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处对网友关于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多个红线区域共用一个户头的问题进行答复,内容见下:
问:我单位拟在成都简阳市利用某工厂屋顶建设屋顶分布式光伏,预计直流侧装机容量4MW,项目涉及3栋厂房,厂房分属不同用地红线,但共用同一个户号,请问是否需要按用地红线分别办理备案及接入手续?
答: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是与用户联系最紧密的电源形式,与用户电压等级、用电负荷等密切相关,按照国家《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对一般工商业分布式光伏的定义,一般工商业分布式是指利用党政机关、学校、医院市政、文化、体育设施、交通场站等公共机构以及工商业厂房等建筑物及其附属场所建设,与公共电网连接点电压等级不超过10千伏(20 千伏)、总装机容量原则上不超过6兆瓦的分布式光伏。据您反映,贵公司与电网公司相连接的电网等级为10千伏,有且仅有一个公共连接点。针对您公司情况,厂房分属3个不同的用地红线,但与公共连接点仅有一个10千伏。为此,须按照一般工商业进行管理,不同红线建议分开备案,但与公共连接点下的分布式光伏装机总容量不得超过6兆瓦。
原文见下:

索比光伏网 https://news.solarbe.com/202509/03/50007603.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