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北电网分布式光伏入市方案:试点阶段20%电量参与市场

来源: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时间:2024-12-09 11:33:50

12月3日,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印发冀北电网分布式光伏参与电力市场工作方案的通知,为服务分布式光伏健康发展,健全配套政策与市场机制,按照“试点先行、分批推进、全面入市”的原则分阶段推动分布式光伏参与市场。

第一阶段组织开展短期试点,理顺市场机制与工作流程,结合试点情况优化完善政策规则和市场机制,适时调整交易组织频次。试点期间,接入10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的分布式光伏,暂按上网电量的20%参与绿电市场,鼓励采用聚合方式参与交易。

第二阶段结合分时正式结算、现货市场建设进展,分批次推动各类分布式光伏主体进入市场,发挥电力市场对能源清洁低碳转型的支撑作用。

分布式光伏入市方式上,有关经营主体主要分为分布式光伏主体、聚合商两类。分布式光伏主体按自愿原则选择直接参与交易,或由聚合商代理参与交易。

分布式光伏上网电量的20%为市场化上网电量,剩余部分为优先发电电量。聚合商与分布式光伏按照“聚合交易、分别结算”的原则开展,所聚合的分布式光伏上网、下网电量单独计量、单独结算,不得进行冲抵。聚合商市场化偏差电量分时结算,各时段超发、少发电量结算价格取当月绿电市场交易均价,试点期间暂不设置发电侧超发、欠发系数。分布式光伏按照与聚合商签订的代理合同结算。其他与冀北电网2025年中长期市场发电侧结算有关要求保持一致。

此前,11月19日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河北南网分布式光伏参与电力市场工作方案的通知。通知明确,以2030年新能源上网电量全面参与市场交易为目标,遵循“先增量后存量、先商用后户用、先试点后推广”的原则,有序、分类地推动分布式光伏入市,最终实现与集中式新能源的入市电量比例相同,逐步引导分布式光伏合理承担系统调峰、调频等消纳成本。

原文如下: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冀北电网分布式光伏参与电力市场工作方案的通知

承德、张家口、秦皇岛、唐山、廊坊市发展改革委,张家口市能源局,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冀北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各有关企业: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大力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2024〕1537号)、国家能源局《关于做好新能源消纳工作保障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国能发电力〔2024〕44号)等文件要求,为稳妥有序、分类分步推动分布式光伏进入电力市场,充分发挥电力市场机制作用,我委制定了《冀北电网分布式光伏参与电力市场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2月3日

冀北电网分布式光伏参与电力市场工作方案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大力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2024〕1537号)、国家能源局《关于做好新能源消纳工作保障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国能发电力〔2024〕44号)等文件要求,充分发挥电力市场机制作用,服务分布式光伏有序进入电力市场,特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为服务分布式光伏健康发展,健全配套政策与市场机制,按照“试点先行、分批推进、全面入市”的原则分阶段推动分布式光伏参与市场。第一阶段组织开展短期试点,理顺市场机制与工作流程,结合试点情况优化完善政策规则和市场机制,适时调整交易组织频次。试点期间,接入10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的分布式光伏,暂按上网电量的20%参与绿电市场,鼓励采用聚合方式参与交易。第二阶段结合分时正式结算、现货市场建设进展,分批次推动各类分布式光伏主体进入市场,发挥电力市场对能源清洁低碳转型的支撑作用。

二、市场机制

(一)分布式光伏主体分类

按照分布式光伏投资人身份,分布式光伏主体包括自然人户用分布式光伏、非自然人户用分布式光伏和工商业分布式光伏三类。其中:

自然人户用分布式光伏指自然人利用自有住宅投资建设的分布式光伏。非自然人户用分布式光伏指企业利用居民住宅投资建设的分布式光伏。工商业分布式光伏指利用公共机构以及工商业厂房等建筑物及其附属场所建设的分布式光伏

