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阳江市:力争新建厂房屋顶光伏覆盖率到2030年实现全覆盖

来源:索比光伏网整理发布时间:2025-02-28 08:39:37

2月26日,广东省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印发阳江市推进分布式光伏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提出,对广东阳江工业园、珠海(阳江万象)产业转移工业园、阳江阳春产业园区、阳江阳西产业园区、阳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各类园区全面实施绿色化改造,力争光伏覆盖率到2030年不低于50%。新规划建设的各类园区要同步规划、配套建设分布式光伏,力争新建厂房屋顶光伏覆盖率到2025年达到50%、2030年实现全覆盖。积极推动园区外具有开发条件的各类工商企业利用屋顶及周边已批建设用地配套建设光伏发电系统。

分布式光伏原则上就近消纳,鼓励各类园区和工商业企业光伏发电自发自用。优先支持在具备可接入容量的地区开发建设分布式光伏项目,对存在消纳困难的区域,分布式光伏项目可通过配建新型储能设施、实施汇集升压接入等措施解决接入能力和承载能力不足问题。对于装机容量大于3万千瓦的光伏发电项目,按照不低于发电装机容量10%、时长2小时配置新型储能。电网企业要根据区域负荷水平和分布式光伏发展节奏,适度超前谋划和加快配电网升级改造,以满足大规模分布式光伏接入需求。

原文如下:

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阳江市推进分布式光伏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阳府办函〔2025〕1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阳江市推进分布式光伏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发展改革局反映。

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2月20日

阳江市推进分布式光伏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推进分布式光伏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24〕92号)精神,为推动我市新型能源体系建设,加快分布式光伏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国家“健全绿色低碳发展机制”改革部署,结合广东省关于分布式光伏高质量发展的工作要求,坚持属地实施与行业引领相结合的原则,明确开发重点、拓展开发模式、加强规范管理,全力推动我市分布式光伏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任务

(一)公共机构(设施)宜装尽装。按照属地实施原则,市直机关、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分别统筹推进所管辖范围内的机关单位、国有企(事)业单位、教育及医疗机构等建筑屋顶资源及其已批国有建设用地范围内地面加装光伏发电系统。鼓励新建公共建筑按《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安装太阳能系统,鼓励机关、医院、学校、体育场、图书馆、美术馆、污水处理厂、停车场等新建建筑,同时设计建设光伏发电系统。〔市发展改革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国资委、市机关事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工业园区全覆盖。对广东阳江工业园、珠海(阳江万象)产业转移工业园、阳江阳春产业园区、阳江阳西产业园区、阳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各类园区全面实施绿色化改造,力争光伏覆盖率到2030年不低于50%。新规划建设的各类园区要同步规划、配套建设分布式光伏,力争新建厂房屋顶光伏覆盖率到2025年达到50%、2030年实现全覆盖。积极推动园区外具有开发条件的各类工商企业利用屋顶及周边已批建设用地配套建设光伏发电系统。〔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阳江供电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重点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绿色化改造。推进高速公路服务区、机场、高铁站、公交站等交通运输场站安装光伏发电系统,因地制宜构建综合交通枢纽“分布式光伏+储能+微电网”的交通能源系统,新建港口码头、物流枢纽实现光伏“能装尽装”。〔市交通运输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推进城市光伏+建筑发展。在推进旧城改造工作中结合实际建设屋顶光伏,鼓励利用大型住宅区屋顶资源开发分布式光伏。探索建筑光伏一体化建设,开展建筑光伏一体化试点示范。大力推进阳西县整县“光伏+建筑”应用试点工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加快农村分布式光伏建设。鼓励村民利用自建房屋顶、庭院等建设光伏设施,加强屋顶分布式光伏美化功能。按照“百千万工程”工作部署,结合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乡村建设、乡村旅游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绿色农房建设、农房风貌管控提升等工作,鼓励整村、整镇推进农村分布式光伏建设,建立健全农村分布式光伏建设与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互利共赢机制,助力乡村振兴。在符合国家用地政策要求前提下,探索利用农村道路及其他公共基础设施等建设光伏廊道。〔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农业农村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改革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拓展开发模式

