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全面推进公共机构屋顶分布式光伏建设

来源:杭州市机关事务局发布时间:2022-11-25 16:12:34

11月18日,杭州市公共机构屋顶分布式光伏试点工作部署会在市民中心召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等市直部门,杭州师范大学、杭州低碳科技馆等7家试点单位,市城投集团、大有集团等投资建设单位参加会议。市政府副秘书长王振峰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上,市发改委就全市“光伏+公共建筑”专项行动试点方案进行解读。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孔斌代表我局作表态发言,表示将高度重视、抓好落实,结合光伏+“零碳”公共机构创建等示范创建活动,努力打造全市公共机构屋顶光伏项目样板。会上,市城投集团与杭州师范大学,大有集团与杭州低碳科技馆就光伏试点项目建设签订了合作协议。

市政府副秘书长王振峰对前阶段全市公共机构光伏建设试点准备工作予以充分肯定,并就下步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认清意义,统一认识。充分认识到此项工作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市委市政府“双碳”工作的重要举措。二是要落实责任,严控质量。紧扣目标任务,倒排时序进度,确保试点工作安全有序开展。三是要积极探索,形成成果。总结经验做法、以点带面,全面推进全市公共机构屋顶分布式光伏建设。



索比光伏网 https://news.solarbe.com/202211/25/362275.html
责任编辑:zhangwei_009
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版权声明:

本站标注来源为“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索比咨询”的内容,均属www.solarbe.com合法享有版权或已获授权的内容。未经书面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转载、复制、传播等方式使用。

经授权使用者,请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在显著位置标注来源,未经允许不得修改内容。违规者将依据《著作权法》追究法律责任,本站保留进一步追偿权利。谢谢支持与配合!

推荐新闻
浙江宁波公布2026年三季度分布式光伏可接入容量、受限区域及排队项目来源: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宁波供电公司 发布时间:2026-08-05 10:48:46

宁波供电公司近日公布了2026年三季度全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并网相关信息。公告涵盖三方面核心内容:一是各区(县、市)电网可接纳的新增分布式光伏装机容量,反映当前配电网承载能力;二是明确标注存在接入受限的区域,主要因局部电网设备容量不足或网架结构薄弱;三是列出已提交申请、暂未完成并网的排队项目清单,包括项目名称、所属区域、申报容量及当前排队序位。该信息旨在提升分布式光伏开发的透明度与可预期性,引导投资主体科学选址和合理安排建设时序,同时为电网规划优化提供数据支撑。公告依据电网实时运行状态及中长期规划动态更新,属常态化信息披露工作。

单体最大!极电光能6.7MW钙钛矿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成功并网来源:极电光能 发布时间:2026-08-05 09:53:21

7月31日,极电光能宛山湖园区6.7MW钙钛矿屋顶光伏项目并网,创钙钛矿单体商业化最大纪录。年发电656万度,减排CO₂8.81万吨。项目融合屋顶、幕墙、车棚等全场景BIPV应用,节能率达86.18%,树立零碳园区新标杆。

39个!浙江发布省级零碳园区培育名单来源:浙江省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6-07-29 09:44:43

2026年7月24日,浙江省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厅、能源局联合发布《省级零碳园区培育名单》,正式将杭州钱塘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临江区块)等39个园区纳入省级零碳园区培育范围。此举依据《浙江省低(零)碳园区建设实施方案》(浙发改环资〔2026〕113号),经园区申报、地方推荐和部门评审等程序确定。通知要求各园区于8月10日前完善建设方案并报备,明确量化目标与重点支撑项目;设区市需加强政策引导,聚焦节能降碳改造、绿电直供、能源梯次利用等方向谋划储备项目,并积极争取中央及省级专项资金支持;同时依托省碳账户平台实施动态管理,对连续两年未达年度目标的园区予以调出,每年组织增补,推动优进劣汰和经验推广。(198字)

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备案指南公布来源:拉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6-07-28 10:27:23

拉萨市发改委于7月27日印发《拉萨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备案指南》,明确自2026年7月27日起施行。指南将分布式光伏项目划分为四类:自然人户用(利用自有住宅、接入电压≤380伏)、非自然人户用(利用居民住宅、接入电压≤10千伏、装机≤6兆瓦)、一般工商业(利用公共机构或工商业建筑、接入电压≤10千伏、装机原则上≤6兆瓦)以及大型工商业(接入用户侧电网或专线供电,接入电压≤35千伏且装机≤20兆瓦,或接入110千伏且装机≤50兆瓦)。该指南统一规范了各类项目的适用范围与技术条件,由拉萨市发改委负责解释。

一地双能!鄂尔多斯盆地东部推进煤层气增储上产,支持企业配套分布式光伏来源:国家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6-07-28 09:39:06

