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严格海上光伏项目用海审批 落实海域有偿使用

来源:烟台市人民政府发布时间:2022-10-02 00:01:01

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获悉,9月30日,山东省海洋局发布《关于推进海上光伏发电项目海域立体使用的通知》,文件指出,鼓励桩基固定式海上光伏发电项目与围海养殖、盐田、电厂温排水区、风电场等实施立体综合开发利用。项目用海选址应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分区及用途管制要求,严禁在生态保护红线区,牡蛎礁、海草床等重要海洋生态系统分布区及法律法规、规划明确禁止的海域内建设。国土空间规划批复前,经依法批准的海洋功能区划继续执行,作为项目用海审查的规划依据。

通知明确了合理界定项目用海方式与用海范围。桩基固定式海上光伏发电项目中的桩基和光伏方阵,用海方式为透水构筑物用海,用海范围以项目最外侧光伏板垂直投影外扩10米为界;当光伏方阵垂直投影的外缘线距离最近的围海养殖、盐田的堤坝不足10米时,以堤坝内侧坡脚线为界。项目中的海底电缆,用海方式为海底电缆管道用海,用海范围以海底电缆外缘线向两侧外扩10米为界。

光伏方阵原则上应集中布置,进行整体确权,不得以单个方阵或单块光伏板为宗海单元分散确权;当项目出于避让航道、潮汐通道以及其他项目用海等原因,确需分片布置光伏方阵的,方可按实际分布进行分宗确权。

此外,通知要求,严格项目用海审批。对于未设定海域使用权的海域,海上光伏发电项目和其他类型用海项目进行立体综合开发利用的,各类型用海项目应进行统一设计、整体论证,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报同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各类型项目不属于同一用海主体的,双方应就权属关系、使用年限、生产建设、海域使用权续期及利益补偿等事宜协商一致,在用海申请时附具协调意见。

对于已设定海域使用权的海域,海上光伏发电项目用海单位要和原海域使用权人充分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并在用海申请时附具协调意见。新申请用海与已确权用海批准层级不一致的,应征求原审批部门的意见。在海上光伏发电项目的建设、运营过程中,应维护原海域使用权人合法权益,防止产生海域权属纠纷。

落实海域有偿使用。实施立体综合开发利用的海上光伏发电项目和其他类型项目,应按实际用海类型、方式、面积、使用年限及所在海域的使用金征收标准,分别计征海域使用金。

全文如下:

山东省海洋局关于推进海上光伏发电项目海域立体使用的通知

沿海各市海洋主管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及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的决策部署,探索实施海域立体综合开发利用,支持海上光伏发电产业发展,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现就推进桩基固定式海上光伏发电项目海域立体使用要求如下:

一、规范项目用海选址

鼓励桩基固定式海上光伏发电项目与围海养殖、盐田、电厂温排水区、风电场等实施立体综合开发利用。项目用海选址应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分区及用途管制要求,严禁在生态保护红线区,牡蛎礁、海草床等重要海洋生态系统分布区及法律法规、规划明确禁止的海域内建设。国土空间规划批复前,经依法批准的海洋功能区划继续执行,作为项目用海审查的规划依据。

二、合理界定项目用海方式与用海范围

桩基固定式海上光伏发电项目中的桩基和光伏方阵,用海方式为透水构筑物用海,用海范围以项目最外侧光伏板垂直投影外扩10米为界;当光伏方阵垂直投影的外缘线距离最近的围海养殖、盐田的堤坝不足10米时,以堤坝内侧坡脚线为界。项目中的海底电缆,用海方式为海底电缆管道用海,用海范围以海底电缆外缘线向两侧外扩10米为界。

光伏方阵原则上应集中布置,进行整体确权,不得以单个方阵或单块光伏板为宗海单元分散确权;当项目出于避让航道、潮汐通道以及其他项目用海等原因,确需分片布置光伏方阵的,方可按实际分布进行分宗确权。

