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湘西:红色区域1个县区 黄色区域3个县区

来源:湖南湘西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时间:2025-01-16 09:10:13

近日,湖南湘西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湘西州国网经营区2025年一季度分布式光伏接入可开放容量,通知显示,截至2024年12月底,国网经营区范围内分布式光伏接入县市区可开放容量为16.455万千瓦,其中红色区域1个,为古丈县;黄色区域3个,为保靖县、泸溪县、湘西高新区。

关于发布湘西州国网经营区2025年一季度分布式光伏接入可开放容量的通知

各县市发改局、湘西高新区产业发展局,国网湘西供电公司,有关开发企业:

为进一步促进我州分布式光伏高质量发展,按照《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分布式光伏可开放容量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湘发改能源〔2024〕509号)相关要求,现将我州分布式光伏接入可开放容量及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可开放容量测算结果

根据计算原则,截至2024年12月底,国网经营区范围内分布式光伏接入县市区可开放容量为16.455万千瓦,其中红色区域1个,为古丈县;黄色区域3个,为保靖县、泸溪县、湘西高新区。

截至2024年12月底,国网经营区范围内接入受限的电网设备中10千伏线路8条、配电变压器103台。

二、相关工作要求

1.县市区可开放容量决定项目是否具备开发条件,各县市区

备案未投产的分布式光伏项目规模原则上不应超过县市区可开放容量。设备可开放容量决定项目是否能在本设备上接入系统,某电压等级设备可开放容量不足时应暂停受理分布式光伏项目接入此设备和该设备的下级供电设备。具体接入情况以电网企业接入批复或供电方案答复为准。

2.各县市区要结合可开放容量情况科学有序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备案和建设。县市区可开放容量为“红色”区域的县市区应暂停受理备案和并网;“黄色”区域的县市区备案前应报

州发改委同意后进行。同时,在开展项目备案时需提醒开发企业提前了解项目拟接入的台区、线路、变电站是否存在接入受限情况,对接入受限的项目应及时退窗并做好解释工作。

3.县市区备案匹配等级为“红色”“黄色”区域的县市区应更加科学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特别是针对“红色”区域的县市区发改部门要商供电公司结合属地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及可开放容量实际,切实加强管理,必要时可暂停受理备案、暂缓项目建设和并网。

4.各开发企业应严格落实《关于做好分布式光伏可开放容量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湘发改能源〔2024〕509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湘西州分布式光伏规范发展相关事项的通知》(州发改运行〔2024〕214号)等文件要求,严禁以自然人名义开发户用非自然人光伏电站,严禁通过光伏项目利用自然人信息贷款或变相贷款,严禁项目未批先建。各县市区发改局、各电网企业要联合做好监管,如发现违规行为,一律严厉查处,对违规企业限制项目开发和并网。

湘西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1月9日

附件1

国网经营区2025年第一季度分布式光伏接入县市区可开放容量计算结果

(计算截至时间:2024年12月 单位:万千瓦)

附件2

国网经营区2025年第一季度分布式光伏接入县市区可开放容量与备案匹配情况

(计算截至时间:2024年12月 单位:万千瓦)

附件3

国网经营区2025年第一季度接入受限电网设备清单

(计算截至时间:2024年12月)

表1接入受限线路清单

表2接入受限台区清单


索比光伏网 https://news.solarbe.com/202501/16/385847.html
责任编辑:zhouzhenkun
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版权声明:

本站标注来源为“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索比咨询”的内容,均属www.solarbe.com合法享有版权或已获授权的内容。未经书面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转载、复制、传播等方式使用。

经授权使用者,请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在显著位置标注来源,未经允许不得修改内容。违规者将依据《著作权法》追究法律责任,本站保留进一步追偿权利。谢谢支持与配合!

推荐新闻
吉林公布分布式光伏2026年3季度接入配电网可开放容量表来源:吉林省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6-07-22 09:51:33

吉林省能源局公布2026年三季度分布式光伏可开放容量表,依据最新国标DL/T 2041-2025测算,面向全社会公开。此举为各地政府、电网企业及投资主体提供精准接入依据,有效期至下次公告发布,标志着分布式光伏并网管理迈向精细化、透明化新阶段。

湖南东安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我县2026年三季度分布式光伏可开放容量的公示来源:东安县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时间:2026-07-17 16:02:38

东安县发展和改革局于2026年7月15日公示了该县2026年第三季度分布式光伏可开放容量,核定为0.1357万千瓦。该数据依据湖南省发改委等三部门联合印发的湘发改能源规〔2025〕843号文件,以及永州市发改委关于发布全市当季可开放容量的统一部署制定。测算工作由国网东安供电公司具体实施,并经东安县发改局班子会议审议确认。公示旨在落实上级关于规范分布式光伏管理、有序引导项目开发的要求,保障电网安全与新能源消纳能力相匹配,同时向社会公开透明地提供容量信息,为相关投资主体开展项目前期工作提供依据。

重庆巫山县发布分布式屋顶光伏发电项目风险告知书来源:巫山县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6-07-03 15:45:53

重庆巫山县发改委于2026年7月2日发布《分布式屋顶光伏发电项目风险告知书》,旨在提醒居民理性参与光伏项目。文中明确指出,此类项目实行告知性备案,仅具程序合法性,不构成政府对质量、收益或安全的担保;项目成败取决于企业资质、技术方案及合同约定。告知书系统梳理了五大风险:虚假宣传误导、房屋结构与施工安全隐患、金融诈骗(如“阴阳合同”和以居民名义融资)、合同争议陷阱(如异地管辖、收益划转失控、过度保管责任)以及售后缺失、收益不符预期、长期合约影响拆迁权益等其他问题,并提出四项实操建议,强调审慎签约、拒绝违规授权、评估房屋承载力及留存书面凭证,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关于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绿电园区增量配电网配电区域划分的公示来源:内蒙古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6-07-01 10:03:40