(二)分布式光伏入市方式

1.直接参与市场方式

分布式光伏在电力交易平台注册成为经营主体后,按照政府主管部门制定的交易规则、方案,以发电主体身份报量、报价直接参与市场交易。

2.聚合商代理参与市场方式

具备相应资质的聚合商在电力交易平台注册成为经营主体后,在交易平台与分布式光伏主体形成代理关系,代理分布式光伏主体参与市场交易。

(三)分布式光伏市场注册要求

有关经营主体主要分为分布式光伏主体、聚合商两类。分布式光伏主体按自愿原则选择直接参与交易,或由聚合商代理参与交易。

分布式光伏主体、聚合商需在交易平台完成市场注册,申报身份认证、项目备案(核准)、发用电户号等信息,并及时动态更新,满足市场成员注册要求。

聚合商需具有独立的法人主体和相应资质要求,其资产总额、从业人员、经营场所、企业及法人信用等标准按有关规则执行。鼓励以分布式光伏投资运营公司为基础培育聚合商。

(四)聚合代理关系与聚合范围

分布式光伏主体与聚合商的代理关系在交易平台通过合同方式确立。分布式光伏主体在同一合同周期内仅可与一家聚合商建立代理关系。

聚合范围按照冀北电网220千伏供电分区划定。同一家聚合商按其代理聚合范围,分别建立交易单元并参与交易。聚合代理合同达成的具体流程包括:

1.发起要约。聚合商在交易平台向分布式光伏主体发起要约,等待分布式光伏主体响应。

2.确认响应。分布式光伏主体查看要约,在响应时限内选择确认响应,填写代理售电周期、电量等代理合同信息,逾期未响应的要约自动失效。

3.聚合代理合同签订。双方完成要约与响应后,电力交易平台生成统一格式合同文本,供双方自行签订,完成交易。根据市场运行情况,探索设计聚合代理套餐。

(五)分布式光伏交易结算机制

1.技术要求

分布式光伏应单独配备计量表计,实现分布式光伏发电量、上网电量、下网电量的单独计量,并满足分时段交易结算或现货交易计量需求。同时,具备数据远程传输条件。电力营销系统与电力交易平台应实现数据互联互通,确保分布式光伏注册、聚合、交易、结算等业务顺利开展。

聚合商须具备分布式光伏运行和计量信息采集能力,能够实现与分布式光伏主体、调度机构远程通信。聚合商应具有独立著作权聚合软件(平台),能够保障自身数据安全。

2.交易模式

直接交易模式与集中式新能源保持一致。聚合代理模式中,按照聚合商代理聚合范围建立交易单元。周期、交易方式与集中式新能源绿电交易方式保持一致,按照“发布公告、交易申报、交易出清、发布结果”的顺序开展。聚合商月内交易电量上限按照其所聚合的分布式项目的当月预测上网电量确定。

3.结算机制

分布式光伏上网电量的20%为市场化上网电量,剩余部分为优先发电电量。聚合商与分布式光伏按照“聚合交易、分别结算”的原则开展,所聚合的分布式光伏上网、下网电量单独计量、单独结算,不得进行冲抵。聚合商市场化偏差电量分时结算,各时段超发、少发电量结算价格取当月绿电市场交易均价,试点期间暂不设置发电侧超发、欠发系数。分布式光伏按照与聚合商签订的代理合同结算。其他与冀北电网2025年中长期市场发电侧结算有关要求保持一致。

绿色电力环境价值结算参照《北京电力交易中心绿色电力交易实施细则(2024年修订稿)》(京电交市〔2024〕59号)相关规则执行。对应同一绿电交易合同,电力交易机构按照分布式光伏项目与终端用户的绿色电力环境价值结算电量从大到小依次对应,建立权益划转匹配关系。

(六)有关费用

1.输配电价

参与交易的分布式用户按照省级电网核定的输配电价,根据用户侧电压等级执行。具体事项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第三监管周期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价格〔2023〕526号)执行。

2.系统调节成本

逐步推动分布式光伏承担电网辅助服务费用,以及承担配建储能义务,鼓励分布式光伏租赁独立储能容量。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统筹协调。各级地方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系统研究,协调推进分布式光伏参与电力市场工作,指导相关企业、电力用户按规则开展交易。地方政府和电网企业要结合实际情况,积极做好政策宣传和引导,及时跟踪发现舆论风险,做好解释沟通和应对。

