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荷定源”、自发自用占比不低于 60%!山东明确绿电直连四大规则

来源:山东省能源局发布时间:2025-10-15 10:33:49

10月13日,山东省能源局发布《山东省有序推动绿电直连发展实施方案》,方案指出:将强化源荷匹配,并网型项目应按照“以荷定源”原则科学确定新能源电源类型、装机规模和储能规模,采取整体自发自用为主、余电上网为辅的模式运行。项目整体新能源年自发自用电量占总可用发电量的比例不低于60%,占总用电量的比例不低于30%,2030年前不低于35%;上网电量占总可用发电量的比例上限不超过20%。绿电直连项目新能源利用率应不低于同期全省公网新能源利用率水平。

山东省有序推动绿电直连发展实施方案

为探索创新新能源生产和消费融合发展模式,促进新能源就近就地消纳,更好满足企业绿电用能需求,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有序推动绿电直连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能源〔2025〕650号)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发展目标

绿电直连项目以满足企业绿色用能需求、提升新能源就近就地消纳水平为目标,按照安全优先、绿色友好、权责对等、源荷匹配原则建设运行,公平合理承担安全责任、经济责任与社会责任。

二、项目类型

一是新增负荷可配套建设新能源项目。项目已批复或纳规但尚未向电网企业报装的用电项目、已报装但配套电网工程尚未批复或立项的用电项目,已报装但供电方案尚未答复的均可视为新增负荷。新增负荷需满足在新的不动产权证范围内报装或在原址改、扩建时,单独划定绿电直连项目区域,且具备独立不动产权证、满足独立报装条件。原有用电主体通过销户新装、更名、过户等方式在原厂区变更用电,或前期未单独报装立户(如企业的车间、分公司等)但已与电网形成电气联络的存量负荷,均不作为新增负荷。新增负荷与存量负荷原则上不产生直接电气连接。

二是存量负荷已有燃煤燃气自备电厂要足额清缴政府性基金及附加、政策性交叉补贴、系统备用费等费用,在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足额清缴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相关证明、电网企业出具的足额清缴政策性交叉补贴、系统备用费相关证明的前提下开展绿电直连,通过压减自备电厂出力,实现清洁能源替代。新能源年发电量不大于燃煤燃气自备电厂压减电量(与前三年年均发电量相比)。

三是有降碳刚性需求的出口外向型企业利用周边新能源资源探索开展存量负荷绿电直连。需提供进出口经营权证明、审计报告海外营收及占比、海外客户合约、降碳刚性需求等相关证明材料。

四是支持尚未开展电网接入工程建设或因新能源消纳受限等原因无法并网的新能源项目,在履行由电网企业重新确定接入系统设计方案等变更手续后开展绿电直连。

三、实施路径

(一)加强统筹规划。省能源局加强对绿电直连项目的统筹规划,确保绿电直连模式有序发展。项目用电负荷规模应有依据和支撑,新建新能源须落实建设场址坐标、范围等内容,排查用地敏感因素,提供自然资源、林业、环保、压矿、文物、军事、电力等部门支持意见。项目风电和太阳能发电规模计入省能源局制定的新能源发电开发建设方案,直连线路、接入系统等按电压等级纳入省级或城市的能源电力和国土空间等规划,并按《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等规定进行核准或备案。项目接入电压等级不超过220千伏;确有必要接入220千伏的,由省能源局会同国家能源局山东监管办公室组织电网企业、项目单位等开展电力系统安全风险专项评估,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项目应编制包含电源、负荷、直连线路和接入系统的整体化方案,以专门章节评估源荷匹配、系统风险、用电安全、电能质量等,并提出具体技术措施。单个用户匹配多个电源的,需统一编制项目方案,作为一个绿电直连项目进行申报。项目应按照整体化方案统一建设,同步投产。

(二)创新建设模式。绿电直连项目原则上由负荷作为主责单位,鼓励同一投资主体统筹开发。支持包括民营企业在内的各类经营主体(不含电网企业)投资绿电直连项目。项目电源可由负荷投资,也可由发电企业或双方成立的合资公司投资,直连专线原则上应由负荷、电源主体投资。负荷、电源布局原则上应在同一县(市、区)范围内。特殊情况下,确需跨县(市、区)范围布局的或涉海的,应开展专题评估论证。

