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9日,苍南县发改局公开征求《苍南县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通知指出,本县鼓励各类电力用户、投资企业、专业化合同能源服务公司、个人等投资建设和经营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9月28日,央企走进浙江山区县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温州站)暨2022年温州市第三季度重大项目集中开工、集中签约活动举行。浙江平阳4个项目参加集中开工、5个项目参加集中签约,总投资超332亿元。
9月27日,浙江衢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开关于对市政协八届一次会议第0165号提案的答复,其中提到,全面贯彻落实关于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政策,将新增光伏等可再生能源不纳入区域能耗总量考核。对“十四五”期间新增的可再生能源能源电力消费量,可用于平衡下一年度重大制造业项目用能需求。在用能预算管理工作中,对企业新增分布式光伏自发自用电量或通过绿证(绿电)交易获得的电量,在考核用能总量时可予以扣除。
9月22日,丽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印发《“光伏+工业”工程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既有、新建工业厂房可利用的建筑屋顶安装比例分别达到30%和80%。开发区(园区)可利用的建筑屋顶安装比例达到60%以上。
9月9日,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湖州市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通知指出,积极发展清洁能源,力争新增光伏装机35万千瓦以上,非化石能源消费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20%。推进规上工业企业绿色工厂星级管理全覆盖,推动300家绿色工厂“提质升星”,加快推进园区循环化改造,打造3个市级以上绿色低碳园区。
8月18日,浙江嵊泗县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嵊泗十四五期间实现碳中和,积极创建“零碳岛”的建议,其中提到,进一步增强清洁可再生能源消费理念,加快推进风能、太阳能、氢能等可再生能源利用,适时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分散式风力发电、地热能集中供冷供热等绿色建筑的建设工程。利用地方资源禀赋研究多能互补、智能协同的清洁能源生态系统集成技术,减少或替代区域内化石能源、打造不同能源供应方案组成的“低碳岛”或“零碳岛”,
7月27日,浙江省金华市磐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磐安县光伏发展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文件明确,补贴产品为在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在县域范围及金磐开发区范围投资建设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补贴对象为兴建工商业屋顶光伏发电项目、居民家庭屋顶光伏发电项目的投资方。
日前,舟山长宏国际船舶修造有限公司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投运,这是浙江省最大的“不拆瓦”建筑光伏一体化项目。
6月28日,杭州市临平区一届人大二次会议21号《关于“双碳”目标下对民营企业绿色低碳发展的建议》答复
6月28日,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领域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通知指出,每年组织实施100项省级节能减碳重点技术改造项目和一批碳达峰碳中和产业化示范项目。加快用能结构低碳升级,推进煤改气、煤改电,鼓励工业厂房、园区开展屋顶光伏应用,力争工业新建标准厂房屋顶光伏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