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晋源:这10类屋顶不允许建分布式光伏

来源:晋源区政府发布时间:2024-12-27 09:20:07

12月23日,晋源区政府发布关于《晋源区建筑物分布式光伏发电设施规划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公告显示,为保障本区空间形象、彰显城市魅力,以下区域不得布置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设施:

(一)项目基本要求

1.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应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符合城市容貌标准以及城市景观风貌控制和引导要求,与周边建筑物、景观(风貌)相协调。

2.光伏发电项目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基本草原、Ⅰ级保护林地;需避让耕地、生态保护红线、历史文化保护线、特殊自然景观价值和文化标识区域、天然林地、国家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等。

3.光伏发电项目不得在河道、湖泊、水库内建设;在河道、湖泊、水库周边建设光伏项目的,不得布设在具有防洪、供水功能和水生态、水环境保护需求的区域,不得妨碍行洪通畅,不得危害水库大坝和堤防等工程安全,不得影响河势稳定和航运安全。

4.严禁以建设光伏发电项目为由,利用光伏板下方四周进行围合或在楼顶、平台等公共区域搭建采光房、钢棚、阁楼等与屋顶光伏发电设备无关的建(构)筑物。

(二)区域管控重点

1.在风景名胜区、旅游景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文物保护单位及其周边可视范围内的房屋;不可移动文物名录的文物本体、历史建筑、列入征地或拆迁范围内的建筑。

2.在城市干道、铁路、国省道、高速公路、景观带沿线以及中心城区、中心镇、重要集散广场等区域50米范围内的建筑。

3.在区域公用配变容量不足或低压线路承载能力不足,无法满足就近电网消纳区域内的建筑。

4.屋面或周边存在大量粉尘、火灾危险性分类为甲类、乙类和腐蚀气体的建筑。

5.鉴定为C、D级的危旧房和存在安全隐患的建筑。

6.违章建筑物、临时建筑物、废弃建筑物、高层建筑物。

7.使用年限已经超过25年的房屋,使用年限已经超过20 年的砖木结构房屋。

8.屋面周边有大面积遮光影响的建筑、树木等。

9.屋面(包括瓦片、瓦片承重结构、屋面平台)已经年久失修,存在结构等安全风险的建筑。

10.存在其他严控安装的情形,如存在安全隐患和影响相邻利害关系人的日照、通风、采光等。

以上区域管控重点原则上不允许建设,其原文如下:

关于《晋源区建筑物分布式光伏发电设施规划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建设管理,现将《晋源区建筑物分布式光伏发电设施规划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4年12月23日至12月27日。在此期间,公众可以通过电子邮件、信件等方式提出反馈意见。电子邮件:jyqtzxmg@163.com;通信地址:太原市晋源区贞观街32号投资项目股;邮编030025(请在信封上注明“征求意见”字样)。

晋源区建筑物分布式光伏发电设施规划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为统筹推进我区分布式光伏项目有序发展,进一步规范全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建设管理,实现建筑物顶部分布式光伏发电设施建设与区域空间环境品质塑造有机结合,保障电站和电力系统安全可靠运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能新能〔2013〕433号)、《关于支持光伏发电产业发展规范用地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3〕12号)、《水利部关于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空间管控的指导意见》(水河湖〔2022〕21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15部门关于加强经营性自建房安全管理的通知》(建村〔2023〕18号)文件要求,结合晋源区农文旅融合发展的理念,现就我区既有建筑物顶部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设施规划管理要求如下:

一、控制建设范围

为保障本区空间形象、彰显城市魅力,以下区域不得布置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设施:

(一)项目基本要求

1.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应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符合城市容貌标准以及城市景观风貌控制和引导要求,与周边建筑物、景观(风貌)相协调。〔六镇(街道)、区发改局划定辖区光伏发电限建范围〕

2.光伏发电项目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基本草原、Ⅰ级保护林地;需避让耕地、生态保护红线、历史文化保护线、特殊自然景观价值和文化标识区域、天然林地、国家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等。〔区自然资源局、区文旅局、区发改局、生态环境分局等有关职能部门和六镇(街道)划定辖区光伏发电限建范围〕

3.光伏发电项目不得在河道、湖泊、水库内建设;在河道、湖泊、水库周边建设光伏项目的,不得布设在具有防洪、供水功能和水生态、水环境保护需求的区域,不得妨碍行洪通畅,不得危害水库大坝和堤防等工程安全,不得影响河势稳定和航运安全。(区水务局划定辖区光伏发电限建范围)