(一)鼓励因地制宜选择投资开发模式。现有的各类园区、工商企业厂房,按自愿原则整合屋顶资源,依法依规选择投资主体。对利用公共机构屋顶和公共设施建设光伏的,鼓励以县(市、区)为单位统筹资源,采取合法合规的投资方式,统一规划、设计、建设和运维。支持具备条件的镇村采取“公司+镇村+农户”等模式,统一规划设计、打包备案,开展整镇村分布式光伏开发建设;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尊重农民意愿前提下,以村集体物业设施、厂房屋顶等入股参与项目开发,增加集体收入;企业不得在农户不知情的情况下,利用农户信息贷款或变相贷款,不得向农户转嫁金融风险。〔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发展改革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机关事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拓展综合利用场景。在工业用电负荷大、分布式光伏开发条件好的园区,探索建设源网荷储一体化绿色供电园区;在高速公路服务区、城市商业体、综合体、居民区及其他具备条件的场所,依托光伏发电、并网型微电网和充电基础设施等推广光储充一体化项目建设。〔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发展改革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支持适用型技术产品研发制造。推动各类创新主体开展技术研发,鼓励开发企业联合设备制造厂商、勘察设计单位、系统集成商等研究开发我市园区、公共机构、公共设施、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城市建筑、农村等各类型应用场景的分布式光伏建设通用技术产品以及定制化个性化技术产品。推动适用于源网荷储、光储充一体化等综合应用场景的新型储能产品研发制造和先进产品示范应用。推动先进光伏产品和技术纳入省应用场景清单,加大光伏技术产品供需对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发展改革局、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保障措施

(一)落实支持政策。电价方面,分布式光伏项目上网电价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支持分布式光伏项目参与绿电绿证交易,获得相应收益。税收方面,落实符合规定的光伏发电企业项目所得税“三免三减半”政策,分布式光伏发电自发自用电量免收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等针对电量征收的政府性基金,分布式光伏项目不收取系统备用容量费和其他相关并网服务费。金融方面,引导金融机构用好货币政策工具,加大对分布式光伏开发的信贷支持。能耗方面,分布式光伏发电电量消费不纳入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控制。〔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阳江市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阳江市分行、阳江供电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提升消纳能力。分布式光伏原则上就近消纳,鼓励各类园区和工商业企业光伏发电自发自用。优先支持在具备可接入容量的地区开发建设分布式光伏项目,对存在消纳困难的区域,分布式光伏项目可通过配建新型储能设施、实施汇集升压接入等措施解决接入能力和承载能力不足问题。对于装机容量大于3万千瓦的光伏发电项目,按照不低于发电装机容量10%、时长2小时配置新型储能。电网企业要根据区域负荷水平和分布式光伏发展节奏,适度超前谋划和加快配电网升级改造,以满足大规模分布式光伏接入需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发展改革局、阳江供电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简化手续办理。严格落实分布式光伏项目备案管理制度,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产业政策、市场准入标准、资源开发和能耗与环境管理等要求的,依法依规履行项目备案手续;落实国家关于个人利用自有住宅及在住宅区域内建设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由电网企业代为备案的工作要求。供电部门要优化分布式光伏项目报装通道,通过远程服务渠道、营业窗口或客户经理等渠道办理项目报装业务,精简报装资料,及时高效做好并网验收服务,切实提高分布式能源发电项目的并网效率。对在建筑物屋顶或已批国有建设用地范围内建设的分布式光伏项目,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可结合地方实际,积极探索实施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豁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发展改革局、市自然资源局、阳江供电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规范管理措施