(三)强化源荷匹配。并网型项目应按照“以荷定源”原则科学确定新能源电源类型、装机规模和储能规模,采取整体自发自用为主、余电上网为辅的模式运行。项目整体新能源年自发自用电量占总可用发电量的比例不低于60%,占总用电量的比例不低于30%,2030年前不低于35%;上网电量占总可用发电量的比例上限不超过20%。绿电直连项目新能源利用率应不低于同期全省公网新能源利用率水平。

(四)加强运行管理。直连线路应尽量减少线路交叉跨越,确需跨越的应制定并落实相应的安全措施。电网企业应向满足并网条件的绿电直连项目公平无歧视提供接网服务,按照《电网公平开放监管办法》办理有关接网手续。项目内部资源应做到可观、可测、可调、可控,并根据《电网运行准则》等向电力调度机构提供相关资料。项目应统筹考虑内部源荷特性、平衡能力、经济收益、与公共电网交换功率等因素,自主合理申报并网容量,并与电网企业协商确定并网容量以外的供电责任和费用。绿电直连项目应具备分表计量条件,在内部发电、厂用电、自发自用、储能等关口安装符合相关标准和有关部门认可的双向计量装置。厂区内已有燃煤燃气自备电厂等电源的,应与新建新能源项目的发电量、上网电量准确区分计量。

(五)交易与价格机制。绿电直连项目应按国家相关政策规定缴纳有关费用。项目除自发自用电量以外的上网电量全部参与电力市场交易,不纳入机制电价执行范围。

四、实施程序

(一)申报主体。绿电直连项目申报主体为具备申报基本条件的负荷企业。

(二)申报程序。绿电直连项目建设采取企业申报、市级初审、省级评审的方式组织开展。结合项目条件成熟度,按照“企业申报一个、市级初审一个、省级评审一个”的原则,有序开展绿电直连项目建设。

1.企业申报。拟申报主体根据项目成熟度编制项目实施方案,提出建设目标和建设内容,明确建设时序,按隶属关系向所在县级或市级能源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2.市级初审。各市能源主管部门会同电网企业等部门对本市负荷企业申报情况进行初审,对项目实施方案及支撑性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完整性进行审查,对项目建设规模、实施条件、消纳能力、接入电网可行性等进行评估,对有降碳刚性需求的出口外向型企业进行审核。通过评审的项目由市级能源主管部门以正式文件向省能源局报送项目实施方案(含初审评估意见)。

3.省级评审。省能源局组织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开展项目实施方案评审,充分听取国家能源局山东监管办公室、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意见,确保方案具备经济技术可行性和系统安全性,综合研判后对具备条件的项目予以确定实施。

(三)推进实施。依据绿电直连项目明确的建设内容和规模,依法依规办理电源、负荷、储能及直连线路等审批、核准、备案手续,科学安排建设时序,确保做到同步设计、统一建设、同步投产,不得擅自变更建设内容。电源项目不得早于新增负荷和储能设施投产,分期投产的须在项目申请阶段及实施方案中明确分期建设方案及投产计划,且每期每批电源、储能装机规模及投产时序均要与负荷相匹配。绿电直连项目完成审批、核准或备案后,由项目业主向电网企业报送并网申请。绿电直连项目接入方案通过后,项目业主开展绿电直连项目及并网线路建设,电网企业开展电网配套工程建设,协同保障绿电直连项目按期并网。项目应及时组织竣工验收,并将竣工验收报告报送省能源局和国家能源局山东监管办公室。

(四)跟踪评估。省能源局组织有关单位建立跟踪指导和评估机制,定期调度项目建设进度,适时评估项目建设情况。市级能源主管部门会同当地电网企业对项目新能源年自发自用电量占总可用发电量的比例、占总用电量的比例、上网电量占总可用发电量的比例等进行监测评估(自投产次月起,12个月清算一次)。对已实施的绿电直连项目,若负荷企业因停建、停产、搬迁、破产等原因不再具备持续用电能力的,以及连续三年运行指标不满足本文件要求的,由项目所在地市级能源主管部门组织第三方机构开展核实评估,及时终止绿电直连项目实施资格,并报省能源局、国家能源局山东监管办。终止实施资格的项目,其可再生能源电源由所在地市、电网企业落实接入条件后按照市场化原则重新申报省级建设计划,可转为全量入市项目,不纳入机制电价执行范围。

五、保障措施

省能源局统筹推进全省绿电直连项目建设工作,建立常态化联系机制,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各市、各县(市、区)能源主管部门要履行属地管理责任,组织项目实施,支持负荷企业稳定运行,推动绿电直连有序发展。电网企业、电力市场运营机构要按照职责分工,全面落实有关规定,不断提升项目接入电网和参与市场交易的服务能力与技术保障水平。


索比光伏网 https://news.solarbe.com/202510/15/50010217.html
责任编辑:周末
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版权声明:

本站标注来源为“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索比咨询”的内容,均属www.solarbe.com合法享有版权或已获授权的内容。未经书面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转载、复制、传播等方式使用。

经授权使用者,请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在显著位置标注来源,未经允许不得修改内容。违规者将依据《著作权法》追究法律责任,本站保留进一步追偿权利。谢谢支持与配合!

