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税务总局发布《支持绿色发展税费优惠政策指引》,便利纳税人缴费人全面知政策会操作能享受的税费优惠,并指出通过加大对太阳能、风能、水能、核能等清洁能源开发利用的政策支持力度,为科学有序推动如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和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提供保障。
近日,深圳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深圳工业经济稳增长提质量的若干措施》,就进一步增强深圳工业经济在更高区位稳中有进的运行能力制定若干措施。
近日,交通运输部印发《扎实推动“十四五”规划交通运输重大工程项目实施工作方案》。根据《工作方案》,“十四五”交通运输重大工程是根据“十四五”交通运输系列规划确定的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按照意义重大、影响深远、效益突出、技术领先、示范带动的遴选原则,提出“十四五”时期重点推进的11项交通运输重大工程项目包。
5月24日,平阳县人民政府印发平阳县推动制造业跨越式高质量发展扶持办法的通知,通知指出,对完成备案并接入市级分布式光伏数字化管理平台的“自发自用、余量上网”的分布式光伏项目,按照实际发电量,给予0.1 元/千瓦时的补贴。对于实际投运的分布式储能项目,按照实际放电量给予储能运营主体0.8元/千瓦时的补贴。
5月24日,浙江嘉善县人民政府发布《嘉善县人民政府关于新一轮支持分布式光伏发展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公示公告,其中提到,对于对工商业屋顶实施的光伏发电项目,实行发电量补助,每年按实际发电量给予0.1元/千瓦时的电价补助,连续补贴三年;对学校、医院、党政机关和村(社区)等公共建筑及公建设施屋顶实施的光伏发电项目,实行发电量补助,每年按实际发电量给予0.15元/千瓦时的电价补助,连续补贴三年,对农业设施
为加快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发展,削减电力尖峰负荷,节约优化配电网投资,引导居民绿色能源消费,推动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目标,结合国家能源局关于开展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工作有关要求,制定本行动计划。
《方案》中强调,实施乡村清洁能源建设工程。巩固提升农村电力保障水平,推进城乡配电网建设,提高边远地区供电保障能力。发展太阳能、风能、水能、地热能、生物质能等清洁能源,在条件适宜地区探索建设多能互补的分布式低碳综合能源网络。
5月20日,浙江新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昌县 光伏“双倍增”工作实施意见发布,其中提到,十四五”期间,通过整县推进分布式光伏、“光伏+农业”、“光伏+渔业”等路径,积极实施光伏新增装机“双倍增”计划,即新增装机16万千瓦以上,2025年末全县光伏总装机达到24万千瓦。
近日,湖北省政府下发《湖北省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根据规划:大规模发展光伏发电、风电。综合考虑资源禀赋、生态环境承载力、电网消纳特点,坚持集中式和分布式并举、多元发展和多能互补并行的发展模式。分别新增光伏发电、风电装机1500、500万千瓦,2025年光伏、风电发电总装机分别达到2200、1000万千瓦,年发电量400亿千瓦时。
浙江省温州市泰顺县人民政府关于扶持分布式光伏发电的若干意见。意见提出:属地政府按照“一单元一方案”的要求,统一规划设计屋顶光伏规模化建设方案,单元内规划光伏安装总量规模原则上应在500千瓦以上,景区、集镇、沿街道路等重点区域屋顶光伏安装原则上须按照“平改坡”美丽工程实施,光伏组件需与建筑有机结合,高度不得超过3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