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于2026年6月26日公示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绿电园区增量配电网的配电区域划分方案。该配电区域位于呼和浩特市和林新区,涵盖云谷片区全部区域及乳业片区部分区域,地理边界明确:北至云谷1路,南至盛乐北街,东至呼北高速,西至云谷纵1西路和云谷纵86路,总面积约73.15平方公里。划分严格依据园区总体规划,确保地块完整、边界清晰,避免与现有电网交叉供电或重复建设,符合国家《增量配电业务配电区域划分实施办法》(发改能源规〔2024〕317号)相关规定。该方案由呼和浩特市发改委编制,公示期为2026年6月26日至7月27日,社会公众可在此期间以书面形式反馈意见。

北京通州:建设分布式光伏、储能等项目,最高100万元支持来源:北京市通州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发布时间:2026-06-25 11:20:22

北京市通州区经济和信息化局于2026年6月印发《关于北京城市副中心支持工业和软件信息服务业绿色低碳转型发展的若干措施》,旨在推动区域产业绿色化、低碳化发展。《措施》聚焦制造业与软件信息服务业两大领域,围绕绿色改造升级、绿色能力提升、低碳零碳转型、可再生能源利用及绿色交流活动五大方向提供财政支持。其中,对建设分布式光伏、地源热泵、空气源热泵、污水源热泵、生物质能源及储能等新能源项目,最高给予100万元补贴;对节能节水减排改造、绿色工厂建设、碳排放强度下降、碳足迹管理及CCER交易等,分别设定50万至100万元不等的支持标准。政策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强调“从优不重复”原则,并替代此前相关细则。

山东明确:红区光伏不再是死局——山东光储新政(鲁发改能源〔2026〕374号)全解读,20GW新增装机空间如何释放?来源:索比光伏网 发布时间:2026-05-27 14:27:11

本文解读山东省最新发布的《促进光伏发电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鲁发改能源〔2026〕374号),聚焦其对分布式光伏“红区”困局的突破性调整。针对全省53个县域因电网接入容量饱和被划为红区、新增项目实质冻结的现状,新政明确:在无开放容量区域,允许用户配套建设储能设施,实施“全部自发自用、不向电网反送电”的光储一体化模式,从而合规建设分布式光伏。此举直接破解了德州、烟台、滨州等地大量已签约却无法落地的项目困局。同时,文件回应了负电价频发(2025年午间负电价占比超51%)、结算电价畸低等现实挑战,提出光储统一报价、可靠容量补偿、台区及云储能等新型机制。新政标志着山东分布式光伏发展逻辑从“重并网”转向“重消纳”,为约20GW潜在装机释放了政策路径。

内蒙古呼和浩特经开区2026年二季度第一批分布式光伏项目评审结果公示来源: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 发布时间:2026-05-27 14:08:23

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依据呼和浩特市发改委《关于公布2026年第二季度分布式光伏可开放容量的通知》(呼发改新能字〔2026〕244号),组织开展了2026年二季度第一批分布式光伏项目的评审工作。经审核,一批符合技术规范、接入条件及政策要求的项目通过评审。现将通过评审的项目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5月20日至5月22日,为期3天。公示期间,相关单位或个人可通过监督电话0471-7390593反映意见,联系人为穆楠、张盟,通讯地址为呼和浩特经开区金融中心2号楼2020室。附件同步公布了具体通过评审的项目清单。(198字)

安徽阜阳颍泉区推动户用分布式光伏规范有序发展工作方案发布来源:颍泉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6-05-25 14:10:56

颍泉区发改委印发《推动户用分布式光伏规范有序发展工作方案》,旨在保障群众财产安全与个人信息安全。方案明确,非自然人户用光伏项目可采用纯租赁模式,即企业在居民自愿前提下租用屋顶建设电站,并支付合理租金;自然人参与的项目须签订权责对等、公平合理的合同,严禁转嫁不合理责任与义务。同时,方案严格禁止开发企业以光伏项目为名套取居民身份信息、违规办理金融贷款,或实施合同欺诈、诱导欺骗等侵害群众权益的行为。对存在上述问题的企业,将由相关部门依法查处,且问题未整改完毕前,项目一律不得并网。

安徽一地暂停分布式光伏项目备案!来源:长丰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05-22 17:12:07

5月21日,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人民政府发布《关于暂停陶楼镇区域内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备案的公告》,宣布自2026年5月21日起,暂停受理长丰县陶楼镇行政区域内所有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备案申请。

四川成都郫都区拟公开拍卖公共区域分布式光伏资源使用权来源:成都市郫都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05-13 16:19:39

5月12日,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区人民政府就《郫都区公共区域分布式光伏资源有偿使用项目》相关情况公开征求意见。通知显示,郫都区45.45万㎡的公共区域可用于建设经营分布式光伏,预计光伏可安装容量约为84.78MW。

湖南能源集团:拟投资约694.22万元建设分布式光伏项目来源:湖南能源集团 发布时间:2026-05-09 06:52:02

日前,湖南能源集团发布公告称,根据湖南能源集团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能源业务发展战略规划,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发展新能源拟利用博锐重工屋面投资建设分布式光伏项目。湖南博锐重工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模式,规划直流侧装机容量约2,496kWp,交流侧装机容量约1,990kW,静态总投资约694.2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