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提出:暂不明确自发自用比例:考虑到我省消纳条件较好,现阶段我省对一般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年自发自用电量占发电量的比例暂不强制要求,后续视情况研究调整。项目投资主体要充分发挥既有供电线路作用,合理确定项目总规模容量。
3月10日,广东省河源市人民政府印发《河源市分布式光伏总体实施方案(2024—2030年)》,《方案》明确,力争到2025年底,全市分布式光伏并网装机规模达到200万千瓦;力争到2030年底,全市分布式光伏并网装机规模达到400万千瓦。
3月10日,广东省河源市人民政府印发《河源市分布式光伏总体实施方案(2024-2030年)》,《方案》明确,力争到2025年底,全市分布式光伏并网装机规模达到200万千瓦;力争到2030年底,全市分布式光伏并网装机规模达到400万千瓦。《方案》提出,提升电网消纳能力。分布式光伏原则上就近消纳,鼓励各类园区和工商业企业光伏发电自发自用。积极改善“大机小网”问题,及时清理“僵尸”新能源项目和不符合用地管理规定且已批复接入容量的分布式光伏项目。
近日,河南省连续两地宣布暂停分布式光伏项目备案,原因为当地出现虚假申报、不正当竞争、欺诈群众、恶意抢占容量和人员管理混乱等现象,为规范有序管理和维护光伏市场秩序,河南镇平县、安阳县开展光伏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期间暂停分布式光伏备案。
新规划建设的各类园区要同步规划、配套建设分布式光伏,力争新建厂房屋顶光伏覆盖率到2025年达到50%
2月25日,广东省英德市人民政府发布英德市整县推进农村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推荐开发主体遴选公告。根据公告,英德市决定以整县为单位统筹推进英德市农村分布式光伏发展。支持具备条件的镇村采取“公司+镇村+农户”等模式,统一规划设计、打包备案,开展整镇村分布式光伏开发建设,确保建成后运营维护可持续。遴选内容为拟选定6家实力强、具备丰富行业经验的整县推进农村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开发主体推荐名单。截止日期为2025年3月12日前(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月5日,广东省发改委印发《广东省现代化产业体系发展报告(2023-2024)》,其中新型储能产业纳为重点发展产业之一。文件显示,广东新型储能产业基本形成覆盖电池材料、储能电芯、变流器、系统集成和
风电和装机容量大于3万千瓦的光伏发电项目,按照不低于发电装机容量的10%、时长2小时配置新型储能,新能源发电项目可跨地市配置储能。会议通知近日,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全面推进美丽广东
1月17日,东莞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同意清溪镇居民分布式光伏项目2025年第二期备案的复函。
1月3日,广东省罗定市人民政府印发《罗定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暂行管理办法》,文件明确,按照“百千万工程”工作部署,结合乡村建设、乡村旅游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绿色农房建设、农房风貌管控提升等工作,同步推进农村分布式光伏建设,助力乡村振兴。实施绿色圩镇、绿色乡村分布式光伏建设行动计划。在符合国家用地政策要求前提下,探索利用农村道路及其他公共基础设施等建设光伏廊道。
1月2日,广东省清远市人民政府印发《清远市推进分布式光伏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4-2030年)》。《方案》提出,统筹推进分布式光伏发展,到2025年底,力争分布式光伏装机规模达到140万千瓦;到2030年底,分布式光伏装机规模达到350万千瓦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