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河源:积极改善分布式光伏“大机小网”问题及时清理僵尸”新能源项目

来源:广东省河源市人民政府发布时间:2025-03-12 15:18:11

3月10日,广东省河源市人民政府印发《河源市分布式光伏总体实施方案(2024-2030年)》,《方案》明确,力争到2025年底,全市分布式光伏并网装机规模达到200万千瓦;力争到2030年底,全市分布式光伏并网装机规模达到400万千瓦。《方案》提出,提升电网消纳能力。分布式光伏原则上就近消纳,鼓励各类园区和工商业企业光伏发电自发自用。积极改善“大机小网”问题,及时清理“僵尸”新能源项目和不符合用地管理规定且已批复接入容量的分布式光伏项目。

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河源市分布式光伏总体实施方案(2024—2030年)》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发展改革局反映。

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月26日

河源市分布式光伏总体实施方案

(2024—2030年)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定不移走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道路,结合“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工作要求,围绕建设广东绿色能源基地,加大分布式光伏开发建设力度,大力推动能源绿色转型,助力我市加快实现绿色崛起,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推进分布式光伏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24〕92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分布式光伏总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坚持以企业为主体,大力拓展分布式光伏开发利用,落实支持政策、提升消纳能力、简化手续办理,以市场应用带动产业集聚,促进分布式光伏高质量发展,大幅提升我市非化石能源供应及消费。力争到2025年底,全市分布式光伏并网装机规模达到200万千瓦;力争到2030年底,全市分布式光伏并网装机规模达到400万千瓦。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府统筹、市场主导。政府加强工作统筹,组织摸查分布式光伏资源具体分布情况,结合电网消纳接入条件明确发展目标、实施节奏、建设模式和政策措施,制定年度开发建设计划,积极支持引导各类市场主体广泛参与分布式光伏开发建设。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应落实全国统一大市场部署,不得强制要求项目配套产业,不得通过要求企业引入外资或缴纳高额保证金、投资合作保证金、项目开发建设履约保证金等方式强制要求投资落地,不得强制企业采购地方制造产品。

(二)坚持因地制宜、依法开发。对于既有的各类园区、工商企业厂房,按自愿原则整合屋顶资源,依法依规选择投资主体。对利用公共机构屋顶和公共设施建设光伏的,以县(区)为单位统筹资源,采取合法合规的投资方式,统一规划、设计、建设和运维。具备条件的镇村采取“公司+镇村+农户”等模式,统一规划设计、打包备案,开展整镇、整村分布式光伏开发建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尊重农民意愿前提下,以村集体物业设施、厂房屋顶等入股参与项目开发,增加集体收入。加强用地管理,严控利用建设用地红线范围外地面(含坑塘水面)建设分布式光伏

(三)坚持规范管理、风险防范。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设计和安装应符合有关管理规定、设备标准、建筑工程规范和安全规范等;应符合城乡建筑风貌管控要求,坚持“适用、经济、绿色、美观”原则,充分结合当地建筑与文化特征,体现客家等岭南地域文化,推动光伏设施与建筑整体造型、色彩相一致,项目整体风貌与周边建筑物、人文景观风貌相协调,避免产生新的“铁皮瓦”式建筑,确保不影响建筑外立面风貌;严控利用光伏设施加装形成实际违法建设的行为。承担项目设计、咨询、安装和监理等相关单位要符合资质要求。依法使用经认证的光伏组件、逆变器等设备产品。落实项目依托建筑物及设施合法性等相关要求。强化分布式光伏项目规划、选址、设计、施工、并网、运维等全流程管理,加强对分布式光伏项目建筑结构、消防安全、电气安全、防汛防风、地质灾害等风险防范和隐患治理。警惕分布式光伏开发中出现的“光伏贷”套利、诈骗、风险转嫁或以企业名义备案后又以户主名义报装重复备案、规避税收义务等问题,加大惩戒力度,运用好信用监管手段,维护分布式光伏开发秩序。加强正面舆论引导和政策宣传,增强群众法律意识和契约意识,避免遭受蛊惑欺骗,提高权益保护能力。

