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能源局关于绿证核发有关文件精神,近日,华北能源监管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绿证核发涉及数据相关工作的通知》,对华北区域绿证核发涉及数据归集、建档立卡、异议数据处理等相关工作提出要求。
近日,正泰新能源向宜春时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转让57,000张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绿证),此次转让的绿证为企业提供相当于5,700万度绿色电力消纳证明,助力企业实现绿色低碳经营。宜春时代为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全资子公司,主要从事新兴能源技术研发,电池制造,电池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等。
10月8日,国新办就“系统落实一揽子增量政策 扎实推动经济向上结构向优、发展态势持续向好”有关情况举行发布会。
10月8日获悉,山东临沂供电公司于近日在该公司中心营业厅投运了山东省首个地市级绿电绿证交易服务站。聚焦以市场机制促进环保、经济、能源等多领域转型发展,该公司主动探索、先行先试,发挥供电公司联系发电、用电主体的纽带作用,建立绿电绿证交易服务站,积极促进绿证交易,提升绿色电力消费比例。
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政协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01198号(工交邮电类175号)提案答复的函,对关于新型电力系统高质量发展的有关建议进行了回复。其中提到:做好绿电交易与绿证、碳市场的衔接,国家能源局正在与生态环境部积极沟通,研究绿证在碳排放核算和碳足迹管理应用的具体办法,合理划分绿证与温室气体自愿减排机制的功能边界,推动绿证与碳市场有效衔接。
9月11日,国家能源局、生态环境部发布的《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与自愿减排市场衔接工作的通知》指出,推动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与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有效衔接,设立两年过渡期;避免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从绿证和CCER重复获益;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加强交易监管。该通知将自2024年10月1日起生效,有效期2年。
9月9日,山西能监办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建档立卡、绿证核发数据归集和异议数据处理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发电企业或项目业主在项目建成后应积极主动、及时准确建档立卡,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建成并网一个月内,由项目业主完成建档立卡信息填报,对已并网但未建档立卡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项目业主要尽快填报。项目相关情况发生变化或正常寿命到期不再并网发电后,发电企业第一时间变更建档立卡信息,并对
对于深远海海上风电、光热发电项目,拟选择参加绿证交易的,相应电量不得申请CCER;拟申请CCER的,在完成自愿减排项目审定和登记后,由国家能源局资质中心“冻结”计入期内未交易绿证;在完成减排量核查和登记后,由国家能源局资质中心注销减排量对应的未交易绿证,并向社会公开信息。
9月5日,国家能源局印发《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核发和交易规则》的通知。(简称“规则”)。《规则》指出:适用于我国境内生产的风电(含分散式风电和海上风电)、太阳能发电(含分布式光伏发电和光热发电)、常规水电、生物质发电、地热能发电、海洋能发电等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电量对应绿证的核发、交易及相关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