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第三批智能光伏示范企业、示范项目开始申报

来源:上海市政府网站发布时间:2022-11-25 16:09:17

11月24日,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关于开展国家级第三批智能光伏 试点示范企业与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申报方向为光储融合、交通应用、农业应用、信息技术、产业链提升、先进技术产品及应用。

原文如下:

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关于开展国家级第三批智能光伏 试点示范企业与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开展第三批智能光伏试点示范活动的通知》(工信厅联电子函〔2022〕295号),促进本市光伏产业与新一代信息技术深度融合,加快“智能光伏+”场景示范推广,现启动国家级第三批智能光伏试点示范企业与项目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向

1.光储融合。应用新型储能技术及产品提升光伏发电稳定性、电网友好性和消纳能力,包括多能互补、光伏制氢、光伏直流系统、自发自储自用等方向。

2.交通应用。包括在高速公路和国省道服务区(停车场)、加油站、货运场站等场景采用智能光伏,实现充电桩、周边设施等应用。

3.农业应用。包括在设施农业、规模化种养、渔业养殖、农产品初加工等生产场景发展农光互补、生光互补、渔光互补等生态复合模式,建立“光伏+农业”互补分布式有效供应机制。

4.信息技术。面向智能光伏系统的电力电子、柔性电子、信息系统、智能微电网、虚拟电厂及有关人工智能、工业软件、工业机器人等方向。

5.产业链提升。包括废旧光伏组件回收利用、退役组件资源化利用技术研发及产业化、光伏“碳足迹”评价认证、智能光伏供应链溯源体系等方向。

6.先进技术产品及应用。包括高效智能光伏组件(组件转换效率在24%以上)、新型柔性太阳能电池及组件、钙钛矿及叠层太阳能电池、超薄高效硅片等方向,以及相关智能光伏产品在大型光伏基地、数据中心、海洋光伏等领域应用。

二、申报条件

(一)示范企业

申报主体为智能光伏领域的产品制造企业、系统集成企业、软件企业、服务企业、光伏组件回收企业等,并符合以下条件:

1.应为中国大陆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注册时间不少于2年;

2.具有较强的自主创新能力,已掌握智能光伏领域关键核心技术;

3.已提供先进、成熟的智能光伏产品、服务或系统;

4.拥有较高的智能制造和绿色制造水平;

5.形成清晰的智能光伏商业推广模式和盈利模式;

6.具备丰富的智能光伏项目建设经验。

(二)示范项目

申报主体为项目组织实施单位,可以是相关应用单位、制造企业、项目所在园区、第三方集成服务机构等,有关单位及项目应符合以下条件:

1.已建成具有特色服务内容、贴近地区发展实际的智能光伏应用或服务体系;

2.采用不少于3类智能光伏产品(原则上由符合《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的企业提供)或服务,提供规模化(集中式10MW以上、分布式1MW以上)的智能光伏服务;对建筑及城镇领域智能光伏以及建筑一体化应用单个项目,装机容量不少于0.1MW;

3.光伏系统安装在建筑上的,应具备应急自动断电功能,并与建筑本体牢固连接,保证结构安全、防火安全和不漏水不渗水;

4.具备灵活的服务扩展能力和长期运营能力,具有自主创新性、持续运营和盈利的创新模式,具备不断完善服务能力和丰富服务内容的发展规划。

三、评选推荐

(一)申报单位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和附件格式,规范填写智能光伏试点示范申报书(详见附件),于12月2日(周五)前报送至市经济信息化委(纸质+光盘,一式三份);

(二)市经济信息化委将会同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农业农村、能源主管部门对申报单位开展答辩评审或实地考察工作,并择优向国家报送推荐,鼓励推广应用。

材料报送联系人:汤泓 15221111822

杨凯 23112643



责任编辑:zhangwei_009
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版权声明:

本站标注来源为“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索比咨询”的内容,均属www.solarbe.com合法享有版权或已获授权的内容。未经书面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转载、复制、传播等方式使用。

经授权使用者,请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在显著位置标注来源,未经允许不得修改内容。违规者将依据《著作权法》追究法律责任,本站保留进一步追偿权利。谢谢支持与配合!

