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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舟山:2021-2030年规划风光14.5GW

来源:舟山市人民政府发布时间:2022-10-19 21:45:39

10月18日,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关于对市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号议案的复函,其中提到:根据各地资源及当前技术条件,按照“宜电则电、宜氢则氢”的原则统筹规划整域能源利用供给形式,有序开发各类能源项目。初步将舟山清洁能源综合利用规划为近期(2021-2025年)、中期(2026-2030年)和远期(2031-2035年)三个阶段,其中近中期规划风能和光伏共1450万千瓦。通过清洁能源分批次合理布局,最终形成“11211”整体格局。重点打造高新区和岱山县两个可再生能源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其中岱山县主要依托秀山北部惠生区块风机制造等核心制造业基地和深远海风电运维基地。

产业联合、配套实施。以资源开发为支点,努力撬动太阳能、风能、氢能等清洁能源全产业链建设,明确要求资源配套要与制造业项目投资比例相匹配。目前我市已引进落地一批清洁能源装备制造项目。

积极探索和创新低碳发展经验,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路径。2021年普陀区列入第一批省级低碳县(区)试点名单。围绕打造“清洁能源转换枢纽”,大力发展风电、光伏、潮流能等可再生能源,加快推进LNG登陆中心建设,积极开展氢能应用示范,协同推进能源、建筑、交通、农业林业、居民生活等领域低碳发展。计划通过3-5年创建期,全力打造全省能源低碳发展的“普陀样板”。

原文如下:

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市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号议案的复函

陈华清等10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推动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以海岛版“两山银行”助推共同富裕的议案》收悉。该议案对我市加快推进能源低碳转型发展、海岛生态资源价值转化等方面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建议。现将议案中涉及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关于坚持有序开发,打造风光电全产业链

近年来,我市积极探索以更低碳排放实现更高质量发展的路径,大力发展清洁能源,推进能源低碳转型发展。

(一)统筹资源、有序开发。根据各地资源及当前技术条件,按照“宜电则电、宜氢则氢”的原则统筹规划整域能源利用供给形式,有序开发各类能源项目。初步将舟山清洁能源综合利用规划为近期(2021-2025年)、中期(2026-2030年)和远期(2031-2035年)三个阶段,其中近中期规划风能和光伏共1450万千瓦。通过清洁能源分批次合理布局,最终形成“11211”整体格局。重点打造高新区和岱山县两个可再生能源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其中岱山县主要依托秀山北部惠生区块风机制造等核心制造业基地和深远海风电运维基地。

(二)产业联合、配套实施。以资源开发为支点,努力撬动太阳能、风能、氢能等清洁能源全产业链建设,明确要求资源配套要与制造业项目投资比例相匹配。目前我市已引进落地一批清洁能源装备制造项目。去年8月,总投资110亿元的华润12GW高效异质结太阳能电池片生产及组件项目在高新区开工建设;今年3月,总投资20亿元的远景能源海上风电装备制造产业园项目在定海开工建设。目前正在对接的还有中国能建-宁德时代、国家电投、中船集团、国投电力、宝武-杰宁、东方电气、华润集团、国能集团等8个产业联合体,已凝练梳理41个制造业投资项目,总投资约344亿元。

(三)整体布局、区域协同。清洁能源资源和土地等要素在我市分布不均衡,为避免各区块盲目对接、无序竞争,我市坚持整体布局、区块合作、利益共享。各区块的制造业项目和清洁能源资源尽可能在本区块匹配,无法匹配的通过“飞地模式”进行合作,即制造业项目所在地和资源所在地,按照一定比例分配制造业项目的投资额、利用外资额、产值和税收等。目前在谈的制造业项目包括风电装备、光电装备、制氢装备、绿电制氢、氢燃料电池、氢燃料动力船舶制造、储能电站、零碳数据中心等,基本涵盖了清洁能源全产业链。

二、关于坚持优势转化,探索资源资产化改革路径

紧密结合大花园建设、低碳试点县等载体,依托得天独厚的海洋海岛资源,坚持以“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为指引,努力把海洋生态和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实现高质量发展,助力共同富裕。

