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7日,浙江省海宁市发改局印发《海宁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文件提出,结合当前整县光伏推进建设战略,按照高水平设计、高标准建设、高质量应用的原则,重点在公共机构、基础设施、产业园、重点能耗企业等领域发展光伏应用,市供电公司及时向社会公布配电网可接入容量信息,同时在项目安装前张贴公告公示。光伏项目建设采用的光伏支架要采用防腐防锈材质,材质符合《太阳能光伏系统支架通用
11月16日,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发布关于开展第三批智能光伏试点示范申报工作的通知,试点示范内容包括:(一)支持培育一批智能光伏示范企业,包括能够提供先进、成熟的智能光伏产品、服务、系统平台或整体解决方案的企业。(二)支持建设一批智能光伏示范项目,包括应用智能光伏产品,融合运用5G通信、大数据、工业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为用户提供智能光伏服务的项目。优先考虑方向包括:光储融合、交通应用
11月15日,嘉兴市本级家庭屋顶光伏发电应用项目(2020年并网)电价补助清单公示,拟补助金额532098.4元。原文如下:根据《嘉兴市全面推进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开发实施方案》(嘉发改115号)和《嘉兴市本级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电价补助资金操作细则》(2022修订版)(嘉发改163号),对2020年1月1日-12月31日期间建成并网、符合申报条件的光伏发电项目投资者(居民)进行电价补助,补助电量为
11月16日,浙江仙居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2年度农民持股抱团共建光伏发电项目工作方案》的通知的公告。方案指出,为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工作,省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补助福应街道横路丁村等20个村每村25万元,共500万元。作为相关村委托县级强村公司持股抱团投资仙居县能投新能源有限公司光伏发电项目资金。财政资金补助对象为福应街道横路丁村,安岭乡四联村、上宅村、双塘村、里
11月10日,2021年度嘉兴市本级家庭屋顶光伏项目发电量补助资金(第二批)发布,并网项目补助资金516682元。原文如下:根据嘉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家庭屋顶光伏项目2021年度电量补助资金发放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组织相关主体进行了项目申报与核对,并联合区财政局进行审核汇总。现对补助对象和资金明细进行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2022年11月10日至2022年11月17日。公示期内如有
11月9日,浙江金华市发改委发布《金华市绿色发展“十四五”规划》,规划提出,到“十四五”期末,全市能源结构进一步优化,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绿色能源体系初步形成,清洁能源电力装机占比达到64.1%,光伏装机容量达到219.0万千瓦,风电装机容量达到14.6万千瓦。推动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氢能等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高质量发展,不断提高发电效率,降低发电成本,实现与常规电力同等竞争。将清洁能源发电列入
11月9日,玉环市人民政府关于拨付2021年节能技改项目、分布式光伏项目专项资金的公示,其中2021年分布式光伏项目奖励资金达到85.17万元。原文如下:根据《玉环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新时代美丽经济建设的若干意见》(玉政发〔2020〕26号)、《玉环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新时代美丽经济建设的若干意见(修订)》(玉政发〔2021〕21号)文件精神,现对2021年节能技改项目、分布式光伏项目奖励资金拟兑现
,三季度浙江新增2.1GW工商业光伏并网,是第二名江苏并网量的两倍。结合浙江光伏市场的构成来看,工商业占据了绝对的主导地位,是目前国内工商业光伏发展最迅猛的省份。江苏、广东等省份工商业发展同样很发达
11月1日,浙江永嘉县人民政府发布永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宣布废止和决定修改部分县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文件指出,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宣布废止县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4件,今后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决定修改县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修改后继续有效。其中,决定修改的县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包括《永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嘉县工业百企节能改造行动方案(2021-2023
10月27日,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发布关于废止《宁波市光伏发电补贴资金管理办法》《关于宁波市光伏发电补贴政策延期的通知》的通知。原文如下:甬经信电子〔2022〕130号各区(县、市)经信局,各管委会经信部门,有关企业:根据《浙江省公平竞争审查和反垄断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案件整改工作的通知》(浙公竞办〔2022〕5号)要求,经研究决定,现将《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宁波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