三、重点任务

(一)摸查分布式光伏资源。各县(区)组织乡镇(街道)及行业主管部门摸查辖区内园区、工商业、公共机构、公共设施、交通运输场站、大型住宅区、农房等领域建筑屋顶资源及需开发分布式光伏且符合国家用地政策要求的农村道路和其他公共基础设施面积,形成当地分布式光伏开发资源清单。上述领域市直建筑屋顶资源由市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摸查,已列入《河源市市属国有建筑屋顶及公共区域分布式光伏有偿使用工作方案》范畴的市属建筑屋顶资源由市国资委摸查。此项工作于2025年2月底前完成,由各单位报市发展改革局汇总。[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发展改革局、市国资委、市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提升电网消纳能力。分布式光伏原则上就近消纳,鼓励各类园区和工商业企业光伏发电自发自用。优先支持在具备可接入容量的地区开发建设分布式光伏项目,对存在消纳困难的区域,分布式光伏项目可通过配建新型储能设施、实施汇集升压接入等措施解决接入能力和承载能力不足问题。电网企业要根据区域负荷水平和分布式光伏发展节奏,适度超前谋划和加快配电网升级改造,积极改善“大机小网”问题,及时清理“僵尸”新能源项目和不符合用地管理规定且已批复接入容量的分布式光伏项目,以满足大规模分布式光伏接入需求,并根据当前电网消纳接入能力及电网建设规划作出分县(区)分年度的分布式光伏开发时序,于2025年2月底前报市发展改革局。(市发展改革局,河源供电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扩大整县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支持纳入国家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的东源县、龙川县进行试点创建,确保通过试点验收。鼓励其他具备较大规模开发利用建筑屋顶资源、且电网接入和消纳条件良好的县(区),参照国家试点创建标准推进整县(区)分布式光伏开发。电网企业加大对具备整县(区)分布式光伏开发条件县(区)的电网改造升级力度。[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发展改革局,河源供电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推进公共机构、公共设施等宜装尽装。新建建筑应按规定安装太阳能系统,鼓励机关、医院、学校、体育场、图书馆、美术馆等新建建筑,以及新建的污水处理厂、停车场等,同时设计建设光伏发电系统,力争新建公共机构屋顶光伏覆盖率到2025年达到50%。上述既有公共机构、设施屋顶资源及其已批国有建设用地范围内地面,积极推动加装光伏发电系统,做到宜装尽装。[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发展改革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卫生健康局、市机关事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推动园区光伏全覆盖。加快推进绿色低碳产业园建设,新规划建设的各类园区要同步规划、配套建设分布式光伏,力争新建厂房屋顶光伏覆盖率到2025年达到50%、2030年实现全覆盖;对既有各类园区全面实施绿色化改造,力争光伏覆盖率到2030年不低于50%。积极推动园区外具有开发条件的各类工商企业利用屋顶及周边已批建设用地配套建设光伏发电系统。[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发展改革局、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实施重点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绿色化改造工程。推进高速公路服务区、国(省)道服务区、高铁站、港区、码头等交通运输场站安装光伏发电系统,因地制宜构建综合交通枢纽“分布式光伏+储能+微电网”的交通能源系统,新建港口码头、物流枢纽实现光伏“能装尽装”。[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发展改革局、市交通运输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促进城市建筑光伏发展。结合城乡风貌管控和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及旧城改造,推进城市建筑建设屋顶光伏,鼓励利用大型住宅区屋顶资源开发分布式光伏。探索建筑光伏一体化建设,开展建筑光伏一体化试点示范工作。[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加快农村分布式光伏建设。按照“百千万工程”工作部署,结合乡村建设、乡村旅游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绿色农房建设、农房风貌管控提升等工作,同步推进农村分布式光伏建设,助力乡村振兴。实施绿色圩镇、绿色乡村分布式光伏建设行动计划。在符合国家用地政策要求前提下,探索利用农村道路及其他公共基础设施等建设光伏廊道。[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发展改革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拓展综合利用场景。在工业用电负荷大、分布式光伏开发条件好的园区,探索建设源网荷储一体化绿色供电园区;在高速公路服务区、城市商业体、综合体、居民区及其他具备条件的场所,依托光伏发电、并网型微电网和充电基础设施等推广光储充一体化项目建设。[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发展改革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城管综合执法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保障措施