推荐新闻
宁夏苏银产业园绿电直连等基础设施项目投资主体遴选来源:苏银产业园管理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6-09-03 08:55:38

宁夏苏银产业园于2026年8月27日发布公告,面向社会公开遴选绿电直连等基础设施项目投资主体,旨在加快推进国家级零碳园区建设,落实国家“双碳”战略及绿电直连相关政策。该项目总投资约9亿元,由中选企业全额自筹,涵盖六大核心内容:200MWp以上新能源电源及专用输配电网建设(含新型储能)、光伏建筑一体化设施、虚拟电厂运维与电力交易诊断服务、源-网-荷-储协同的智能微电网系统、居民片区清洁能源供暖改造,以及园区企业节能降碳技术升级。项目分期实施,绿电直连部分须在开工后6个月内并网,其余配套工程须于2027年底前全部建成投运。合作采用“谁投资、谁运维”模式,并计划共建零碳园区技术创新应用中心。(199字)

德力西电气联合发起“绿电百分百・荒漠添新彩”乌兰巴托倡议,以中国电气方案助力全球干旱区治理 来源:中华网 发布时间:2026-09-02 16:07:29

文章介绍了德力西电气联合晶科能源、天能控股等18家中国企业,在《联合国防治荒漠化公约》第十七次缔约方大会(UNCCD COP17,2026年8月于乌兰巴托举行)期间共同发起“绿电百分百·荒漠添新彩”乌兰巴托倡议。该倡议以“生态优先、绿电百分百、共建共享”为共识,聚焦荒漠地区新能源规模化开发与全域绿电消费协同推进,助力全球实现净零排放和土地退化零增长(LDN)目标。文章阐述了德力西电气依托四十余年电气技术积累,针对荒漠极端环境研发的高电压(DC2000V起)、高防护(IP68)、高适配性直流隔离开关及融枢开关等核心产品,支撑光伏治沙等综合治理模式落地;同时以其自身提前实现运营碳中和的实践为基础,输出绿色转型方法论与行业白皮书,并推动中国新能源电气解决方案“组团出海”,为全球干旱区生态修复与能源转型提供可复制的系统性支持。(199字)

江西:有序推动多用户绿电直连来源: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6-09-02 15:50:21

江西省发展改革委于2026年9月2日发布《关于有序推动多用户绿电直连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旨在落实国家关于绿电直连的部署要求,规范省内多用户绿电直连项目发展。文件明确适用主体为风电、光伏、生物质等新能源电源与多个非居民、非农业用户之间的专用线路直连,分为并网型和离网型两类;强调“以荷定源”,要求自发自用电量占比不低于总用电量的30%(2030年前提升至35%),电源须纳入全省新能源年度开发方案,布局限于同一设区市内且线路不超过50公里,接入电压等级原则上不超220千伏。文件还对项目规划、投资主体、建设管理、安全运行、绿电溯源、市场交易、价格机制及申报退出等作出系统规定,突出源荷协同、安全可控与市场化导向。(199字)

一图读懂 | 广东省绿电直连新通知来源: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6-08-28 06:35:01

8月13日,广东省发展改革委与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有序推动我省绿电直连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发改能源〔2026〕267号),系统规范绿电直连项目管理。通知明确,绿电直连项目由民营企业等各类经营主体投资建设,电网企业不得作为投资主体;项目主责单位须具备法人资格,并签订多年期购电协议。并网型项目须整体参与电力市场交易,按节点现货价格结算;配建储能不得独立入市;上网电量占比原则上不超总可用发电量的20%。项目实行清单制管理,须经企业申报、市级初审、省级评审后方可纳入清单并启动建设。此外,对运行绩效提出刚性要求:5年内累计3年运行指标不达标,须主动申请退出运营。