三、强化项目海域使用论证

实施立体综合开发利用的海上光伏发电项目,在海域使用论证中,应依据国土空间规划中明确的海域基本功能和兼容功能,充分论证用海活动的规划符合性。要以现行技术导则为基础,增加论证项目立体综合开发利用的必要性、可行性,利益相关者协调一致性,同一空间其他类型用海项目的用海方式、用海面积、使用年限、作业安排等合理性。

四、严格项目用海审批

对于未设定海域使用权的海域,海上光伏发电项目和其他类型用海项目进行立体综合开发利用的,各类型用海项目应进行统一设计、整体论证,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报同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各类型项目不属于同一用海主体的,双方应就权属关系、使用年限、生产建设、海域使用权续期及利益补偿等事宜协商一致,在用海申请时附具协调意见。

对于已设定海域使用权的海域,海上光伏发电项目用海单位要和原海域使用权人充分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并在用海申请时附具协调意见。新申请用海与已确权用海批准层级不一致的,应征求原审批部门的意见。在海上光伏发电项目的建设、运营过程中,应维护原海域使用权人合法权益,防止产生海域权属纠纷。

五、落实海域有偿使用

实施立体综合开发利用的海上光伏发电项目和其他类型项目,应按实际用海类型、方式、面积、使用年限及所在海域的使用金征收标准,分别计征海域使用金。

六、做好项目不动产登记

实施立体综合开发利用的海上光伏发电项目和其他类型项目,应按照不动产登记相关要求,依法申请办理海域使用权不动产登记,具备条件的申请办理海域使用权及其构(建)筑物所有权登记。不动产登记部门应在登记簿和不动产权证书中备注海上光伏发电项目与其他项目共同使用海域的相关情况(包括共同使用海域面积、其他用海项目及海域使用人名称等)。

七、加强项目用海监管

沿海各级海域使用审批部门要严守法律政策底线,不得以海域立体分层设权之名,擅自改变海域用途。各级海洋执法部门应切实加强海上光伏发电项目用海监督检查,对擅自租用养殖区、盐田等海域建设海上光伏发电项目,未经批准非法占用海域建设海上光伏发电项目,或未经批准建设入场道路、施工围堰、桩基等用海设施,应依法依规进行严肃查处。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实施,试行期一年。国家、省出台有关政策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索比光伏网 https://news.solarbe.com/202210/02/359839.html
责任编辑:zhangwei_009
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版权声明:

本站标注来源为“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索比咨询”的内容,均属www.solarbe.com合法享有版权或已获授权的内容。未经书面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转载、复制、传播等方式使用。

经授权使用者,请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在显著位置标注来源,未经允许不得修改内容。违规者将依据《著作权法》追究法律责任,本站保留进一步追偿权利。谢谢支持与配合!

推荐新闻
TCL光伏科技×蓝思科技:智储焕新,打造绿色用能新范本来源:TCL光伏科技 发布时间:2026-07-23 09:46:06

TCL光伏科技与蓝思科技共建15MW/30MWh光储融合项目,落地长沙园区。项目首创“两充两放”智能调度模式,年省电费240万元,显著提升绿电消纳与供电稳定性,为高端制造企业提供可复制的绿色用能转型样板。

中国能建中标江苏首批“风光同场”海上光伏试点项目来源:中国能建中电工程 发布时间:2026-07-22 09:16:25

本文报道中国能建中电工程江苏院中标华能江苏公司灌云400兆瓦海上光伏工程勘察设计项目。该项目位于连云港市灌云县近海G1海区,是江苏省发改委批准的首批“风光同场”海上光伏试点之一。项目采用全额上网模式接入区域电网,建成后将优化当地能源结构、助力“双碳”目标实现,并为沿海地区海洋新能源规模化开发提供实践范本。文中进一步阐释,“风光同场”指在同一海域统筹布局海上风电与光伏,通过立体分层用海、资源互补协同,提升单位海域能源产出效率与供电稳定性,兼具生态、经济与产业示范多重价值。

