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9月8日,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公布《河北省风电、光伏发电项目拟调整情况公示》。经电网公司对接入和消纳条件确认、第三方咨询单位对基本要件审核,拟取消34个风光项目、调整128个风光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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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9月8日,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公布《河北省风电、光伏发电项目拟调整情况公示》。经电网公司对接入和消纳条件确认、第三方咨询单位对基本要件审核,拟取消34个风光项目、调整128个风光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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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发改委发布通知,启动村镇微能网建设试点工作,旨在探索农村能源革命的新路径与新模式。试点分为两类:一类是以满足工商业用能为主的综合微能网,面向乡镇产业园区、大型农业基地等负荷集中区,由县级能源部门组织申报,每市限报1个,要求系统电压等级不超110千伏、装机容量不超过50兆瓦,建成后可再生能源消费比重不低于50%,新能源自发自用比例不低于60%;另一类是以保障农村生产生活及边远、灾害频发地区用电为主的微能网(群)或智能/应急微电网,由两大省级电网公司牵头组织实施,强调公益属性和基本用电保障。通知明确支持已纳入年度开发建设方案的风电、光伏项目参与试点,并对新谋划项目提出用地、规划等前置审批要求。申报材料须于2026年8月20日前提交,经初审后择优上报国家能源局。(199字)
贵州松桃苗族自治县审计局在2024年度预算执行审计中发现,2022至2025年间,两家央企在盘石、世昌等地实施的5个光伏项目共占用林地、耕地及其他农用地约1.56万亩,按每平方米20元标准测算,应缴耕地占用税约2.08亿元,但截至2025年6月尚未及时征收入库。审计建议财政部门协同自然资源、林业、税务等部门核实用地面积、加强政策辅导并推动企业依法申报。松桃县财政局据此落实整改,建立多部门数据共享与联合征管机制,精准核定税额。截至2025年12月31日,已成功征收入库耕地占用税7591.93万元,其中县级分成5888万元。
保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2026年8月4日公示拟申报纳入河北省年度开发建设方案的风电、光伏项目名单,总规模达1.2吉瓦(GW)。此举依据河北省发改委关于风电、光伏项目投资主体须通过公开招标确定的相关通知,保定市依托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采用“双盲”评审方式完成招标,最终确定华电、华润、华能、国家电投等企业为中标投资主体。本次共遴选12个项目,涵盖风电与光伏发电两类,旨在统筹推动本地新能源项目建设。公示期为2026年8月4日至8日,社会公众如对项目有异议,可于公示期内向市发改委新能源科反映。
安徽凤阳县拟清退124个超期未建的分布式光伏项目。依据滁州市发改委相关管理通知,县供电公司对已备案并取得电网接入意见但12个月内未建成并网的项目开展核查,共梳理出124个逾期未开工项目,现予以公示并启动清退程序。公示期内(2026年8月5日至9月4日),相关企业可提交书面说明及合理建设计划,并须在15日内实质性开工建设;逾期未反馈或仍未开工的,供电公司将终止其并网流程。此举旨在规范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秩序,提升资源利用效率与电网接入管理效能。
广西百色市发改委近日发布公告,拟清理1601个逾期未建设的分布式光伏项目。这些项目均在备案后超过两年未开工,不符合国家及自治区关于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的相关规定。此次清理依据《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旨在规范项目管理、提升资源配置效率、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公告对项目清单予以公示,并设置异议反馈期至2026年8月31日,要求相关建设单位提交加盖公章的书面材料;逾期未反馈则视为无异议。公示期结束后,百色市发改委将依法依规对上述项目启动备案注销程序。此举反映了地方政府加强新能源项目全流程监管、推动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务实举措。(199字)
安徽省灵璧县发改委于2026年8月5日发布公示,拟清理64个长期滞建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这些项目均已取得备案及电网接入批复,但超12个月未建成并网(现场逆变器、光伏组件安装不足10%),被认定为超出合理建设周期。依据宿州市发改委相关通知要求,此次清理旨在提升电网资源利用效率。公示期内(8月5日至20日),项目建设主体如拟继续实施,须向县发改委和县供电公司提交加盖公章的书面建设计划,并自提交之日起15日内实质性开工;逾期未报计划或未按期开工的,县供电公司将在公示结束后依法终止其电网接入流程。
本文公示了云南楚雄州2025年第二批预留风光(风能、光伏)新能源项目市场化竞争性配置的评审结果。依据《楚雄州2025年第二批预留新能源项目市场化竞争性配置公告》,相关评审工作已全部完成,评审委员会已提交正式《评审报告》。公示期为2026年8月4日至8月13日,面向社会公开接受监督。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评审结果有异议,须在公示截止前以书面形式向委托单位——楚雄彝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或代理咨询服务机构——云南九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逾期不予受理。文中同时提供了两家单位的详细地址、联系人及电话信息,便于异议反馈。(199字)
河北华电晋州150MW集中式光伏项目一期(100MW)EPC总承包中标结果近日公示,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安徽电力建设第二工程有限公司以21274.55万元中标,折合单价约2.127元/瓦。该项目位于石家庄晋州市,规划建设100兆瓦光伏发电系统,配套新建一座110千伏升压站,含一台100兆伏安主变压器,并建设24公里送出线路,接入润泽220千伏变电站。作为整体150MW项目的首期工程,该标段涵盖设计、采购、施工及并网调试等全过程总承包工作。中标单价反映出当前华北地区大型地面光伏项目在设备与施工成本优化背景下的市场化价格水平。
河北省发改委于2026年8月3日公示2026年绿电直连第二批拟安排项目清单,共4个项目,总装机规模36.25万千瓦(即362.5兆瓦),其中风电9.25万千瓦、光伏27万千瓦。此次公示依据相关通知要求,经各市申报、电网公司接入条件确认及第三方咨询单位建设方案评审后形成,公示期为8月3日至7日,接受社会监督与异议反馈。此前,河北省已分两批公布39个绿电直连项目,累计规模达571.396万千瓦。本次公示项目为后续待审项目中已获评审意见和电网支持意见的部分,其余项目将视意见出具情况适时公示。
2026年第三季度,国网邢台供电公司于7月27日发布邢台地区分布式光伏可开放容量信息。数据显示,全市18个县(市、区)的分布式光伏接入评估等级全部为“绿色”,表明该区域电网具备充足的消纳与接入能力,暂无容量受限情况。所谓“可开放容量”,指在保障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前提下,允许新增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并网的剩余承载空间;“绿色”等级代表当前阶段可正常受理并网申请,无需等待或限制。该信息旨在为光伏投资者、开发商及农户提供权威、透明的接入指引,助力分布式光伏有序发展。此次公布覆盖全域县域,体现了邢台地区配电网支撑能力的整体提升。
德国联邦内阁批准《可再生能源法》(EEG)修正草案,拟自2027年起逐步取消25kW以下新建户用屋顶光伏系统的永久固定上网电价(FIT)补贴,转而全面推行直接售电模式,并将政策支持重心转向公用事业规模光伏及陆上风电项目。草案保留现有已装机项目的补贴,同时引入年度弹性拍卖机制(共4GW,含0.5GW公用事业光伏),以匹配电网容量、降低再调度成本,并支撑2030年可再生能源发电占比达80%的目标。尽管政府强调改革提升市场导向与成本效率,但光伏行业普遍担忧此举将削弱投资确定性、减缓分布式光伏发展,并对产业链就业与技术可行性构成挑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