“自发自用、余电上网”,工期60天。单瓦限价3.487元,报价截止7月17日17:30。要求电力施工总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及承装(修、试)五级及以上许可证,接受联合体投标。

河南新乡中航国际4.5MWp分布式光伏电站EPC招标!来源:光伏盒子 发布时间:2026-07-16 09:02:46

本文介绍了河南新乡中航国际4.5MWp分布式光伏电站工程总承包(EPC)项目的公开招标信息。项目由中航国际成套设备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人,资金全部来自企业自筹,选址于新乡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南区(新乡市红旗区牧野大道南段2399号)。工程拟利用约4万平方米厂房屋顶及5500平方米规划用地建设光伏电站与光伏车棚,规划装机容量不低于4.5MWp,采用N型单晶硅防积灰组件和组串式逆变器,优先按“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并网。招标范围涵盖设计、采购、施工、荷载鉴定、屋面防水、并网接入、手续办理、系统调试、验收移交及质保服务等全过程EPC工作,并明确在荷载或生产条件受限时允许实际装机容量低于规划值。

河北电网分布式光伏装机容量突破2500万千瓦来源:河北新闻网 发布时间:2026-07-15 10:13:34

截至6月底,河北电网分布式光伏装机容量达2502.53万千瓦,占区域电源总装机的27%,标志着其绿色能源发展迈入新阶段。“十四五”以来,国网河北电力通过规划引导、基建升级与技术创新三方面协同发力:一是坚持规划前置,滚动开展配电网可开放容量分析,科学引导项目向承载力充裕区域布局,并优化并网技术规范与业务流程;二是加大配网投资,年均中低压配电网投入超70亿元,重点改造农村薄弱电网,缓解反向送电导致的设备重过载问题;三是推进微电网示范建设,如平山营里、邯郸涉县等项目,有效平抑功率波动、提升末端电压质量与就地消纳能力,为新型配电体系建设提供实践样本。

2.79元/W!天津18.81MW分布式光伏项目EPC中标结果公示来源:光伏盒子 发布时间:2026-07-15 10:00:05

本文介绍了华能华北分公司杨柳青热电公司长城天津哈弗汽车厂分布式光伏项目EPC总承包的中标结果。该项目位于天津市开发区,规划直流侧装机容量为18.81MWp(即18800.18kWp),由天津华能杨柳青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招标人发起。经公开招标,华兆电力科技(天津)有限公司中标,中标金额为5249万元,折合单价为2.79元/瓦。该价格反映了当前分布式光伏EPC市场的单位投资水平。文章主要呈现了项目的基本信息、实施主体、中标方及关键经济指标,属于典型光伏工程招投标结果公示类信息。

重磅|浙江出台工业光伏新政:新建厂房光伏100%全覆盖,"十五五"新增1000万千瓦来源:索比光伏网 发布时间:2026-07-14 13:58:00

浙江省出台《工业领域光伏开发建设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首次以省级政策形式明确工业光伏强制性建设要求:在“十五五”期间,全省新建工业厂房可利用屋顶须100%安装光伏,存量厂房实行“能装尽装”,五年内新增装机容量目标为1000万千瓦。该政策将光伏配套纳入工业用地出让合同,并与竣工验收挂钩;各地市目标已细化分解,宁波、杭州分别承担175万千瓦和130万千瓦的最高任务。与此同时,同期落地的电价政策调整,使光伏发电高峰时段与电价低谷期重合,导致度电收益理论降幅最高达32%。文件还涉及六种开发模式选择及“四同步”机制落地等实操问题,政策目标与经济可行性之间的平衡成为关键挑战。(198字)

7家不合格!关于铜仁高新区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招商资格审查合格单位的公示来源:铜仁高新区 发布时间:2026-07-14 09:10:24

本文公示了铜仁高新区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招商资格审查结果,明确7家单位未通过审查。为规范招商准入流程,主办方依据《铜仁高新区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招商二次比选公告》对意向报名单位开展资格审查。公示期为2026年7月10日至13日,期间通过审查的企业须足额缴纳50万元招商比选保证金至指定财政专户;逾期或未足额缴纳者视为自动放弃比选资格。中标企业保证金自动转为项目保证金,未中标企业保证金将于比选结果公示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原路径无息退还。公示期内,相关异议须以加盖公章或签名的书面形式提交至铜仁高新区经济发展组,并附有效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