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元/W!浙江平湖市新增分布式光伏设备技改更新补贴!

来源:浙江省平湖市发改局发布时间:2024-12-04 08:45:53

12月2日,浙江省平湖市发改局发布《关于平湖市促进能源绿色低碳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试行)的补充意见(意见征求稿)的公示》,结合该市实际,对前文件提出多项补充意见。其中,新增分布式光伏项目技改补贴,鼓励分布式光伏设备更新。支持并网容量在1兆瓦及以上的10年以上、转换效率在18%以下或者单片功率在250瓦以上项目实施技改更新,技改完成后经申报通过,按更新容量给予0.2元/瓦的一次性补助。

详情如下:

关于平湖市促进能源绿色低碳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试行)的补充意见(意见征求稿)的公示

现将关于平湖市促进能源绿色低碳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试行)的补充意见(意见征求稿)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公示起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日至2024年12月11日,共9天。

各类社会组织机构或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市发改局反映。以组织名义反映的,请在材料上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请使用真实姓名并告知联系方式。

联系人:钱洪亮

联系电话:85060508

附件:关于平湖市促进能源绿色低碳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试行)的补充意见(意见征求稿)

平湖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12月2日

附件

关于平湖市促进能源绿色低碳发展的

若干政策意见(试行)的补充意见

(意见征求稿)

为加快推进能源绿色低碳发展,市发改局、财政局联合印发了《关于促进平湖市能源绿色低碳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试行)》(平发改能源〔2023〕30号),现结合实际提出如下补充意见:

一、对申报发电量补助的新增工商业屋顶或公共建筑的光伏发电项目,申报条件调整为单个项目装机容量1兆瓦及以上且并网运行满一年,补助标准调整为按装机容量给予0.1元/瓦的一次性补助。

二、对申报装机补助的社区居民集中连片分布式屋顶光伏发电项目,单个项目连片装机规模需在100千瓦及以上。对租用居民屋顶的光伏项目不予补助。

三、鼓励分布式光伏设备更新。支持并网容量在1兆瓦及以上的10年以上、转换效率在18%以下或者单片功率在250瓦以上项目实施技改更新,技改完成后经申报通过,按更新容量给予0.2元/瓦的一次性补助。

四、对申报新型储能设备投资额补助的项目,要求须正常运营满一年以上,且在用电高峰期间接受市负荷管理中心统一管理和调控。

本补充意见自发文之日起执行,项目三年内申报有效。

2023年8月18日,平湖市发改局发布《关于促进平湖市能源绿色低碳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试行)》,全文如下:

关于促进平湖市能源绿色低碳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试行)

各镇街道,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独山港经济开发区,市级机关有关部门,市属有关单位:

为有效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加快构建我市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持续推动全市能源绿色低碳发展。根据《浙江省可再生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浙发改能源〔2021〕152号)、《浙江省统筹推进能源绿色低碳发展和保供稳价工作三年行动方案》(浙政办发〔2022〕60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如下政策意见。

一、支持分布式发电可持续发展

重点推进工业领域企业屋顶光伏应用覆盖,补齐公共建筑、院校、医院、商业、农业、交通等领域光伏应用发展短板,推动分散式风机落地建设,探索“农光互补”等项目建设模式,鼓励金融机构开发绿色信贷产品,加大社区居民光伏集中连片开发力度。对全量数据接入平湖市电力负荷管理中心统一管理、统一调控的分布式发电项目给予补贴政策支持。

(一)对新增工商业屋顶光伏发电项目,自并网发电之日起实行三年发电量补助,每年按实际发电量给予0.1元/千瓦时电价补助。

(二)对学校、医院、党政机关、村社区、景区、车站等公共建筑及公建设施新增屋顶光伏发电项目,自并网发电之日起实行三年发电量补助,每年按实际发电量给予0.15元/千瓦时电价补助。

(三)对新增“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自并网发电之日起实行三年发电量补助,每年按实际发电量给予0.2元/千瓦时电价补助。

(四)对社区居民集中连片分布式屋顶光伏发电项目实行装机补助,按装机容量给予1元/瓦的一次性补助。

(五)对新增分散式风机项目,自并网发电之日起实行三年发电量补助,每年按实际发电量给予0.15元/千瓦时电价补助。

二、支持新型储能项目建设

鼓励发展具有示范意义和有效调峰作用的新型储能及新型电力系统示范项目建设。以试点示范带动储能高质量发展,科学引导用户侧储能项目建设。

(六)对投资单体容量2MWh及以上,且储能投资方在本地累计储能建设须达到5MWh及以上具有示范意义的用户侧典型场景储能项目,且全量数据接入市电力负荷管理中心统一管理、统一调控的,经备案建成投运,按不超过实际设备投资总金额的8%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限额300万元。

