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4日,上海市松山区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加强节能降碳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文件提出: 同时,根据上海市发改委在2016年11月发布的《上海市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发展专项资金扶持办法》(沪发
《上海市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发展专项资金扶持办法》(沪发改能源〔2016〕136号,以下简称《扶持办法》),上海正组织开展2018年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发展专项资金扶持项目申报工作。《扶持办法》适用于本市
次月起,给予投资人0.25元/度补贴,补贴执行期限5年。 上海市:0.4元/kWh补5年 根据《上海市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发展专项资金扶持办法》,本市2016年-2018年投产发电的新能源项目享受
0.4元/kWh补5年 根据《上海市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发展专项资金扶持办法》,本市2016年-2018年投产发电的新能源项目享受补贴标准为: 分布式光伏:工、商业用户为0.25元/千瓦时,学校用户为
义务人为地方政府。例如,根据《上海市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发展专项资金扶持办法》(2016版)之规定,分布式光伏的补贴方式为根据实际发电量对项目投资主体给予奖励:工、商业用户为0.25元/千瓦时,学校用户为
,补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上海市 上海市发改委《关于公布2017年第三批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发展专项资金奖励目录》 根据《上海市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发展专项资金扶持办法》(沪发改能源〔2016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上海市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发展专项资金扶持办法》(沪发改能源〔2016〕136号),市发展改革委会同相关部门和单位,组织开展了2017年第三批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发展专项资金扶持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上海市节能减排(应对气候变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沪府办发〔2017〕9号)和《上海市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发展专项资金扶持办法》(沪发改能源〔2016〕136号,以下简称
2015年度规模调整工作的通知》沪发改能源〔2015〕156号文件。据世纪新能源网记者了解,根据2014年最新版《上海市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发展专项资金扶持办法》。在上海地区投资光伏及风电两类新能源项目
上海市发改委、市财政局修订了2014年4月印发的《上海市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发展专项资金扶持办法》的通知 沪发改能源〔2014〕87号(修订后文件见下文) ,与修订之前的文件相比,2016版的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