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发改委近日印发通知,正式启动多用户绿电直连项目申报工作。该模式指风电、光伏等新能源通过专用线路向多个工商业用户(不含居民与农业用户)直接供电,实现电量溯源与精准分配,分为并网型和离网型两类。项目须遵循“以荷定源”原则,确保年自发自用电量占总可用发电量不低于60%,占总用电量不低于30%(2030年前提升至35%),并网型项目上网电量比例上限为20%(海上项目放宽至40%)。适用场景涵盖新建及存量负荷,包括钢铁、数据中心等重点行业、工业园区、零碳园区及沿海港口等。申报实行“成熟一个、上报一个”,由市级能源部门初审后报省发改委复核纳入实施。通知同步明确了源荷匹配、投资主体、电网接入、安全运行、市场交易、绿电溯源及考核退出等全周期管理要求,旨在推动新能源就近消纳,支撑新型能源强省建设。(199字)
文件指出,绿电直连项目以满足企业绿色用能需求和促进新能源就近就地消纳为目标,秉持安全优先、绿色友好、权责对等、源荷匹配原则,通过构建“点面”结合的绿电消纳体系,培育形成“单一用户+多用户+园区”的立体化绿电消纳格局。
按照“以荷定源”原则确定电源规模,新能源年自发自用电量占总可用发电量的比例不低于60%;占直连负荷总用电量的比例不低于30%,后续年度不断提高,2030年前不低于35%。鼓励绿电直连项目新能源发电量全额自发自用,确需采用余电上网模式的,上网电量占总可用发电量的比例不超过20%,并取得电网企业并网意见。建成后应及时组织竣工验收,并将竣工验收报告报送省能源局和国家能源局华中监管局。
10月13日,山东省能源局发布《山东省有序推动绿电直连发展实施方案》,方案指出:将强化源荷匹配,并网型项目应按照“以荷定源”原则科学确定新能源电源类型、装机规模和储能规模,采取整体自发自用为主、余电上网为辅的模式运行。项目整体新能源年自发自用电量占总可用发电量的比例不低于60%,占总用电量的比例不低于30%,2030年前不低于35%;上网电量占总可用发电量的比例上限不超过20%。绿电直连项目新能源利用率应不低于同期全省公网新能源利用率水平。
、统一协调电源负荷及接入线路的投资备案等有关手续,负荷距离电源汇集站原则上不超过50公里,负荷、电源布局原则上在同一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三)强化源荷匹配。并网型项目应按照“以荷定源”的原则,科学
需进一步明确。源荷匹配、以荷定源是项目规划的重要要求,也是项目实现经济可行的重要前提。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新型电力系统研究院院长付兵彬认为,新能源装机规模需与负荷精准匹配,若装机容量过大,将导致设备投资
、出口外向型企业可破解绿色壁垒贸易问题,而受阻新能源项目也可以减少“弃风弃光”问题,是能源领域的创新之举。“并网型绿电直连项目需实时平衡源荷波动,用户需要承担建设成本,对预测精度与控制系统要求较高
电网负担过重、资源配置效率低下,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新型电力系统的建设进程。“650号文通过要求项目自主合理申报容量,并以此为基础确定电网供电责任,实现了从‘无限责任’到‘有限且可评价的责任’的转变。”吴治诚
合资公司投资;非同一投资主体的应签订多年期购电协议或合同能源管理协议,明确产权、结算、责任等各项划分。具体比例:项目应按照“以荷定源”原则,项目整体新能源年自发自用电量占总可用发电量的比例应不低于60
随着新能源的快速发展,电力系统已由传统的“源荷”模式快速过渡到“源网荷储”模式,电网企业亟须改变现有的调度运行管理模式,将新能源调度运行管理从“管住”转向“管好”。为建立适应“源网荷储”背景的新能源
和安自装置、站端自动化设备等方面仍存在诸多不足,迫切需要提升调度能力,以实现新形势下调度工作的高效运转。在新形势下,电网企业面临持续推进电网精益化管理和提高公司运营效益的新要求。为适应电网发展的新要求
,新型能源体系是目标,“十五五”大电网规划要搭好三者互联互通的骨架,支持新型电网、新型电力系统和新型能源体系相互依存、协同发展。在这个过程中,能源行业工作者要从传统的“源随荷动”理念向“源网荷储”协同互动
内部运行控制新要求、外部环境风险新规律,从源端事件建模、系统致灾机理、安全风险评估、多元协同规划、灾前预防控制以及停电应急恢复等多方面开展研究,降低因极端事件引发大面积停电造成的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