推荐新闻
上海碳普惠分布式光伏发电第二十批减排项目清单印发来源: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6-09-15 08:57:02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于2026年9月9日印发《上海碳普惠分布式光伏发电第二十批减排项目清单》,正式公布本批次40个分布式光伏减排项目,总装机规模达17.433015兆瓦。这批项目由上海三川能源有限公司、上海焱凰新能源有限公司等企业申报,依据《上海市碳普惠管理办法》及《上海市碳普惠减排项目和减排场景开发与申请指南》等政策文件审核纳入。清单的发布标志着上海碳普惠机制在可再生能源领域持续落地实施,旨在通过规范化的项目认定与管理,支持分布式光伏项目参与碳减排核算与价值转化,推动本地绿色低碳发展。该批次是上海碳普惠体系下分布式光伏类项目的第二十次集中公布。

投产+2!国家第三批“沙戈荒”大型“光热+光伏”一体化示范项目投产来源:西北电建三公司 发布时间:2026-09-14 10:35:42

9月10日,大唐石城子100兆瓦“光热+光伏”一体化示范项目圆满完成168小时试运行,正式进入商业运行阶段。该项目位于新疆哈密市石城子光伏园区,是国家第三批“沙戈荒”大型风光基地项目、新疆首批“光热+光伏”示范工程,也是国内首座核心装备100%国产化的大型线性菲涅尔熔盐光热电站。项目配置26万块反射镜、80万平方米集热面积,具备8小时熔盐储能能力,可有效平抑新能源出力波动,实现稳定供电。投运后年发电量约1.46亿千瓦时,等效利用小时数1465小时,每年可节约标准煤52.1万吨、减排二氧化碳135.3万吨,显著提升新能源消纳水平与区域能源保障能力,为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发展和能源转型提供实践路径。(199字)

河北保定206.55MW风、光项目公示来源:保定市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6-09-01 10:55:29

保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2026年8月31日公示拟申报纳入河北省年度开发建设方案的7个风电、光伏发电项目,总装机容量达206.55万千瓦(即206.55MW)。此举依据河北省发改委关于实行风电、光伏项目投资主体公开招标的相关通知,项目通过市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采用“双盲”评审方式完成投资主体招标程序。公示期为2026年9月1日至9月5日,旨在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可于公示期内向市发改委新能源科反映。附件列出了各项目具体信息,包括项目单位及容量等明细。

年减碳约7400吨 上海机场空侧调节水池光伏项目建成投运来源:中国民航网 发布时间:2026-08-21 09:09:38

上海机场集团在虹桥机场南调节水池和浦东机场一三北调节水池建成投运光伏项目,属机场光伏“应建尽建”绿色低碳示范工程。项目创新采用水面光伏布局,实现“水面发电、水下调蓄”复合利用,并通过全封闭围护与高密度镀塑钢丝网一体化设计,减少鸟类栖息、降低鸟击风险。两项目年发电量约1400万千瓦时,年减碳约7400吨,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兼顾经济效益与生态效益。建设严格遵循机场净空与空防安全要求,实施“零感知施工”,控制吊装高度、强化FOD全流程管控,并选用低反射双面N型组件及抗13级台风支架系统,确保飞行安全与运行稳定。该工程是上海机场多场景分布式光伏布局的重要实践,为“十五五”减碳目标提供支撑。

上海市印发小时级绿电交易方案来源:上海电力交易中心 发布时间:2026-08-14 09:42:13

8月13日,上海市发改委、市经信委正式印发《上海市小时级绿电交易实施方案》,标志着上海启动小时级绿电交易机制。该方案允许经营主体按小时开展绿电交易,并对绿电的环境价值实行小时级结算。售电公司参与前须在截止时间前与用户建立代理关系、完成绿电确权委托,并将申报电量严格关联至委托范围内用户。初期阶段,小时级交易与常规绿电交易并行开展,二者在交易方式、周期、标的、曲线分解及安全校核等方面保持一致;各时段绿电环境价值价格统一;零售侧超分考核仍以单月为一个溯源时段,统筹考虑两类交易电量。方案旨在提升绿电交易灵活性与可追溯性。

上海下发2026年1.79GW风光指标来源: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6-08-06 09:40:30