《鄂尔多斯盆地东部区域煤层气增储上产行动方案(2026—2030年)》由国家能源局于2026年7月印发,旨在加快该区域煤层气勘探开发,提升能源供应保障能力。方案明确“十五五”期间发展目标:到2030年,探明地质储量较“十四五”末增加超6000亿立方米,产量达180亿立方米,其中深层煤层气占比超88%。方案围绕资源勘探、产能建设、科技攻关、配套保障四大任务展开:分类推进重点、积极和潜力区块勘探;梯次实施扩产、接续建产与老区稳产;强化成藏机理、节水开发等技术攻关及标准体系建设;并从管输、矿权、用地、用水、用电等方面加强支撑,特别提出支持企业配套建设分布式光伏、“风电+储能”系统,以保障电力供应。

重磅|浙江出台工业光伏新政:新建厂房光伏100%全覆盖,"十五五"新增1000万千瓦来源:索比光伏网 发布时间:2026-07-14 13:58:00

浙江省出台《工业领域光伏开发建设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首次以省级政策形式明确工业光伏强制性建设要求:在“十五五”期间,全省新建工业厂房可利用屋顶须100%安装光伏,存量厂房实行“能装尽装”,五年内新增装机容量目标为1000万千瓦。该政策将光伏配套纳入工业用地出让合同,并与竣工验收挂钩;各地市目标已细化分解,宁波、杭州分别承担175万千瓦和130万千瓦的最高任务。与此同时,同期落地的电价政策调整,使光伏发电高峰时段与电价低谷期重合,导致度电收益理论降幅最高达32%。文件还涉及六种开发模式选择及“四同步”机制落地等实操问题,政策目标与经济可行性之间的平衡成为关键挑战。(198字)

宁夏彭阳县2025年农村公共机构分布式光伏电站收购价格公示来源:彭阳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07-09 09:49:46

彭阳县人民政府于2026年7月8日公示了该县2025年农村公共机构分布式光伏电站的收购价格方案。本次收购覆盖全县共7731.74千瓦装机容量的分布式光伏项目,审定总收购金额约为2072.33万元。收购工作依据《彭阳县2025年农村公共机构分布式光伏电站公开收购工作方案》(彭政办发〔2026〕12号)开展,并经县光伏电站收购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公示期为2026年7月8日至10日,期间公众可通过电话、邮件或书面形式提出异议,相关联系方式已一并公布。附件《收购汇总表》列明了具体项目及对应价格明细。

浙江杭州市2026年二季度分布式光伏可开放容量公示来源:杭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6-07-07 15:12:29

杭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7月6日公示了2026年二季度分布式光伏发电可开放容量信息。该公示旨在公开全市范围内分布式光伏项目可新增并网的电力容量限额,为拟建项目提供接入电网的前置参考依据。公示内容涵盖各区、县(市)的可开放容量数值,反映当地电网承载能力及消纳空间现状,是地方政府统筹新能源发展与电网安全运行的重要管理举措。此举延续了杭州对分布式光伏“先公示、后建设”的规范化管理机制,有助于引导投资主体科学选址、合理申报,避免因容量饱和导致并网受阻。公示数据将作为后续项目备案、电网接入申请等环节的关键依据之一。

2.1元/W!浙江1.163MWp分布式光伏EPC中标结果公示!来源:光伏盒子 发布时间:2026-07-03 08:49:33

7月1日,丽水创天联航杭州综保区1.163MWp屋顶光伏项目EPC中标揭晓:浙江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以245.38万元(约2.11元/W)中标。项目位于杭州钱塘区,交流侧装机1100kW,接入0.38kV配电房,涵盖设计、采购、施工及并网全流程,需满足电网电能质量与功率因数要求。

1.7GW!浙江绍兴市2026年二季度分布式光伏可开放容量公示来源:绍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6-07-02 10:56:25

绍兴市发改委于7月1日公示了2026年二季度分布式光伏可开放容量信息。全市共7个区、县(市)合计可开放容量为1745.81兆瓦(即1.7吉瓦)。其中,嵊州市和新昌县因电网接入压力较大,被列为黄色预警区域;其余5个地区均处于绿色预警状态,表明具备较好的并网条件和容量余量。该公示旨在为分布式光伏项目开发主体提供容量指引,便于提前规划和申请并网。需注意的是,实际可开放容量可能随电网运行情况动态调整,最终以项目申请时的实时数据为准。

一图读懂浙江最新工商业分时电价政策来源:浙江省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6-06-29 09:10:52

浙江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于2026年5月28日发布《关于优化工商业分时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浙发改价格〔2026〕112号),明确自2026年7月1日起实施新版工商业分时电价政策。新政优化了峰谷时段划分,取消春秋季早高峰,延长并强化夏冬季晚高峰与尖峰时段;调整计价基数,仅上网电价、上网环节线损费用和系统运行费用参与分时浮动,输配电价及政府性基金附加不再浮动;峰谷价比调整为尖峰:高峰:平段:低谷:深谷=2.05∶1.85∶1∶0.4∶0.2。政策覆盖全体工商业用户,大工业用户须全年执行,一般工商业用户可自主选择且一年内不得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