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暨《上海市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发展专项资金扶持办法》(2016版),对2016年-2018年投产发电的新能源项目提供连续5年的补贴。 具体额度为:光伏电站:0.3元/千瓦时;分布式光伏:工、商业用户
将于2020年到期,地方政府正在不断退出为光伏提供补贴的行列。 如:上海市发改委于2016年11月2日制发沪发改能源〔2016〕136号文件,暨《上海市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发展专项资金扶持办法
〕14号)、《上海市企业投资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办法》(沪发改规范〔2019〕6号)、《上海市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发展专项资金扶持办法》(沪发改能源〔2016〕136号)等文件要求,我委现组织开展全市
新能源发展专项资金扶持办法》(沪发改能源〔2016〕136号)等文件要求,我委现组织开展全市光伏发电项目运行管理专项检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落实光伏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和
新能源发展专项资金扶持办法》(沪发改能源〔2016〕136号)等文件要求,我委现组织开展全市光伏发电项目运行管理专项检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落实光伏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和
时限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发电类)。 30.关于调整可再生能源资金扶持政策支持光伏发电持续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 《上海市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发展专项资金扶持办法》(简称《扶持办法》)指出,1、对2018年5
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2018年第三批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发展专项资金奖励目录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上海市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发展专项资金扶持办法》(沪发改能源〔2016〕136号),市发展改革
沪发改能源〔2019〕45号 各有关单位 : 根据《上海市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发展专项资金扶持办法》(沪发改能源〔2016〕136号),市发展改革委会同相关部门和单位,组织开展了2018年第三批
沪发改能源〔2019〕45号 各有关单位 : 根据《上海市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发展专项资金扶持办法》(沪发改能源〔2016〕136号),市发展改革委会同相关部门和单位,组织开展了2018年第三批
光伏行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能源局《关于2018年光伏发电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经会同市财政局研究并报市政府同意,现对《上海市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发展专项资金扶持办法》(沪发改能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