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广东肇庆市广宁县人民政府发布《木格镇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投资开发主体遴选公告》。公告表示,遴选 1 家有实力、讲诚信、负责任的企业为项目的投资开发主体,在木格镇辖区范围内,按照后续签订合作框架协议规定开发分布式光伏资源,遴选时间为2024年10月25日至2024年10月31日(共七日)。
10月22日,广东平远县发展和改革局就《平远县分布式光伏建设管理指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文件指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适用范围:(一)利用合法、安全的既有建(构)筑物屋顶安装光伏发电系统;(二)利用园区外具有开发条件的各类工商企业建设用地配套建设光伏发电系统;(三)利用既有公共机构、设施已批国有建设用地范围内地面加装光伏发电系统;(四)在符合国家用地政策前提下,利用农村村内道路及其他集体公
10月22日,南网能源2024年广东省梅州、汕头、湛江、肇庆第二批分布式光伏发电(含户用光伏)EPC工程总承包框架招标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预计采购容量为140MW。根据中标公告,本次投标单价(含税)在2.4128~2.66元/W
近日,广东省清远市人民政府发布《清远市推进分布式光伏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提出,分布式光伏项目支持合理配置储能设施。2025年及以后首次并网(指通过电网公司批复的正式接入系统方案并网)的装机容量大于3万千瓦的光伏发电项目,按照不低于发电装机容量的10%、时长2小时配置新型储能,鼓励利用自然人及村集体权属等物业建设的光伏发电项目按需配置新型储能。
近日,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尾市推进分布式光伏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中明确开发重点,要推进公共机构、公共设施等宜装尽装,推进城市建筑光伏发展,加快农村分布式光伏建设等。
9月2日,潮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潮州市推进分布式光伏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4-2030年)的通知,《通知》指出,根据全市符合建设条件的屋顶资源面积,结合全市电网可再生能源消纳能力,2024-2027年,全市新增分布式光伏装机规模800兆瓦,2028-2030年,全市新增分布式光伏装机规模720兆瓦。各县区可根据实际加快建设进度,提前完成至2030年的开发规模。
近日,广东省韶关市发改委下发《关于暂缓办理新增分布式光伏项目备案手续的通知》,文件表示,为避免分布式光伏“小散乱”无序发展,规范光伏项目施工及用电安全监管,防范化解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各类风险,解决当地电网消纳及送出光伏发电能力不足等问题。发文之日起,请各县(市、区)发改局暂缓办理所有新增光伏的备案立项手续。
8月13日,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政府印发《江门市江海区落实国家、省、市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的工作方案》的通知。在充换电方面《通知》明确:强化产品推广。聚焦全区智能装备、储能装备、分布式光伏等行业设备,以及家电、家具、水暖卫浴、五金门锁、消费电子等消费品需求,以设备更新为契机,加快推动新一轮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引导企业对标国家、省政策导向,争取我区更多企业产品纳入省级、市级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
8月6日,广东省梅州市梅江区发改局发布《关于加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的通知》。《通知》要求,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前应履行项目备案(审批)手续,并取得发改部门的备案证(批复文件)后方可进行项目建设。其中非居民分布式光伏项目还需通过电网公司组织的接入系统资料审查并经审查通过后方可进行项目建设。严禁以建设光伏发电项目为由,利用光伏板下方四周进行围合,在空地、屋顶和平台违法搭建采光房、钢棚、阁楼等违法建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