(一)简化手续办理。严格落实分布式光伏项目备案管理制度,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产业政策、市场准入标准、资源开发和能耗与环境管理等要求的,依法依规履行项目备案手续,并在项目备案时出具电力项目安全管理和质量管控事项告知书;落实国家关于个人利用自有住宅及在住宅区域内建设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由电网企业代为备案的工作要求。简化项目接网流程,推行线上报装,实现业务办理“一次都不跑”。对在建筑物屋顶或已批国有建设用地范围内建设的分布式光伏项目,市、县(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探索豁免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发展改革局、市自然资源局、河源供电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强化要素保障。加强分布式光伏电力消纳、项目融资等要素资源保障。持续加大电网投资建设力度,有序实施配电网改造升级,对分布式光伏资源丰富但电网消纳接入条件薄弱的地区优先实施改造;定期分析评估城乡电网承载能力,每年向社会公布1次评估结果;引导金融机构用好货币政策工具,加大对分布式光伏开发的信贷支持;支持分布式光伏项目参与绿电绿证交易。[市发展改革局、人行河源市分行、河源供电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强化技术保障。支持光伏设备制造企业与科研机构开展科技创新研发、科技服务交流,为分布式光伏发展提供技术支持;推动先进光伏产品和技术纳入省应用场景清单,加大光伏技术产品供需对接;鼓励整合光伏运维技术力量成立专业光伏发电运维企业,为光伏用户提供技术咨询、设备维护、售后服务;适时建立市光伏产业运营管理平台,实时远程监控光伏发电情况,及时收集分析光伏发电运营数据。[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发展改革局、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河源供电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强化跟踪指导。市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跟踪指导,会同市发展改革部门推动本行业本领域落实分布式光伏高质量发展措施,并依职责加强分布式光伏项目全流程规范管理;市市场监管部门要依法加强光伏产品质量监管;市发展改革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密切跟进全市分布式光伏建设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存在问题,重大事项及时报告市政府。[市发展改革局、市市场监管局及市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索比光伏网 https://news.solarbe.com/202503/12/387196.html

责任编辑:zhouzhenkun
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版权声明:

本站标注来源为“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索比咨询”的内容,均属www.solarbe.com合法享有版权或已获授权的内容。未经书面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转载、复制、传播等方式使用。

经授权使用者,请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在显著位置标注来源,未经允许不得修改内容。违规者将依据《著作权法》追究法律责任,本站保留进一步追偿权利。谢谢支持与配合!

推荐新闻
该光伏应用企业申请破产来源:索比光伏网 发布时间:2025-12-03 14:46:39

近日,专注于德国城市光伏与农业光伏领域的GridParityAG宣布进入临时破产管理程序。公司在声明中明确,德国政府换届后,光伏相关政策推进显著放缓,导致市场预期收缩。行业分析师指出,GridParity的技术创新能力已获市场验证,但其命运凸显政策确定性对光伏企业的决定性作用。业内人士警示,当前欧洲多国光伏政策调整频繁,叠加能源成本高企,创新型中小企业抗风险能力薄弱。目前,德国光伏协会已就政策稳定性问题向联邦政府提交建议函。

山西136号文竞价:电价0.2~0.332元/度、10年、单体80%,机制电量55.06亿度来源:山西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5-11-20 13:57:48

11月20日,山西发改委印发《关于2025年增量新能源项目机制电价竞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本次竞价主体范围为2025年6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投产的集中式风电、集中式光伏、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等项目。机制电量总规模:55.06亿千瓦时,其中:风电14.17亿千瓦时,光伏40.89亿千瓦时。上限比例:风电、光伏均为80%。光伏项目利用小时数:大同1561小时;朔州、阳泉、吕梁、忻州、长治、运城1423小时;太原、晋中、临汾、晋城1283小时。

