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6日,国家发改委就基础设施建设有关情况举行发布会。国家能源局规划司副司长宋雯表示将加大新型电力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稳步推进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重点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西南水电基地以及电力外送通道建设,可再生能源电量输送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0%。
湖北省光伏新增装机以地面电站为主,1.123GW的装机容量仅次于安徽,位居全国第二。大规模地面电站、大型风光基地是快速实现高比例可再生能源装机的重要途径,也是湖北实现“非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比重提升至15.9%”目标的关键。此外,受能耗双控、夏季限电、电价上涨等因素影响,湖北省分布式光伏也开始表现出巨大潜力。
9月22日,丽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印发《“光伏+工业”工程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既有、新建工业厂房可利用的建筑屋顶安装比例分别达到30%和80%。开发区(园区)可利用的建筑屋顶安装比例达到60%以上。
根据国家能源局公布的数据,今年上半年,湖北省光伏发电新增装机1.366GW,在全国新增装机中的占比约为4.42%。与山东、河北、河南、浙江等省份相比,湖北的装机规模并不显眼,但相比去年同期的0.312GW,增长超过3倍,明显超过全国平均水平。
近日,华东能监局、安徽省能源局发布《安徽省绿色电力交易试点规则》。参与绿电交易的电力用户、售电公司,其购电价格 由绿电交易价格、输配电价、辅助服务费用、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等构成。其中,输配电价、政府性基金及附加按政府有关规定执行。参与绿电交易的电力用户应公平承担为保障居民、农业等优购用户电价稳定产生的新增损益分摊费用。
9月22日,丽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印发《“光伏+工业”工程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既有、新建工业厂房可利用的建筑屋顶安装比例分别达到30%和80%。开发区(园区)可利用的建筑屋顶安装比例达到60%以上。
9月7日,国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印发《关于鼓励和支持公共机构采用能源费用托管服务的意见》(国管节能〔2022〕287号,以下简称《意见》),国管局有关负责同志接受采访,回答记者提问。
深化电子电器行业管理制度改革,进一步破除制约行业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提高政府监管效能,对于更好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和技术创新、培育壮大经济发展新动能具有重要意义。为进一步优化电子电器行业管理制度,促进电子电器行业高质量发展,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9月20日,工业和信息化部举行“新时代工业和信息化发展”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第九场,主题是“大力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会上有记者提问中国光伏产业规模及市场应用已连续多年占据全球领先地位,工业和信息化部作为行业主管部门,采取了哪些行之有效的工作举措?后续将如何推动光伏产业创新发展?
9月20日,甘肃能源监管办发布甘肃省电力辅助服务市场运营暂行规则(征求意见稿),文件指出,市场主体包括已取得发电业务许可证(包括豁免范围内)的省内发电企业(包括火电,水电,风电,光电等),市场化电力用户(市场化工商业用户,代理购电工商业用户),以及经市场准入的新型储能、聚合商、虚拟电厂等,新建机组、储能设施归调并经性能认定后方可进入市场,提供电力辅助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