粤发改能源〔2026〕267号解读|广东绿电直连新规 源荷比例考核与交易规则全解析来源:索比光伏网 发布时间:2026-08-27 09:12:20

粤发改能源〔2026〕267号广东省绿电直连发展新规深度解读,详解60%自发自用率、30%用电占比、20%上网上限三条考核红线,分析机制电价二选一、超发负价结算、储能定位转型规则,附申报流程与四类场景适配方案,完整版报告扫码获取。

台积电加快能源转型 目标2030年可再生能源占比升至60%来源:财闻 发布时间:2026-08-26 14:24:55

台积电正加速推进能源转型,以应对人工智能和先进芯片需求激增带来的用电增长。2025年其全球营运用电量达287.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2.6%,约占台湾地区年用电量的十分之一。在此背景下,公司设定明确阶段性目标:到2030年,可再生能源占营运用电量比例提升至60%(2025年为20.1%);进一步计划于2040年实现100%使用可再生能源,并在2050年达成净零排放。这些目标均载于其最新发布的可持续发展报告中,体现了其在全球业务扩张过程中对气候承诺的系统性部署。

鲁发改价格554号解读|山东新能源就近消纳价格新政 输配电费容量计费模式全解析来源:索比光伏网 发布时间:2026-08-20 14:12:41

鲁发改价格〔2026〕554号山东新能源就近消纳价格政策深度解读,落实国家1192号文要求,详解输配电费容量计费模式、60%/30% 自发自用门槛、三类项目适用范围、存量过渡期安排,附成本测算与风险提示,完整版报告扫码获取。

自发自用+绿电直连+绿证交易,山东引导重点用能企业多用绿电来源:山东省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6-08-18 16:54:35

山东省为应对“十五五”碳达峰攻坚期及国际绿色贸易壁垒加剧的新形势,系统推进绿电消费多元化路径。依托非化石能源装机占比超55%的资源优势,该省以自发自用、绿电直连、绿证交易三大模式协同发力,引导重点用能企业提升绿电消费比例。7月出台的《关于加强和规范绿电直连发展的通知》聚焦“门槛更低、服务更优、流程更简”,提出11项举措,统一管理模式、拓展适用场景(如算力中心、港口、出口企业)、优化审批权限,并强化智慧调度与溯源支撑。下一步将加快宁德时代、万华等示范项目建设,健全绿证激励机制,推动传统产业转型与绿色产业链构建。(199字)

海外占比从60%到95%:天合储能的全球化“加速度”来源:天合光能 发布时间:2026-08-17 10:43:32

天合储能加速出海,2026年海外出货占比达95%,全年交付超16GWh,跻身Wood Mackenzie全球储能集成商前五。欧洲、拉美、中东非等高价值市场标杆项目密集落地,覆盖超680MWh;建成三大技术服务中心及31个服务点,实现全栈交付与本地化运维,打造“量利齐升”第二增长曲线。

国家能源局:全国99个绿电直连项目获批,对应新能源装机34GW来源:国家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6-08-14 09:32:58

国家能源局近日回应全国人大建议,系统部署新能源高质量发展路径。重点包括:一是出台《关于促进新能源集成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推动新能源与工业、交通、建筑、农业农村及算力基础设施深度融合,拓展就地就近消纳场景;二是加快绿电直连新业态落地,已批复99个绿电直连项目,总装机达3405万千瓦,旨在打通新能源消纳“最后一公里”;三是强化规划统筹、基础设施建设和系统调节能力,提升跨区域输电、配电网灵活性及储能协同调度水平。系列举措旨在增强新能源自主性、市场竞争力与绿色供给能力。(199字)

两部门:支持煤炭企业统筹煤电、新能源产业布局来源:国家发展改革委 发布时间:2026-08-11 09:47:13

《煤炭工业发展“十五五”规划》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旨在推动煤炭行业绿色低碳转型与高质量发展。规划明确提出促进煤炭与新能源深度融合,支持煤炭企业统筹布局煤电与风电、光伏等新能源产业,盘活矿区沉陷区、工业场地等资源发展可再生能源。鼓励建设“源网荷储”协同的智能微电网,推进瓦斯发电、多元储能与智能管控一体化运行。同时,加快矿区清洁能源替代进程,推广电驱装备、电动重卡、氢能矿卡及清洁锅炉,降低自用煤消耗;因地制宜建设充换电站、加氢站等绿色交通基础设施。此外,规划还强调在煤化工等领域规模化应用绿电、绿氢及CCUS技术,打造低碳厂区示范,全面提升协同融合效益。(198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