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征求《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核发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通知指出:代理机构在发电企业或项目业主委托下参与绿证核发所需计量及电量信息报送等相关工作,也可按照绿证交易机构的有关规定代理绿证消费主体参与绿证交易。代理关系正式确立后,委托主体绿证账户的相关操作权限将被冻结,委托主体账户中绿证相关操作,通过代理账户操作完成。以下核发不可交易绿证或不核发绿证。
2025年2月,国家能源局核发绿证2.56亿个,同比增长5.44倍,其中可交易绿证1.62亿个,占比63.32%,涉及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6.4万个,本期核发2025年1月可再生能源电量对应绿证1.63亿个,占比63.70%。
3月18日,国家能源局召开绿证专题新闻发布会,发布《关于促进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市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中国绿色电力证书发展报告(2024)》,并回答记者提问。
国家能源局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关于促进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市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中国绿色电力证书发展报告(2024)》等。图为新闻发布会现场。
3月1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联合下发《关于促进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市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文件提出。加快提升钢铁、有色、建材、石化、化工等行业企业和数据中心,以及其他重点用能单位和行业的绿色电力消费比例,到2030年原则上不低于全国可再生能源电力总量消纳责任权重平均水平;国家枢纽节点新建数据中心绿色电力消费比例在80%基础上进一步提升。
3月6日,江苏镇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关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若干政策举措》(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文件提出,建立健全产品全生命周期碳足迹管理体系,依托省碳足迹公共服务平台,推动造纸、光伏、水泥、新能源装备等重点产业链龙头企业、出口企业开展碳足迹核算与标识认证工作,并逐步推广到全市高耗能行业企业。加速构建绿电绿证服务体系,加快提升绿色电力消费水平,加强信息统计和资源整合,在绿证应用、碳市场衔接中发挥积极作用。
日前,宁波市能源局正式印发《2025年全市能源保障政策》的通知,明确提出鼓励扩大绿色能源消费。畅通市场主体绿电购买渠道,加大绿色金融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创新产品,对绿电(证)消费水平高的企业给予一定的融资利率优惠。支持绿色电力消费,对当年采购省外可交易绿证1万张以上的制造业企业,按规定给予-定补助。大力推进我市可再生能源开发全年新增风光装机200万千瓦以上。支持发展“光伏+”多元融合场景。
3月6日,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司长李创军在《中国电力报》发表《推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再上新台阶》的署名文章,就2024年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发展情况、行业管理及2025年重点工作任务,进行了详细阐述。
1月23日,国家能源局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新型储能发展、油气勘探开发和绿证核发有关情况,解读《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并回答记者提问。电力业务资质管理中心副主任魏青山介绍,自2023年绿证全覆盖新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