上海市发改委于2026年7月13日印发通知,正式发布2026年度陆上风电和光伏电站开发建设方案。全年拟推进可再生能源装机总规模达179.916万千瓦,其中陆上风电34.531万千瓦、光伏电站145.385万千瓦。项目来源分为两类:新纳入5个光伏项目(合计33.12兆瓦);由2025年方案调整转入22个项目,含陆上风电345.31兆瓦、光伏1420.73兆瓦。通知明确要求开发企业加快前期工作,陆上风电须于2027年6月前核准,其他光伏项目同期前开工;强调电网消纳保障、配套电网同步建设及绿电直连试点;提出技术标准要求,包括光伏组件效率与衰减率、风电机组性能指标等;并加强项目建档立卡管理,严格规范信息变更流程。(199字)

贵州松桃县:两央企光伏项目补缴耕地占用税7591.93万元!来源:贵州省铜仁市审计局 发布时间:2026-08-06 09:22:15

贵州松桃苗族自治县审计局在2024年度预算执行审计中发现,2022至2025年间,两家央企在盘石、世昌等地实施的5个光伏项目共占用林地、耕地及其他农用地约1.56万亩,按每平方米20元标准测算,应缴耕地占用税约2.08亿元,但截至2025年6月尚未及时征收入库。审计建议财政部门协同自然资源、林业、税务等部门核实用地面积、加强政策辅导并推动企业依法申报。松桃县财政局据此落实整改,建立多部门数据共享与联合征管机制,精准核定税额。截至2025年12月31日,已成功征收入库耕地占用税7591.93万元,其中县级分成5888万元。

沪发改能源140号解读|上海绿电直连工作方案 申报条件、源荷指标、场景优先级全梳理来源:索比光伏网 发布时间:2026-08-04 09:24:17

沪发改能源〔2026〕140号上海绿电直连工作方案完整解读,首批申报8月15日截止,详解四类场景优先级、60%/30% 源荷硬指标、申报流程与退出机制,覆盖算力、园区、出口企业落地指南,完整版报告扫码获取。

一座电站,两份价值!阿特斯EPC助力上海冠标打造1.31MW分布式光伏项目来源:阿特斯Sungarden太阳花园 发布时间:2026-07-10 07:13:37

上海冠标1.31MW光伏项目实现“一次建设、两份价值”:阿特斯EPC团队同步完成屋顶翻新与光伏安装,涵盖彩钢瓦加固、水泥屋面防水升级,8800㎡屋顶高效利用,年发电152万度,30年减排4.28万吨CO₂,打造工商业分布式光伏标杆。

四川省征求新能源资源市场化配置管理办法来源:四川省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6-07-07 13:52:48

四川省发改委于7月6日发布《新能源资源市场化配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旨在规范省内集中式风电、光伏及光热发电项目的资源统筹与开发管理。办法明确实行市场化配置,通过择优遴选确定项目法人,并对项目规模提出刚性要求:接入新建汇集站的项目装机原则上不低于10万千瓦(风电)或50万千瓦(光伏),接入现有汇集站的不低于5万千瓦或10万千瓦;水风光一体化基地项目须整体规划、严禁拆分出让。分布式光伏及分散式风电参照执行。工业园区屋顶光伏按集中式管理,装机超5万千瓦须全额上网,鼓励绿电直连。办法还强化履约监管,设定核准备案和开工投产时限,严打“圈而不建”“倒卖开发权”等行为,违规者将被收回开发权并限制3—5年参与资格,同时厘清相关主体责任。

贵州超3.86GW风光建设指标下发来源:贵州省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6-07-02 10:04:54

贵州省能源局于2026年6月29日印发通知,正式下达七星关区生团风电场等44个新能源项目年度建设计划,总装机规模达386.433万千瓦(即3.864GW),其中风电项目33个、装机245万千瓦,光伏项目11个、装机141.433万千瓦。项目覆盖贵阳、遵义、六盘水、安顺、毕节、黔南州、黔西南州7个市(州),主要由国家电投、贵州能源集团及四川港投等企业投资建设。通知明确风电项目须于2027年12月22日前完成核准,光伏项目须于2027年6月22日前完成备案,逾期未办结者将取消指标。各地能源主管部门需统筹指导前期工作,推动项目有序落地实施。(199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