2026年山东绿电直连新政深度解读:红区配储可并网 分布式光伏消纳迎新路径来源:索比光伏网 发布时间:2026-07-16 11:45:13

本文深度解读山东省于2026年7月8日出台的《关于加强和规范绿电直连发展的通知》,该政策是国家绿电直连688号文后首个省级落地细则。针对山东作为全国光伏装机第一大省所面临的分布式光伏消纳难、电网红区扩容受限等现实问题,新政明确:在电网无开放容量区域,满足配储、全自发自用及四项安全技术指标前提下,可新建分布式光伏;将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与绿电产业园纳入统一管理,打通多用户绿电直供路径。政策提出四大关键导向:红区破局激活存量屋顶资源;拓展海上油气田、港口、算力中心等新型应用场景;设定60%自用率、20%上网比例等硬性约束,强制配置储能;明确配套储能不得独立入市,聚焦源荷匹配与自用提升。

河北华电昌黎海上光伏试点项目海上光伏区新B标段施工总承包中标结果公示来源:中国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 发布时间:2026-07-15 10:01:16

河北华电昌黎海上光伏试点项目海上光伏区新B标段施工总承包中标结果于7月14日公示,中国电建集团港航建设有限公司以3.45亿元中标。该项目位于河北省秦皇岛市昌黎县,属国内首批海上光伏示范工程之一。中标标段对应海上光伏区第②号施工区域中尚未建设的部分,直流侧装机容量为225.66MWp(该区域总规划直流容量285.91MWp,其中60.25MWp已建成)。工作内容涵盖光伏发电单元、汇流与变电设备、控制保护系统、电缆栈桥等建安工程,以及至海缆转化点的集电线路敷设。合同工期16个月,计划自2026年7月20日启动,至2027年11月20日完工。

国投江苏新能源获取500MW光伏开发指标来源:国投江苏新能源 发布时间:2026-07-14 08:44:49

国投江苏新能源近日成功获得江苏省50万千瓦(即500MW)海上光伏开发指标,系其在长三角地区迄今单体容量最大的海上光伏项目。该项目是落实国家电投集团新能源发展战略、深度参与江苏沿海千万千瓦级海上光伏基地建设的关键举措。项目采用集约立体开发模式,严格避让生态敏感区,兼具环境友好性与资源高效利用特征。建成后预计年发电量6.1亿千瓦时,可年节约标煤18.6万吨、减排二氧化碳48.9万吨。目前,公司正加快推进海域使用论证、环境影响评价及项目备案等前期工作,力争项目早日开工投产,助力江苏省新型电力系统构建和“双碳”目标实现。(198字)

国华东台竹根沙Z1风光同场海上光伏试点项目试验工段施工总承包中标结果公布来源:国能e招 发布时间:2026-07-13 09:47:59

国华东台竹根沙Z1风光同场海上光伏试点项目试验工段施工总承包中标结果于7月9日公布,中国电建集团中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以995.004831万元中标。该项目为海上光伏示范工程,整体直流侧装机规模约646.86MWp,采用分块发电、集中并网方案,并规划建设一座220kV海上升压站,通过2回220kV海缆接入陆上集控中心,最终经1回220kV线路并入电网。本次中标标段仅实施0.7MWp光伏发电单元(不含箱变及集电线路),工作范围涵盖土建施工、光伏设备采购与安装(含组件、逆变器、钢管桩、支架平台、专用电缆等)、全过程验收消缺、专项检测、配合整体调试并网及试运行、人员培训、竣工移交及质保服务等。所有设备须满足智慧电站技术要求及当地电网接入标准。

华能山东269MW光伏项目并网来源:华能山东 发布时间:2026-07-13 08:34:38

华能乳山269兆瓦陆上光伏项目于7月11日实现全容量并网发电,是华能山东公司“发展攻坚年”专项行动的重要成果。该项目位于威海乳山市崖子镇,总投资9.8亿元,占地约8750亩,共布置95个发电单元、46.8万余块光伏组件,并配套新建一座220千伏升压站,通过8回集电线路接入国网车道站,采用全额上网模式。项目年均发电量约4.42亿千瓦时,可节约标煤13.45万吨、减排二氧化碳39.97万吨。建设过程中克服山地施工复杂、雨季长、材料涨价等困难,同步采用“农光互补”模式,推动土地复合利用与乡村振兴。未来,华能山东公司将以此为起点,持续推进新能源项目建设与精细化运营。

