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8日,*ST沐邦(SH:603398)发布公告,公司通过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查询,公司控股股东沐邦新能源控股持有的本公司部分无限售流通股司法拍卖网拍竞价阶段结束,两次拍卖成交股份合计12,833,874股,占沐邦新能源控股所持公司股份的比例18.41%,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2.96%,竞买人为南昌金兴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文勇,成交金额合计为1.14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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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8日,*ST沐邦(SH:603398)发布公告,公司通过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查询,公司控股股东沐邦新能源控股持有的本公司部分无限售流通股司法拍卖网拍竞价阶段结束,两次拍卖成交股份合计12,833,874股,占沐邦新能源控股所持公司股份的比例18.41%,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2.96%,竞买人为南昌金兴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文勇,成交金额合计为1.14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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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6日,*ST沐邦发布公告,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广西沐邦高科新能源有限公司近期收到梧州市人民政府下发的《梧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决定书》,“决定书”责令公司向广西梧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原路退回2.7亿元“10GWTOPCon光伏电池生产基地财政补助款”、向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梧州管委会财政金融局原路退回2.4亿元“重大工业项目建设扶持款”并支付违约金5,100万元。公司需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10日内履行上述款项的退还及支付义务。
1月6日,*ST沐邦发布公告,公司股票自2025年12月18日至今,累计涨幅23.27%,其中三个交易日涨停。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未发生重大变化,股价短期内上涨过快,脱离基本面,存在下跌风险。与此同时,因2024年度净利润为负,且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ST沐邦股票于2025年5月6日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此外,*ST沐邦于2025年7月2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
因沐邦新能源控股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经诚泰租赁申请,上海浦东法院裁定强制执行,并裁定拍卖沐邦新能源控股持有的公司股票以清偿债务。*ST沐邦表示,若本次拍卖最终成交,沐邦新能源控股持股数量将减少至67,360,352股,持股比例将降至15.53%,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仍为公司控股股东,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12月30日,*ST云网(002306)集中披露多则公告,一边是控股股东1.5亿元资金支持的利好落地,一边是银行账户冻结、诉讼缠身及叠加风险警示的多重利空,公司退市压力进一步加剧。
12月30日,*ST聆达发布公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金寨嘉悦重整计划已执行完毕。*ST聆达表示,在重整程序中,公司通过引入重整投资人、实施出资人权益调整等方式,有效化解了公司债务危机,避免破产清算,最大限度保障了全体债权人的合法权益。*ST聆达进一步表示,重整计划执行完毕预计将对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状况产生积极影响,具体影响金额以经审计的2025年度财务报表数据为准。
12月29日,*ST沐邦发布公告,公司近日获悉控股股东江西沐邦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的69,723,616股公司股份被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冻结,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100%,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6.08%,冻结原因为司法冻结。根据公告,沐邦新能源控股为保障预重整程序顺利进行,在预重整期间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南昌中院出具《民事裁定书》依法裁定冻结江西沐邦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的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12月26日,*ST聆达发布公告,全资子公司格尔木神光新能源有限公司于近日收到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人民法院下发的《民事判决书》,一审判决公司子公司偿还借款本息、罚息、复利等合计约1.89亿元。公告显示,*ST聆达子公司格尔木神光与国家开发银行青海省分行发生借款合同纠纷,单笔涉案金额约18,957万元。*ST聆达表示,本次判决为一审判决,尚未生效。公司及子公司格尔木神光将根据判决情况,在法定期限内审慎研究决定是否提起上诉。
因沐邦新能源控股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经深圳智卓申请,深圳龙岗法院裁定强制执行,并裁定拍卖沐邦新能源控股持有的公司股票以清偿债务。公告同时披露,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沐邦新能源控股持有公司股份69,723,61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16.08%,均为无限售流通股。其中65,483,006股,占沐邦新能源控股所持公司股份的93.92%,处于被质押状态;沐邦新能源控股所持公司股份已全部被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
因沐邦新能源控股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经深圳智卓申请,深圳龙岗法院裁定强制执行,并裁定拍卖沐邦新能源控股持有的公司股票以清偿债务。公告同时披露,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沐邦新能源控股持有公司股份69,723,61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16.08%,均为无限售流通股。若本次拍卖最终成交,沐邦新能源控股持股数量将减少至59,253,006股,持股比例将降至13.66%,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仍为公司控股股东,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ST金刚表示,在重整程序中,公司通过引入重整投资人、实施出资人权益调整等方式,有效化解了公司债务危机,极大改善了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最大限度保障了全体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本次重整预计将对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状况产生积极影响,具体影响金额以经审计的2025年度财务报表数据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