(一)探索标准、完善体系。普陀区与浙江大学开展合作,率先编制实施全省首个《海岛GEP核算及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工作方案》,为我省制订《生态系统生产总值(GEP)核算技术指南-海岸带生态系统》打下扎实基础。目前,我市及四个县(区)已开展生态系统分布、生态产品清单、功能量评估、生态产品价值量核算等工作,完成全市及四县(区)海岛GEP核算报告(初稿)。同时,普陀区作为全省“两山合作社”(原名“两山银行”)试点,谋划推进一批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典型项目,积极探索新时代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海岛模式。

(二)聚焦生态、产业提质。一是大力发展绿色渔业。深入推进国家绿色渔业实验基地建设,积极推进普陀白沙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嵊泗东部海域东库-黄礁海洋牧场等建设。探索利用海上风电场发展海水养殖,打造“海上粮仓+蓝色能源”新模式。二是大力发展绿色智造。加快推动石化及新材料、船舶与临港装备、现代航空等制造业数字化改造、智能化转型、绿色化升级。大力支持船坞、码头和绿色修船改造,引进新兴船舶改装技术。聚焦港口、船舶、海洋工程等污染防治工作,发展壮大海洋生态环保装备产业。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海洋装备深度结合,开展海洋智能装备等技术研究,打造国内重要的海洋智能装备研发、试验、应用示范和产业化基地。三是大力发展绿色服务业。积极打造江海联运服务中心,加快建设江海联运航运科技产业示范基地。结合滨海湿地生态修复,拓展以海岛和渔港休闲旅游为主的滨海生态旅游业。

(三)示范引领、开拓创新。积极探索和创新低碳发展经验,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路径。2021年普陀区列入第一批省级低碳县(区)试点名单。围绕打造“清洁能源转换枢纽”,大力发展风电、光伏、潮流能等可再生能源,加快推进LNG登陆中心建设,积极开展氢能应用示范,协同推进能源、建筑、交通、农业林业、居民生活等领域低碳发展。计划通过3-5年创建期,全力打造全省能源低碳发展的“普陀样板”。

三、关于坚持数字赋能,构建“蓝碳”生态场景

今年6月率先发布《舟山市蓝碳经济发展行动方案(2022-2025)》,着重推进负碳、零碳、低碳和蓝碳交易中心等“三碳一中心”建设,创新发展蓝碳经济。

(一)加强调查研究摸清资源底数。积极摸排舟山蓝碳资源底数,开展前期研究,先后形成《舟山市蓝碳经济发展思路和重点举措研究》《舟山市蓝碳经济发展研究报告》等系列课题成果。经前期调查研究发现,除几乎不存在红树林、海草床等资源外,舟山市拥有盐沼、淤泥质光滩、海域水体、无居民海岛等四大类蓝碳生态系统。此外,我市在风电、光伏等新能源碳减排和渔船碳减排方面空间较大。

(二)积极探索蓝碳核算和价值评估标准体系。努力以碳汇渔业评估标准体系建设为突破口,加快蓝碳核算、碳汇价值评估等领域相关标准体系的研究和制定,争取掌握国际海洋碳汇标准制定的主导权。着力提高碳汇渔业的国际性共识,加强碳汇渔业的基础研究,加快建立渔业碳汇计量和监测体系,研究制定碳汇渔业相关标准,逐步推进碳汇渔业的市场化运行。嵊泗县已就贻贝养殖固碳量进行了初步核算并发布了核查报告,相关经验为下步工作开展奠定了基础。

(三)探索构建蓝碳交易机制。积极探索蓝碳运营交易机制,加快推进蓝碳交易纳入碳交易市场,推动海洋碳汇资源变资产、资产变资本。鼓励支持岱山、普陀等地开展“蓝碳银行”建设试点,构建蓝碳价值评估计量平台,优化蓝碳数据采集质量,实现蓝碳数据集中汇聚,推动蓝碳领域数据开放应用,引导县域内蓝碳主体开展减排核证,对蓝碳主体实行备案与登记,全面驱动蓝碳增汇,挖掘海洋生态产业价值。

感谢你们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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