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8日,湖北发改委印发《关于实行节假日深谷电价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拟在春节、五一、国庆期间设置深谷时段。
根据文件,节假日设置的日间深谷时段为9:00—15:00。其中,工商业代理购电用户电价中,代理购电价格和上网环节,线损费用在9:00-12:00及14:00-15:00执行的浮动比率由1下调为0.9,12:00-14:00执行的浮动比率由0.48下调为0.43。
根据湖北此前发布的《省发改委关于完善工商业分时电价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来看,平常月份尖峰、高峰、平时、低谷时段电价比为1.8:1.49:1:0.48。夏季、冬季用电高峰月份(夏季7月、8月,冬季12月、1月),用电尖峰时段电价浮动比例由1.8调整为2,低谷时段电价浮动比例由0.48调整为0.45。
需要指出的是,江西、河南、浙江、江苏等省此前已相继出台了重大节假日深谷电价政策。
具体见下:
责任编辑:周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