(一)严格质量管控。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设计、安装和验收应符合有关管理规定、设备标准、建筑工程规范、安全规范和消防技术规范等。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选用设备必须是经过批准的认证机构认证且达标的产品;建设安装必须对照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规定、设备标准、建筑工程规范和安全规范实施设计安装。承担项目设计、咨询、安装和监理等相关单位要符合资质要求。供电部门需对照国家、省级分布式光伏技术标准、建筑光伏系统应用技术标准等,做好项目并网验收工作。落实项目依托建筑物及设施合法性等相关要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发展改革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阳江供电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落实全国统一大市场部署。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不得强制要求项目配套产业,不得通过要求企业引入外资或缴纳高额保证金、投资合作保证金、项目开发建设履约保证金等方式干预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不得强制企业采购地方制造产品。〔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发展改革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强化安全监管。强化分布式光伏项目规划、选址、设计、施工、验收、并网、运维等全流程管理,坚持“先审批后建设”的原则,在项目备案时要做好消防设计、安全管理和质量管控事项的告知工作,消防设计应符合消防相关要求,不得影响疏散通道和消防设施的功效;加强对分布式光伏项目建筑结构、消防安全、电气安全、防汛防风、地质灾害等风险防范和隐患治理。分布式光伏项目应配套设置视频监控,分布式光伏项目总电源开关应统一设在出入口明显位置,并进行清晰标识,以便紧急情况时能应急操作处置,确保救援安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发展改革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消防救援支队、阳江供电局及其他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强化风貌管控。“光伏+建筑”项目应按照《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5部门关于印发〈广东省县域“光伏+建筑”应用试点工作指引(第一版)〉的通知》(粤建科〔2024〕256号)关于“适用、经济、绿色、美观”的要求进行设计和建设,落实风貌管控。农房光伏发电系统加装高度从屋面起算最高点不宜超过2.8米。屋顶有楼梯间且需在楼梯间屋顶安装光伏组件时,最高点不高于楼梯间屋面1.0米。

(五)及时建档立卡。分布式光伏项目在并网后1个月之内应完成建档立卡工作,各县(市、区)能源主管部门要组织本行政区域内发电项目业主在国家可再生能源项目信息管理平台进行项目信息填报,并对项目信息进行初审。供电企业需负责提供本经营区域内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并网运行等相关信息,协助当地能源主管部门组织业主进行项目信息填报,并及时反馈新增并网发电项目有关信息。(市发展改革局,阳江供电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加强组织实施

(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和各市直部门要落实属地及行业责任,按照任务分工开展资源底数摸查、建立建设计划台账并组织实施,于每年年底前将年度工作进展情况和下一年度工作计划报市发展改革局。各县(市、区)要规范项目管理,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办法,并在项目备案时出具电力项目安全管理和质量管控事项告知书;加强用地管理,严控利用建设用地红线范围外地面(含坑塘水面)建设分布式光伏

(二)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协作,按职责配合属地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和各行业主管部门解决屋顶光伏推进过程中的相关问题;能源主管部门按规定进行项目备案,并同时出具电力项目安全管理和质量管控事项告知书;市场监管部门要依法加强光伏产品质量监管;电网企业要加紧开展配电网升级改造,保障分布式光伏接网消纳。

(三)市发展改革局要加强统筹协调,密切跟进全市分布式光伏推进情况,及时协调解决项目推进存在问题,重大问题及时报市政府。



索比光伏网 https://news.solarbe.com/202502/28/386888.html
责任编辑:yishuyu01
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版权声明:

本站标注来源为“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索比咨询”的内容,均属www.solarbe.com合法享有版权或已获授权的内容。未经书面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转载、复制、传播等方式使用。

经授权使用者,请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在显著位置标注来源,未经允许不得修改内容。违规者将依据《著作权法》追究法律责任,本站保留进一步追偿权利。谢谢支持与配合!