4.严禁以建设光伏发电项目为由,利用光伏板下方四周进行围合或在楼顶、平台等公共区域搭建采光房、钢棚、阁楼等与屋顶光伏发电设备无关的建(构)筑物。

(二)区域管控重点

1.在风景名胜区、旅游景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文物保护单位及其周边可视范围内的房屋;不可移动文物名录的文物本体、历史建筑、列入征地或拆迁范围内的建筑。〔区发改局、区文旅局、区住建局、六镇(街道)划定辖区光伏发电限建范围〕

2.在城市干道、铁路、国省道、高速公路、景观带沿线以及中心城区、中心镇、重要集散广场等区域50米范围内的建筑。〔区发改局、区交通局、六镇(街道)划定辖区光伏发电限建范围〕

3.在区域公用配变容量不足或低压线路承载能力不足,无法满足就近电网消纳区域内的建筑。

4.屋面或周边存在大量粉尘、火灾危险性分类为甲类、乙类和腐蚀气体的建筑。

5.鉴定为 C、D级的危旧房和存在安全隐患的建筑。

6.违章建筑物、临时建筑物、废弃建筑物、高层建筑物。

7.使用年限已经超过25年的房屋,使用年限已经超过20年的砖木结构房屋。

8.屋面周边有大面积遮光影响的建筑、树木等。

9.屋面(包括瓦片、瓦片承重结构、屋面平台)已经年久失修,存在结构等安全风险的建筑。

10.存在其他严控安装的情形,如存在安全隐患和影响相邻利害关系人的日照、通风、采光等。

以上区域管控重点原则上不允许建设,其他不符合安全管理、城乡风貌管控要求和城乡规划要求的户用屋顶光伏发电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二、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设施建设要求

1.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投资主体应取得供电系统并网意见后方可开工建设。

2.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应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合理布置光伏组件朝向、倾角与高度。屋顶为坡屋面结构时,光伏组件应顺坡安装,组件不应超过该安装屋面的最高点,组件方阵表面与安装屋面的垂直高度不得超过30厘米。光伏板不得超出屋面外沿,最高点不得超过屋脊。屋顶为平屋顶结构时,不管是否有突出楼梯间,光伏板顶端不得超过平屋顶屋面(非楼梯间屋面)最高点1.8米(含1.8米)。

当光伏板下方四周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围合。利用建筑物及其附属场所建设的,应满足建筑物结构安全、消防、防水、防风、防冰雪、防雷等有关要求,预留运维空间。不得违反城乡规划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

3.分布式光伏支架下方、屋顶架空层、光伏逆变器等电气设备周围严禁堆放易燃可燃物;光伏板严禁设置在可燃材料、环保设施上方。

4.分布式光伏电站的逆变器交流侧和直流侧电缆,应采用电缆桥架分开设置,且桥架间预留一定间距。

5.分布式光伏电站直流侧的正极和负极建议采用电缆桥架分开设置,且桥架间预留一定间距。

6.分布式光伏电站采用的电缆应按照电压等级、持续工作电流、敷设环境等因素进行选型,电缆敷设应满足电缆允许弯曲半径要求,严禁90°敷设;垂直敷设时应增加横挡,防止线路因重力作用,加速线路老化破损。

7.分布式光伏电站的金属支架、光伏组件、逆变器等电气设备应与建筑接地系统可靠连接,确保导通良好。

8.分布式光伏电站应设置生产运行远程监控系统,装机容量2兆瓦及以上的电站应布置远程视频监控系统。

9.分布式光伏电站的出入口、逆变器等明显位置应设置警示标志、公示牌,明确维保单位联系方式、应急处置措施等信息。

10.分布式光伏电站应设置干粉灭火器、消防沙、绝缘手套、绝缘剪等器材,确保在火灾等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及时得到处置。

三、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生效。

区发改局、区自然资源局、区文旅局、生态环境分局等有关职能部门和六镇(街道)结合空间管制要求,划定辖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设施限建范围。


索比光伏网 https://news.solarbe.com/202412/27/385339.html
责任编辑:zhoutianwei
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版权声明:

本站标注来源为“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索比咨询”的内容,均属www.solarbe.com合法享有版权或已获授权的内容。未经书面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转载、复制、传播等方式使用。

经授权使用者,请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在显著位置标注来源,未经允许不得修改内容。违规者将依据《著作权法》追究法律责任,本站保留进一步追偿权利。谢谢支持与配合!