三、支持“虚拟电厂”柔性负荷调控

鼓励工商业领域开展空调等负荷柔性可调节设备的聚合调控改造,扩大“虚拟电厂”聚合的负荷总量,提升全市柔性负荷调控能力。

(七)对平湖市电力负荷管理中心发起的局部需求响应邀约,根据“虚拟电厂”平台统计的响应负荷评价,判断为响应有效的,按平均响应电量给予不高于3元/千瓦时的补贴。

(八)对空调等负荷柔性可调节设备安装智能控制设备的单位实施一次性安装补贴,根据柔性最大可调节能力(以中央空调为例:制热<制冷>总功率*20%计算)按不高于50元/千瓦进行补贴。

四、支持智慧楼宇节能改造

打造平湖市智慧楼宇示范应用,积极推广合同能源管理、综合能源服务等节能服务模式在城市楼宇的应用。

(九)对既有建筑的智慧楼宇节能改造项目经审核,达到智慧楼宇节能模式要求,且全量数据接入市电力负荷管理中心统一管理、统一调控的,按项目实际投资给予10%的一次性补助,最高限额20万元。

五、支持乡村公用充电桩设施建设

完善全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十四五”布局规划,科学布点公用充电设施。

(十)对符合规划建设,并接入“市级充电基础设施智能服务平台”的乡村公用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按额定充电功率和年度实际充电量给予补助,补助方案另行制定。

六、相关要求

(十一)光伏项目的建筑物(构筑物)必须符合相关规划,并达到安全要求。农村社区户必须符合村庄规划,安装光伏必须经村委会审核,并经镇街道自然资源和农业部门审核同意后,上报市发改局备案。

(十二)严格把控项目建设的质量要求和运行效率。光伏组件转换率多晶硅须达到18.4%以上,单晶硅须达到20%以上;新型储能项目应按照工作寿命10年及以上设置,主要设备性能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范;采用锂电池的新建电化学储能电站,原则上交流侧效率不低于85%、放电深度不低于90%、电站可用率不低于90%、充放电次数不低于6000次。

(十三)补助项目需经投资单位申报、市发改局会同财政局、市供电公司等部门审核。

(十四)第七、八、九、十条项目补助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

(十五)本政策意见涉及补助项目范围为:从2023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竣工投产的绿色低碳能源项目。光伏项目在2023年12月31日前并网的,仍执行《平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新一轮鼓励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的若干意见》(平政办发〔2021〕67号)。本政策意见与我市其它政策有重叠、交叉的,按从优、从高、不重复的原则执行。

(十六)本意见自2023年9月15日起施行。

平湖市发展和改革局 平湖市财政局

2023年8月11日



索比光伏网 https://news.solarbe.com/202412/04/384560.html
责任编辑:zhouzhenkun
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版权声明:

本站标注来源为“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索比咨询”的内容,均属www.solarbe.com合法享有版权或已获授权的内容。未经书面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转载、复制、传播等方式使用。

经授权使用者,请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在显著位置标注来源,未经允许不得修改内容。违规者将依据《著作权法》追究法律责任,本站保留进一步追偿权利。谢谢支持与配合!

推荐新闻
1.7GW!浙江绍兴市2026年二季度分布式光伏可开放容量公示来源:绍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6-07-02 10:56:25

绍兴市发改委于7月1日公示了2026年二季度分布式光伏可开放容量信息。全市共7个区、县(市)合计可开放容量为1745.81兆瓦(即1.7吉瓦)。其中,嵊州市和新昌县因电网接入压力较大,被列为黄色预警区域;其余5个地区均处于绿色预警状态,表明具备较好的并网条件和容量余量。该公示旨在为分布式光伏项目开发主体提供容量指引,便于提前规划和申请并网。需注意的是,实际可开放容量可能随电网运行情况动态调整,最终以项目申请时的实时数据为准。

3.56元/W!陕西7.01MW分布式光伏EPC中标结果公示!来源:光伏盒子 发布时间:2026-06-26 09:37:59

本文介绍了陕西西十高铁“四站一所”分布式光伏发电工程总承包(EPC)中标结果。该项目由陕西高速铁路物流置业开发有限公司招标,选址于西十高铁沿线的蓝田站、商洛西站、山阳站、漫川关站及西安东动车所,利用停车场及车站、动车所建筑屋面建设光伏电站,总可利用面积约8.95万平方米。项目直流侧装机容量为7.01MWp,交流侧额定容量5.84MW,所发电量在本地全额消纳。中标单位为陕西长岭光伏电气有限公司联合中铁二院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标价2495.78万元,折合单价约3.56元/瓦。工程计划工期为4个月。

