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6日,珈伟新能(SZ:300317)发布公告,公司全资子公司珈伟(上海)光伏电力有限公司拟以1元的价格收购张家口陆枫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持有的蔚县陆枫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
公告显示,陆枫新能源主营业务包括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等,2025年上半年,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分别为3,098.82万元和-1,665.69万元。
公告指出,本次收购事宜源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与标的公司的前期业务合作及后续应收账款回收问题。具体背景包括: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珈伟绿能建设有限公司于2023年3月与蔚县陆枫签署《蔚县恒昌平价上网100兆瓦光伏发电项目EPC合同》,该合同含税总价为6.16亿元。该项目已于2024年8月全部完工并达到验收标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蔚县陆枫尚欠珈伟绿能工程款19,377.08万元未支付。
为妥善解决上述问题,同时拓展公司光伏业务版图,上海珈伟拟对蔚县陆枫进行股权收购。针对本次收购所涉及的蔚县陆枫股东全部权益价值,深圳市鹏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已出具 《珈伟(上海)光伏电力有限公司拟股权收购所涉及的蔚县陆枫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资产评估报告》(鹏信资评报字[2025]第S362号)。该评估报告以2025年6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对蔚县陆枫全部股东权益进行了评估; 经综合分析,最终确定以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即蔚县陆枫股东全部权益于评估基准日的评估值为435.73万元人民币。
珈伟新能表示,本次收购事项是为了更好地实现公司战略发展目标,有助于进一步整合公司业务资源,增强上市公司资产实力,具有显著的战略意义与业务价值,完全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定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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