推荐新闻
爱尔兰光伏装机突破3GW,近9个月新增超1GW来源:TaiyangNews 发布时间:2026-09-01 08:53:31

爱尔兰光伏装机总量已于2026年8月突破3GW,较2025年11月的2GW新增超1GW,仅用不到一年时间实现显著跃升;此前从1GW增至2GW耗时约3年。当前地面光伏单次出力峰值达1.3GW,可满足全国三分之一以上电力需求。装机结构涵盖屋顶光伏、地面电站及校园项目,其中超20万户家庭安装光伏,12万户获补贴,2000所学校已获免费组件。政策层面依托微型发电机制、多项支持计划及拟延续至2030年的补贴体系推动发展。行业共识指出,下一阶段重点在于扩大屋顶光伏与电池储能规模,并加强电网基础设施投资,以应对光伏波动性并提升午间富余电力的时移利用能力。

一图读懂 | 广东省绿电直连新通知来源: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6-08-28 06:35:01

8月13日,广东省发展改革委与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有序推动我省绿电直连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发改能源〔2026〕267号),系统规范绿电直连项目管理。通知明确,绿电直连项目由民营企业等各类经营主体投资建设,电网企业不得作为投资主体;项目主责单位须具备法人资格,并签订多年期购电协议。并网型项目须整体参与电力市场交易,按节点现货价格结算;配建储能不得独立入市;上网电量占比原则上不超总可用发电量的20%。项目实行清单制管理,须经企业申报、市级初审、省级评审后方可纳入清单并启动建设。此外,对运行绩效提出刚性要求:5年内累计3年运行指标不达标,须主动申请退出运营。

粤发改能源〔2026〕267号解读|广东绿电直连新规 源荷比例考核与交易规则全解析来源:索比光伏网 发布时间:2026-08-27 09:12:20

粤发改能源〔2026〕267号广东省绿电直连发展新规深度解读,详解60%自发自用率、30%用电占比、20%上网上限三条考核红线,分析机制电价二选一、超发负价结算、储能定位转型规则,附申报流程与四类场景适配方案,完整版报告扫码获取。

2.05元/W!广东6.92MW分布式光伏EPC中标结果公示!来源:光伏盒子 发布时间:2026-08-25 09:57:08

广东飞南一期6.92MWp分布式光伏项目EPC总承包中标揭晓:四川融驰杭州西湖区分公司以1418.47万元(约2.05元/W)中标。项目涵盖全周期EPC服务,含屋顶加固、并网手续、等保测评及质保服务,落地广东四会,凸显分布式光伏开发向精细化、合规化升级趋势。

广东省2026年第三季度分布式光伏接入电网承载力评估结果来源:广东省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6-08-19 10:09:46

本文是广东省能源局发布的关于2026年第三季度分布式光伏接入电网承载力的评估通告。依据国家能源局《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2025年7号文)及行业标准《分布式电源接入电力系统承载力评估导则》(DL/T 2041-2025),广东省组织开展了全省范围的承载力评估工作,旨在科学引导分布式光伏合理布局与有序建设,推动源网协调发展。通告公布了三项核心信息:一是全省各县(市、区)分布式光伏可开放容量及其对应的评估等级;二是接入受限的镇(街道)名单;三是提供线上查询渠道——“广东省分布式光伏承载力查询平台”。此外,明确低压配电网具体可接入容量需向属地供电营业厅进一步核实。

江苏镇江:到2030年实现分布式光伏装机倍增,累计达5.6GW来源:江苏省镇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6-08-19 08:53:33

镇江市发改委于2026年8月发布《“十五五”光伏开发利用及绿电协同发展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旨在落实国家“双碳”战略,加快构建新型能源体系。方案提出到2030年实现分布式光伏装机规模倍增,累计达560万千瓦(5.6GW),重点围绕工业园区、农村民居、公共机构建筑和交通廊道四大领域推进规模化开发。其中,园区推行“源网荷储”一体化,新建厂房屋顶光伏安装率达100%;农村实施整村连片开发,建立统一勘察、建设与运维机制,并健全农户、村集体、地方三方收益共享模式;公共建筑和交通设施则强调“应装尽装”与同步规划建设。方案还系统部署配电网升级、储能配套、项目全周期管理及跨部门协同保障机制,着力打通绿电生产、储存、消纳全链条,支撑全市能源绿色低碳转型。(199字)