(二)做好市场衔接。结合现货市场建设情况,及时优化完善相关政策规则,适时调整分布式光伏入市方案。调度机构和电力交易机构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分布式光伏、聚合商参与现货市场机制研究,以及中长期市场与现货市场衔接工作。

(三)强化组织落实。电网企业要完善营销系统功能,规范收集、采集分布式光伏主体和电量信息,实现与电力交易机构信息交互,并向分布式光伏主体履行政策告知义务。电力交易机构要配合主管部门编制和修订市场规则,做好分布式光伏和聚合商等经营主体市场注册、交易组织、结算、绿证划转等工作,及时向电网企业同步聚合商、分布式光伏注册、变更等基础信息。调度机构要配合主管部门开展分布式光伏承担辅助服务费用等系统调节成本政策研究,配合电力交易机构明确聚合范围,根据市场建设情况做好与交易平台数据互通。

(四)及时跟踪评估。电力交易机构和调度机构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市场运行信息的记录、汇总、分析和披露等工作,及时准确反映电力市场运行状况,对分布式光伏参与电力市场运营状况开展评估,定期向我委汇报。本方案执行过程中,如遇国家、河北省有关政策调整,或出现影响市场运行的情况,我委将适时暂停或调整交易。


索比光伏网 https://news.solarbe.com/202412/09/384721.html
责任编辑:zhouzhenkun
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版权声明:

本站标注来源为“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索比咨询”的内容,均属www.solarbe.com合法享有版权或已获授权的内容。未经书面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转载、复制、传播等方式使用。

经授权使用者,请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在显著位置标注来源,未经允许不得修改内容。违规者将依据《著作权法》追究法律责任,本站保留进一步追偿权利。谢谢支持与配合!

推荐新闻
广东佛山禅城区:整合分布式光伏、充电桩、用户侧储能等分散资源来源: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03-18 09:38:58

3月16日,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2025年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进展及2026年工作计划的报告发布。整合分布式光伏、充电桩、用户侧储能等分散资源,提升负荷精准调控能力和系统调节弹性,确保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支撑绿色低碳转型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锚定6000万千瓦目标,安徽分布式光伏迈入高质量发展新阶段来源:索比光伏网 发布时间:2026-03-18 09:36:15

需要指出,安徽分布式光伏发展仍面临电网承载力区域失衡、存量项目涉网改造压力等挑战,合肥、芜湖等红区仍有超5GW项目排队并网。面向2030年6000万千瓦装机目标,安徽将推动分布式光伏实现“红区提质、黄区扩容、绿区提速”,皖中重点发展高附加值复合场景,皖北加快户用光伏规模化开发,皖南释放生态光伏潜力。扫描下方二维码,查看索比光伏&索比咨询联合推出的1.6万字《安徽省分布式光伏发展报告》。

两大政策协同发力,超80GW分布式光伏市场被激活来源:索比光伏网 发布时间:2026-03-17 16:39:58

据行业权威测算,政策落地后2026年国内分布式光伏新增装机有望突破80GW,彻底激活分布式光伏市场活力。业内人士评价称,这两大政策的协同落地,是我国分布式光伏行业发展的里程碑式事件。新政策通过取消硬性红线+三色分区管理,避免机械判断,更符合电网实际承载能力,预计将释放约30GW的新增装机潜力,直接支撑2026年分布式光伏新增装机突破80GW、户用光伏同比增长超过90%。在规范市场秩序、保障安全运行方面,两大政策同样发力。

负电价时代已至:分布式光伏,再也不能只靠“晒太阳赚钱”来源:索比光伏网 发布时间:2026-03-11 08:41:32

广东,作为全国最大的用电市场之一,同时也是分布式光伏发展的热土,率先感受到这股寒流,具有标志性意义。对于广东乃至全国的分布式光伏业主和从业者而言,需要思考的已经不是“限电会不会来”,而是“当限电或负电价来临时,我该怎么办?”会议将围绕广东光伏面临的新形势,安排政策解读、市场分析、案例分享等环节,重点讨论新能源消纳、零碳园区建设、绿电交易实操、分布式光伏与储能配比等具体问题。

