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工”政策及《汕头经济特区城市建设用地使用性质和容积率规划管理办法》规定办理规划调整和土地使用条件变更手续,补缴土地出让金,并签订项目发展监管协议。(各区县人民政府、经济功能区管委会牵头,市自然资源局
使用权人向区县人民政府、经济功能区管委会申请按照新型产业用地产业准入标准指引组织对项目进行准入审查,通过准入审查后,按照我市“工改工”相关政策及《汕头经济特区城市建设用地使用性质和容积率规划管理办法》规定
情形,即土地性质为“其他草地”的用地审批争议。由于现行法规对“其他草地”的定性尚存模糊地带,加之各地自然资源及林草主管部门对其是否纳入草原管理范畴、应履行何种用地手续等问题的认定标准不一,导致项目方在合
电力交易市场。涉及自发自用的,用户和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应位于同一用地红线范围内。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工商业光伏,自发自用电量占年发电量的比例应在50%以上,鼓励通过储能等方式优化涉网安全与电网友好性。年
为110千伏、总装机容量原则上不超过50兆瓦的分布式光伏。以上条款中合法建筑物及其附属场所应当位于同一用地红线范围内。第五条 分布式光伏发电上网模式包括全额上网、全部自发自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三种
勘察,并附现场照片发至属地镇街相应管理部门,提请核实光伏用地、建筑是否属于“两违”。属地镇街收悉后,应当及时组织对现场进行核实,并在5个工作日内将核实情况按照统一模板《关于客户光伏报装情况的复函》回复
有关的并网接入资料,包括并网项目地点、项目用途、项目业主性质、并网接入点、主要用电设备清单、用电负荷、保安电力、用电规划等,并依照供电企业规定的格式如实填写并网接入申请表及办理所需手续。第十九条在项目
报装、增容,但物业权属证明不齐全的,供电部门应当对用户申请光伏的现场进行勘察,并附现场照片发至属地镇街相应管理部门,提请核实光伏用地、建筑是否属于“两违”。属地镇街收悉后,应当及时组织对现场进行核实
条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在申请并网时应向供电部门提供工程项目批准的文件及有关的并网接入资料,包括并网项目地点、项目用途、项目业主性质、并网接入点、主要用电设备清单、用电负荷、保安电力、用电规划等,并依照
计划。《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十四条:电力建设项目应当符合电力发展规划,符合国家电力产业政策。第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土空间规划和电力相关规划要求,配置或者预留相应的电力设施用地
条例》第十二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城市建设和乡村建设的总体规划统筹安排城乡供电线路走廊、电缆通道、区域变电所、区域配电所和营业网点的用地。《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第十三条:供电企业可以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容量为交流侧容量(即逆变器额定输出功率之和)。(二)投资主体投资主体为非自然人:投资主体信息应包括单位名称、组织机构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代表、单位性质等。投资主体为自然人:投资主体信息应包括
分布式光伏。以上条款中建筑物及其附属场所应当位于同一用地红线范围内。(五)建设规模及内容建设规模及内容应包括项目的交流侧容量、光伏组件数量、安装面积、安装方式(屋顶固定式、跟踪支架、BIPV等)、接入电压等级
及其附属场所应当位于同一用地红线范围内。第五条 分布式光伏发电上网模式包括全额上网、全部自发自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三种。自然人户用、非自然人户用分布式光伏可选择全额上网、全部自发自用或者自发自用
自发自用模式;大型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可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参与电力交易市场。涉及自发自用的,用户和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应位于同
一用地红线范围内。第六条
各地要优化营商环境,规范市场秩序,不得
、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的,应按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备案。利用村集体所有的、具有公用性质的办公用房等建设的,可按非自然人户用光伏备案。利用高速公路边坡、铁路边坡、园区道路和农村道路两侧用地范围外的空闲
《办法》规定的非自然人户用光伏和工商业光伏,也可按集中式光伏电站备案,科学选择三类上网模式,电网企业做好接网消纳工作。● 明确光伏+农用地、光伏+交通等备案类型利用设施农用地建筑物及构筑物屋顶建设
设施农用地建筑物及构筑物屋顶建设、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的,应按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备案。利用村集体所有的、具有公用性质的办公用房等建设的,可按非自然人户用光伏备案。利用高速公路边坡、铁路边坡、园区道路和
农村道路两侧用地范围外的空闲土地资源开展光伏廊道建设的,在遵循《办法》和《江苏省公路条例》《江苏省高速公路条例》《江苏省农村公路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基础上,可按工商业分布式光伏或集中式光伏电站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