浙江一企业厂房屋顶光伏板起火来源:海盐经开区发布 发布时间:2026-08-13 08:40:04

2026年8月12日12时46分左右,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西塘桥街道杭州湾大道的浙江协和首信钢业有限公司3号厂房屋顶光伏板发生火情。事发后,海盐县消防、应急等部门迅速响应,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开展扑救与应急处置工作。经及时应对,现场人员已全部安全疏散,无人员伤亡;截至通报发布时,火势已基本得到控制。目前,起火的具体原因仍在深入调查中。该事件是近期国内工业厂房分布式光伏设施运行安全领域的一起典型事故案例,引发对既有厂房屋顶光伏系统建设质量、日常运维及消防协同机制的关注。

苏发改能源发695号解读|江苏省分布式光伏发展实施方案 2026-2030 核心目标与政策全梳理来源:索比光伏网 发布时间:2026-08-11 09:45:57

苏发改能源发〔2026〕695号江苏省分布式光伏发展实施方案2026-2030年深度解读,2030年装机目标1.2亿千瓦,详解新建厂房100%配光伏、集中汇流、绿电直连、整村开发政策,分析行业机遇与收益变化,完整版报告扫码获取。

工商业光伏受益——澳大利亚将SRES计划激励项目容量提升至1MW来源:TaiyangNews 发布时间:2026-08-11 08:48:13

澳大利亚政府宣布将小规模可再生能源计划(SRES)的适用容量上限从现行标准提升至1兆瓦(MW),以支持工商业及农业建筑部署大型屋顶光伏系统。该调整旨在填补当前能源转型中的“中间市场”空白——目前户用光伏装机达22GW,而工商业领域仅约5.6GW,其技术潜力却超80GW。新政策将于2026年10月1日正式实施,由清洁能源监管机构(CER)管理,通过发放可交易证书为项目提供前期成本折扣,预计降低安装成本约20%。同时,政府将推动加快电网审批流程,要求澳大利亚能源市场委员会(AEMC)修订规则,缩短工商业光伏并网许可周期。此举响应了智能能源理事会关于提升门槛与优化审批的建议,有望释放大量闲置屋顶资源的发电潜力。

广东广州:新建建筑优先使用太阳能光伏系统来源:广州市住建局 发布时间:2026-07-30 09:34:28

广州市住建局于2026年7月29日发布通知,明确自印发之日起,所有新签订设计合同的建筑须全面执行《广东省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系统设计技术导则》。通知要求新建建筑优先在屋顶安装太阳能光伏系统;屋顶条件受限的,应在项目用地红线内适宜场地补建。对有集中热水需求的公共建筑,可选用太阳能热利用或空气源热泵系统;超高层或因安全、消防等原因确难实施的项目,须经专家论证并报主管部门审批。光伏系统须纳入建筑工程全流程管理,与主体建筑同步设计、施工、验收。建设、设计、审图及监管单位均被压实责任,市、区两级住建部门将加强全过程监督与指导。(198字)

广东10千伏及以上新能源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存量项目清单公布来源: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发布时间:2026-07-28 08:26:29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于2026年7月23日印发通知,正式公布首批纳入“10千伏及以上新能源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的存量项目清单。该机制依据国家及广东省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系列文件设立,旨在通过规范价格结算方式,支撑新能源高质量发展。清单项目由各地市能源主管部门组织申报,经省、市两级能源部门与电网企业联合核实、公示及异议处理后确认。针对前期漏报项目,相关企业须于8月底前向属地能源主管部门补报材料;各地市需在9月底前完成审核与公示,并将信息报送至省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后续将由省级部门会同广东电网公司、深圳供电局复核,统一印发增补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