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明确,围绕数字电网、先进核能、光伏、天然气、综合能源、近零碳技术等核心领域,对区内各类创新主体获得的国家、省、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科技奖及创新创业大赛支持的项目,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到账资助资金给予配套支持,对国家级的给予100%最高500万元的配套资金支持;对省级的给予70%最高300万元的配套资金支持;对市级的给予50%最高200万元的配套资金支持。
6月20日,金华市发改委发布金华市发改委关于印发《金华市区光伏发展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该《通知》明确,对在金华市区投资兴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投资方,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按发电量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为0.10元/千瓦时,补贴时间为3年(自建成并网次月起,连续计算36个月),一年发放一次。
6月15日,重庆市发布《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通知指出:建设多元清洁供能体系助力乡村振兴。实施乡村清洁能源建设工程,加强煤炭清洁化利用。按照“宜管则管”“宜罐则罐”原则,积极稳妥推进燃气下乡,建设安全可靠的乡村储气罐站和微管网供气系统。依托乡村网格化规划,建设经济耐用、灵活可靠的农村配电网,实现从“用上电”到“用好电”。推动农村分布式光伏项目,做到“同步接网、全额
根据《乐清市人民政府关于扶持分布式光伏发电的若干意见》(乐政发〔2014〕29号)、《乐清市财政局乐清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印发乐清市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扶持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乐财企〔2015〕271号)文件精神,经相关部门验收审核现对徐玲燕等6975个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下达财政专项资金14064430元。
文件提到,分布式光伏接入前应取得电网的消纳意见和支持性文件,不应超过电网设备承载能力,保障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强调,分布式光伏应就地就近消纳,原则上整县各类光伏总计开发规模不应超过本区域全年最大用电负荷60%,避免向220千伏及以上电网反送电。文件出台后,当地工作人员就在各镇的群里通知了:由于XX整县光伏容量已经超过60%,已达到本地消纳值,即刻起暂停受理申请。
6月10日,江苏省启东市印发《启东市整市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实施意见》,要求从建设“分布式光伏示范项目”“分布式光伏示范建筑”“分布式光伏示范村”“分布式光伏示范镇(园区)”着手,力争到2023年底建成300MW分布式光伏。
日前,江西省全南县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户用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管理的通知”。通知指出: 安装服务企业应明确一定期限的售后运维服务期限,不得对群众进行虚假宣传,鼓动群众贷款(群众自愿的除外)。否则,限制该企业在我县开发新能源业务,电网部门暂停受理项目并网,并纳入失信企业黑名单。如果安装企业存在违法行为,将依法查处。
通知指出,全市2022年底前新增光伏装机200兆瓦,至2025年底新增装机300兆瓦(总装机容量累计达500兆瓦)。实施整市推进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开发四大工程,分布式光伏开发的同时,按不低于光伏装机容量10%的要求总体配套建设光伏储能设施容量。新招商引资企业须100%设计安装光伏发电系统,各产业平台工业厂房全面实施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开发(“十四五”期间,存量建筑屋顶安装比例达到60%以上)。
6月10日,鄂托克前旗政府网发布了关于鄂托克前旗2022年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宜的公告。公告称申报规模为:分散式风电项目规模3万千瓦,按照单体项目规模2个1.5万千瓦;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规模6.1万千瓦,共推选11个项目,按照单体项目规模9个0.6万千瓦+2个0.35万千瓦。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年收益的20%-30%用于助力乡村振兴。
近日,山东印发《关于2022年山东省电力现货市场结算试运行工作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征求意见稿)》,就电力现货市场结算给出有关要求。 文件指出,要按照“谁受益、谁承担”的公平原则,逐步将分布式新能源纳入市场主体范围,与集中式新能源场站同等参与市场偏差费用分摊。自今年7月份起,将省内10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并网的非户用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不含扶贫项目)纳入市场偏差费用分摊范围(包括机组启动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