华东能源监管局加强安徽低压分布式光伏调控监督以保障电网稳定来源:华东能源监管局 发布时间:2026-03-04 09:23:38

据国家能源局消息,为保障春节假期等消纳困难时段的电网稳定运行,华东能源监管局近日持续加强安徽省低压分布式光伏调控监督工作,要求相关电网企业做好调控准备与用户宣传。二是做细用户走访宣传,通过上门走访、微信告知等方式,积极对接重点企业,宣传分时电价、需求响应、“电车充绿电”及分布式光伏调控等政策,引导用户参与供需协同互动,主动承担“促消纳、稳运行”义务,共同保障大电网可靠运行。

山东分布式光伏市场化转型的首月观察来源:中国电力新闻网 发布时间:2026-03-03 10:17:20

在首月结算中,分布式光伏项目参与市场交易,结算电价表现出差异化特征。分布式光伏结算电价的差异化,标志着山东省分布式光伏彻底告别固定电价保障时代,进入以市场化供需定价为核心的新阶段。这要求未来在分布式光伏项目设计中,需将储能配置比例与市场电价波动规律进行精细化匹配。灵活调整运营策略,分布式光伏业主需培养敏锐的市场洞察力,对现货与中长期电价进行研判,制定差异化的市场经营预案。

吉林省能源局:关于进一步促进吉林省分布式光伏高质量发展的通知来源:吉林省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6-03-02 09:19:06

吉能新能30号各市(州)发改委(能源局)、长白山管委会经济发展局、梅河口市发改局,各县(市、区)发改局,国网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吉林省地方电力有限公司,各有关企业:近期,国家先后出台有关政策文件,为进一步促进分布式光伏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政策依据、指明了方向路径。我局结合实际认真研究,经征求有关单位意见,现将关于进一步促进吉林省分布式光伏高质量发展的通知明确如下。

国家电网:保障分布式年新增60GW以上!来源:新华网 发布时间:2026-02-28 16:00:32

落实“十五五”规划,加大电网投入,加强各级电网建设,力争已纳入规划的15回特高压直流尽早投产,跨省区输电能力提升35%,建成一批电力互济工程,区域间灵活互济能力扩大两倍以上,满足新能源大范围高效配置需要。“十五五”持续加大配电网投入,容量增加9亿千伏安以上。

青海电网2025年绿电交易电量同比增长145%!来源:国家电网报 发布时间:2026-02-28 09:12:17

2025年,青海电网绿电交易规模达到97.9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45%,创新高。截至“十四五”末,青海电网总装机容量达8029.52万千瓦,其中清洁能源装机容量7458.43万千瓦,占总装机容量的92.89%;新能源装机容量5817.41万千瓦,占总装机容量的72.45%。这为青海绿电外送、绿电交易提供了坚实基础。在省内市场,西北地区首笔绿电挂牌交易在青海电力交易中心完成,交易量达2332万千瓦时。

安徽宿松县印发分布式光伏项目备案和建设的通知来源:安徽宿松县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6-02-26 09:58:25

日前,安徽宿松县发改委印发《关于规范宿松县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备案和建设的通知》,通知要求,严格执行“谁投资、谁负责”原则,项目法人单位承担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及相关民事责任,从业人员与产权人商定事项的法律责任、义务由授权企业全额承担。企业接受未授权人员开展业务的,视为自愿承担该业务所产生的全部责任。

上海碳普惠分布式光伏发电第十六批减排项目清单来源: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6-02-25 09:52:27

近日,上海市生态环境局根据《上海市碳普惠管理办法》《上海市碳普惠减排项目和减排场景开发与申请指南》等有关文件,将上海玛一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玛巍机电设备(上海)有限公司等分布式光伏发电减排项目予以公布。

新闻排行榜
本周
本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