推荐新闻
广东惠州惠城区:四类场景严禁建设分布式光伏项目来源:惠城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04-21 17:30:47

第七条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备案需按要求填写项目基本信息并上传相关资料。其余情况不得将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合并备案。同一用地红线内,通过分期建设、不同项目单位分别开发等形式建设的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不得新增与公共电网的连接点。第九条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项目单位应当按照备案信息进行建设,不得自行变更项目备案信息的重要事项。

天津:2026年第二季度分布式电源接入电网承载力评估结果公布来源:天津市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6-04-21 11:03:51

原文如下:2026年第二季度天津地区分布式电源接入电网承载力评估结果公告为促进天津市分布式电源科学有序发展,保障电网安全稳定运行,依据国家能源局《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分布式电源接入电网承载力评估导则》等文件要求,现将2026年第二季度天津市分布式电源接入电网承载力评估结果红色区域进行公告。2026年第二季度天津电网承载力评估红色区域

广东中山市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发布来源:中山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04-09 17:26:24

附件:中山市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2026年4月8日

广东分布式光伏政策全解读:2026年Q1消纳红区更新,7地市受限,破局有4条路来源:索比光伏网 发布时间:2026-04-08 14:28:27

索比光伏网结合最新的国家管理办法(国能发新能规〔2025〕7号)和2026年2月10日正式试行的广东省级实施意见,整理了四类项目分类标准、三条硬红线详解、7地市消纳困难区现状与四条破局路径,以及从2025年1月到2026年3月全部关键政策节点速查。

镇江: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分期建设禁增连接点,竣工验收4日内未整改不予并网来源:镇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6-04-07 16:53:34

4月2日,镇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发布《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并网流程》。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产生的用电费用,应由供用电合同签订主体负责缴纳,逾期不缴纳的,供电企业可依法依规实施欠费停电,断开光伏项目与电网侧连接点。同一用地红线内,通过分期建设的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不得新增与公共电网的连接点。

广东佛山禅城区:整合分布式光伏、充电桩、用户侧储能等分散资源来源: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03-18 09:38:58

3月16日,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2025年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进展及2026年工作计划的报告发布。整合分布式光伏、充电桩、用户侧储能等分散资源,提升负荷精准调控能力和系统调节弹性,确保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支撑绿色低碳转型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山西一地废止原有分布式光伏管理办法来源:山西临汾市尧都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03-11 09:31:40

3月9日,山西临汾市尧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废止《关于进一步推进尧都区分布式(屋顶)光伏项目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通知表示,经区政府同意,现将2024年8月16日尧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推进尧都区分布式(屋顶)光伏项目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予以废止,特此通知。

700万光伏“房东”,照见了什么来源:北京日报 发布时间:2026-03-03 07:12:03

对此,世界各国均有清醒认知,但为何是中国走在前列?比如,有数据显示,全国已有700多万个家庭当上了光伏“房东”,以屋顶资源参与绿色电力生产。作为全球性问题,应对气候变化等危机不能只靠少数国家努力,全球能源转型不应只有“中国故事”,更要有各国团结合作的“世界故事”。

吉林省能源局:关于进一步促进吉林省分布式光伏高质量发展的通知来源:吉林省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6-03-02 09:19:06

吉能新能30号各市(州)发改委(能源局)、长白山管委会经济发展局、梅河口市发改局,各县(市、区)发改局,国网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吉林省地方电力有限公司,各有关企业:近期,国家先后出台有关政策文件,为进一步促进分布式光伏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政策依据、指明了方向路径。我局结合实际认真研究,经征求有关单位意见,现将关于进一步促进吉林省分布式光伏高质量发展的通知明确如下。

86家单位屋顶!福建厦门同安区公建屋顶光伏征集合作企业来源: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02-28 09:15:43

原文如下:厦门市同安区公建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合作企业公开征集公告为贯彻落实能源发展战略及要求,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优质合作企业,共同推进同安区公建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浙江桐乡市:梧桐街道辖区内四类住宅不得安装光伏设施来源:桐乡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02-28 09:11:20

2月27日,浙江省桐乡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梧桐街道农户住宅屋顶光伏设施安装备案联合初审流程(暂行)》的通知。附件:1、梧桐街道农户住宅屋顶光伏设施安装备案表.doc2、桐乡市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初审意见表.doc梧桐街道办事处2026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