四川省征求新能源资源市场化配置管理办法来源:四川省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6-07-07 13:52:48

四川省发改委于7月6日发布《新能源资源市场化配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旨在规范省内集中式风电、光伏及光热发电项目的资源统筹与开发管理。办法明确实行市场化配置,通过择优遴选确定项目法人,并对项目规模提出刚性要求:接入新建汇集站的项目装机原则上不低于10万千瓦(风电)或50万千瓦(光伏),接入现有汇集站的不低于5万千瓦或10万千瓦;水风光一体化基地项目须整体规划、严禁拆分出让。分布式光伏及分散式风电参照执行。工业园区屋顶光伏按集中式管理,装机超5万千瓦须全额上网,鼓励绿电直连。办法还强化履约监管,设定核准备案和开工投产时限,严打“圈而不建”“倒卖开发权”等行为,违规者将被收回开发权并限制3—5年参与资格,同时厘清相关主体责任。

山东省风电光伏装机占比突破50%!来源:国际能源研究中心 发布时间:2026-07-07 09:57:42

文章介绍了山东省能源结构实现历史性转型的进展:截至2026年6月30日,全省风电与光伏装机达1.3056亿千瓦,占电力总装机比重首次突破50%(达50.18%),风光新能源正式成为装机主体;若计入生物质能、核电、水电等,非化石能源装机占比达55.85%。这一转变标志着山东从曾长期依赖煤电(峰值占比超98%)的“煤电大省”,跃升为全国首个风光装机过亿、新能源装机超越煤电的“绿电先锋”。支撑转型的关键举措包括:建成国内最大省域交直流混联电网、新型储能与抽水蓄能规模快速提升、“陇电入鲁”等跨省绿电输送工程投运、以及市场化消纳机制完善,保障了高比例新能源“发得出、送得稳、用得好”。(199字)

2.9元/W!山东淄博110MW光伏EPC中标结果公示!来源:光伏盒子 发布时间:2026-07-07 09:20:50

高青县城乡光伏发电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中标结果近日公示,山东默昕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联合辽宁加城电力有限公司以3.196亿元中标,折合单价约2.9元/瓦。该项目由高青县广顺新能源有限公司招标,总装机容量110兆瓦,分布于黑里寨镇、唐坊镇、青城镇、花沟镇及芦湖街道等地。建设内容包括两大部分:一是利用约29.9万平方米农牧业种养大棚建设60兆瓦分布式光伏系统;二是利用约23.26万平方米农村及工商业建筑屋顶建设50兆瓦分布式光伏系统。项目共安装光伏组件约21.54万块,并配套逆变器、变压器等设施。招标合同估算价为3.504亿元。(199字)

河北省首个海上光伏项目顺利并网来源:河北新闻网 发布时间:2026-07-06 09:21:46

河北华电昌黎500兆瓦海上光伏试点项目于6月30日21时30分正式并网,成为河北省首个建成投运的海上光伏项目,也是秦皇岛1800兆瓦海上光伏示范项目的重点子项目。项目位于昌黎县滦河口近海海域,总用海面积7025亩,采用桩基固定式光伏阵列,装机容量465.6兆瓦,配套建设一座220千伏陆上升压站。为保障按期并网,国网秦皇岛供电公司开通新能源并网绿色通道,组织专家实地核查海缆与设备,并依托“新能源云”“调控云”平台优化线上流程。项目全容量投运后,年均发电量约7.7亿千瓦时,可节约标准煤23.1万吨、减排二氧化碳69.48万吨,为秦皇岛、唐山等地提供稳定绿色电力。(199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