广东阳春县河口镇整镇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遴选评审结果公示来源:阳江市阳春市河口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10-29 09:44:18

日前,广东阳春市河口镇整镇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遴选评审结果正式公示。根据此前,《阳春市河口镇整镇推进分布式光伏实施方案》的通知指标评分标准。对“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支持力度1.支持阳春市河口镇推进“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乡村振兴等重点工作。

广东:机制电量80%,电价0.2~0.4元/kWh!分布式光伏独享50亿千瓦时来源: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发布时间:2025-10-21 08:05:42

10月20日,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能源局发布关于开展2025年新能源项目机制电价竞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机制电量初始竞价规模为50亿千瓦时。110千伏以下电压等级分布式光伏项目的竞价电量申报比例上限取80%,其他分布式光伏项目申报比例上限取70%。光伏项目机制电价执行期限为12年。竞价最终结果由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另行发布。

广东阳春市河口镇整镇推进分布式光伏实施方案发布来源:阳春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09-17 15:46:49

9月16日,广东阳春市河口镇关于印发《阳春市河口镇整镇推进分布式光伏实施方案》的通知。方案指出,河口镇决定以整镇为单位统筹推进分布式光伏发展,采取“公司+镇村+农户”等模式,统一规划设计、打包备案,开展整镇分布式光伏开发建设,确保建成后运营维护可持续。各部门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等规定做好分布式光伏发电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广东韶关仁化县拟建9MW农渔光互补分布式光伏项目来源:仁化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09-09 15:32:11

9月4日,仁化县人民政府发布《韶关市生态环境局仁化分局关于仁化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仁化县大桥镇亲联村上片区9MW农渔光互补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情况的公示》。

福建泉州:拟废止一则分布式光伏政策来源: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5-09-08 13:42:53

日前,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公告,就废止《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7部门关于推动泉州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公开征求意见。通知同时明确,分布式光伏项目需符合国土空间规划,涉及永久基本农田、泉州宋元世界遗产保护区等法定限制或禁止建设区域的从其规定。因此拟对该《通知》予以废止,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为2025年9月1日至9月30日。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应当符合国土空间规划。

内蒙古:鼓励开发资源规模小、上网消纳压力大的盟市优先布局市场化消纳新能源项目来源: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官网 发布时间:2025-09-03 16:03:55

鼓励开发资源规模小、上网消纳压力大的盟市优先布局市场化消纳新能源项目,实现资源开发与产业发展协同互促综合效益最大化。第十一条各盟市能源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年度批次上网消纳新能源项目开发企业优选。核准(备案)逾期未开工的,盟市能源主管部门应及时清理废止。第十八条盟市能源主管部门要落实属地责任,确保项目按期并网。对于项目建设推进和监管不力的盟市,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取消下一年度上网消纳新能源规模。

四川省能源局回复分布式光伏问题:建议分开备案来源:扒解新能源 发布时间:2025-09-03 09:15:33

近日,省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处对网友关于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多个红线区域共用一个户头的问题进行答复,内容见下:问:我单位拟在成都简阳市利用某工厂屋顶建设屋顶分布式光伏,预计直流侧装机容量4MW,项目涉及3栋厂房,厂房分属不同用地红线,但共用同一个户号,请问是否需要按用地红线分别办理备案及接入手续?针对您公司情况,厂房分属3个不同的用地红线,但与公共连接点仅有一个10千伏。

23地亮“黄灯”!广西防城港市2025年第三季度分布式光伏接网承载力评估等级公布来源:广西防城港市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5-08-11 14:51:58

8月7日,广西防城港市发改委发布2025年防城港市第三季度分布式光伏接入电网承载能力评估等级信息。公告显示,防城港市港口区、防城区、上思县、东兴市4个区县(市)辖区内25个乡镇,除了位于上思县的思阳镇、在妙镇的分布式光伏接网承载力评估等级为绿色外,其余13地均已评估为黄色。

规范分布式光伏建设!广东一地征求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管理实施意见来源:广东阳西县住建局 发布时间:2025-08-07 11:18:43

近日,广东阳西县住建局发布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阳西县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管理实施意见》意见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