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清远市人民政府发布《清远市推进分布式光伏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提出,分布式光伏项目支持合理配置储能设施。2025年及以后首次并网(指通过电网公司批复的正式接入系统方案并网)的装机容量大于3万千瓦的光伏发电项目,按照不低于发电装机容量的10%、时长2小时配置新型储能,鼓励利用自然人及村集体权属等物业建设的光伏发电项目按需配置新型储能。
近日,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尾市推进分布式光伏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中明确开发重点,要推进公共机构、公共设施等宜装尽装,推进城市建筑光伏发展,加快农村分布式光伏建设等。
9月2日,潮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潮州市推进分布式光伏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4-2030年)的通知,《通知》指出,根据全市符合建设条件的屋顶资源面积,结合全市电网可再生能源消纳能力,2024-2027年,全市新增分布式光伏装机规模800兆瓦,2028-2030年,全市新增分布式光伏装机规模720兆瓦。各县区可根据实际加快建设进度,提前完成至2030年的开发规模。
近日,广东省韶关市发改委下发《关于暂缓办理新增分布式光伏项目备案手续的通知》,文件表示,为避免分布式光伏“小散乱”无序发展,规范光伏项目施工及用电安全监管,防范化解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各类风险,解决当地电网消纳及送出光伏发电能力不足等问题。发文之日起,请各县(市、区)发改局暂缓办理所有新增光伏的备案立项手续。
8月13日,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政府印发《江门市江海区落实国家、省、市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的工作方案》的通知。在充换电方面《通知》明确:强化产品推广。聚焦全区智能装备、储能装备、分布式光伏等行业设备,以及家电、家具、水暖卫浴、五金门锁、消费电子等消费品需求,以设备更新为契机,加快推动新一轮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引导企业对标国家、省政策导向,争取我区更多企业产品纳入省级、市级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
8月6日,广东省梅州市梅江区发改局发布《关于加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的通知》。《通知》要求,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前应履行项目备案(审批)手续,并取得发改部门的备案证(批复文件)后方可进行项目建设。其中非居民分布式光伏项目还需通过电网公司组织的接入系统资料审查并经审查通过后方可进行项目建设。严禁以建设光伏发电项目为由,利用光伏板下方四周进行围合,在空地、屋顶和平台违法搭建采光房、钢棚、阁楼等违法建筑
近日,恩平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恩平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推动能源领域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推动符合条件的光伏发电设备更新改造,提升装机容量和发电效率。加快推进城镇老旧小区、城中村配电设施升级改造和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逐步推动S9以下配变等落后低效设备淘汰更新,推广应用高效节能型配变。
补助标准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按实际发电量补助0.3元/千瓦时(其中市级补助0.06元/千瓦时、区级补助0.24元/千瓦时),自项目建成的次月1日起计算补助金额,连续补助3年。
近日,广东佛山市南海区发展和改革局发布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补助资金的通知。文件指出,申请补助资金的企业或个人必须符合《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佛山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佛山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补助资金管理办法(2019-2020 年)的通知》规定的范围和申报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