江苏13市最新分布式光伏可接入容量公布来源:各地级市国网官网 发布时间:2026-06-25 16:52:36

江苏省13个地级市国网供电公司近日陆续公布辖区内分布式光伏项目接入电网的可开放容量信息。此举旨在响应国家“双碳”目标和新能源发展政策,优化分布式光伏发电并网管理,提升电网消纳能力。各市根据本地电网承载力、负荷特性及配网改造进度,动态评估并公开当前可接纳的分布式光伏装机规模,为项目投资方、开发商及农户提供透明、及时的接入指引。通知覆盖南京、苏州、常州等全部13个设区市,体现了全省统一部署、分级落实的新能源并网服务机制。该数据将定期更新,以支撑分布式光伏健康有序发展,并助力构建新型电力系统。

北京通州:建设分布式光伏、储能等项目,最高100万元支持来源:北京市通州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发布时间:2026-06-25 11:20:22

北京市通州区经济和信息化局于2026年6月印发《关于北京城市副中心支持工业和软件信息服务业绿色低碳转型发展的若干措施》,旨在推动区域产业绿色化、低碳化发展。《措施》聚焦制造业与软件信息服务业两大领域,围绕绿色改造升级、绿色能力提升、低碳零碳转型、可再生能源利用及绿色交流活动五大方向提供财政支持。其中,对建设分布式光伏、地源热泵、空气源热泵、污水源热泵、生物质能源及储能等新能源项目,最高给予100万元补贴;对节能节水减排改造、绿色工厂建设、碳排放强度下降、碳足迹管理及CCER交易等,分别设定50万至100万元不等的支持标准。政策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强调“从优不重复”原则,并替代此前相关细则。

山东东营市进一步加强分布式光伏安全监管工作来源:东营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6-06-18 10:43:39

为应对汛期高温、雷雨、大风等恶劣天气带来的安全风险,东营市人民政府于2026年6月17日发布通知,全面加强分布式光伏安全监管。通知指出,因项目分布广、投资主体多元、设备老化及监管盲区等问题,火灾、坠落等事故隐患突出。要求各县区开展全覆盖摸排,建立项目台账,强化备案、建设、运行全链条监管;明确行政审批、能源主管及住建、应急等部门职责,严查违法施工、资质缺失等问题,落实建筑物结构、消防、防雷等安全要求;同时加强安全宣传培训、警示教育和应急演练,并畅通社会举报渠道,推动形成共建共治格局。

漳州市古雷港口发展有限公司1782.78kWp分布式光伏项目顺利并网来源: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6-06-01 09:52:46

漳州市古雷港口发展有限公司1782.78kWp分布式光伏项目于5月26日顺利并网发电。该项目由海纳特电(厦门)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古雷港发提供港区仓库彩钢瓦屋面及新建车棚作为建设场地,总装机容量中仓库屋面占1195.38kW、车棚占587.4kW,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项目年均发电量约197万千瓦时,可节约标准煤约630吨、减排二氧化碳约960吨,等效植树约11万棵/年;同时为古雷港发带来稳定电费折扣收益,并盘活闲置屋顶与车棚资产。此举是古雷港发落实“双碳”战略、推进绿色智慧港口建设与资产高效运营的重要实践,也为区域能源结构优化提供了示范。(199字)

3.07元/W!陕西44.5MW分布式光伏EPC中标结果公示来源:中国电力招标网 发布时间:2026-05-29 18:07:23

陕西榆林新材料产业园44.5MW分布式光伏项目EPC中标结果于5月26日公示,由中国能源建设集团西北电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西安正和电力设计有限公司联合中标,中标价约1.368亿元,折合单价3.07元/瓦。项目由陕西有色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招标,选址于榆林市榆阳区金鸡滩镇的陕西有色榆林新材料循环经济产业园内,主要利用铝业分公司、阳极分公司等厂房屋顶,可利用面积达28.65万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BIPV建筑一体化系统、光伏组件、固定支架、电缆、变压器、二次保护及监控设备等。项目拟以110千伏电压等级并网,采用“全部自发自用”模式,最终并网电压以电网公司批复为准。(199字)

山东明确:红区光伏不再是死局——山东光储新政(鲁发改能源〔2026〕374号)全解读,20GW新增装机空间如何释放?来源:索比光伏网 发布时间:2026-05-27 14:27:11

本文解读山东省最新发布的《促进光伏发电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鲁发改能源〔2026〕374号),聚焦其对分布式光伏“红区”困局的突破性调整。针对全省53个县域因电网接入容量饱和被划为红区、新增项目实质冻结的现状,新政明确:在无开放容量区域,允许用户配套建设储能设施,实施“全部自发自用、不向电网反送电”的光储一体化模式,从而合规建设分布式光伏。此举直接破解了德州、烟台、滨州等地大量已签约却无法落地的项目困局。同时,文件回应了负电价频发(2025年午间负电价占比超51%)、结算电价畸低等现实挑战,提出光储统一报价、可靠容量补偿、台区及云储能等新型机制。新政标志着山东分布式光伏发展逻辑从“重并网”转向“重消纳”,为约20GW潜在装机释放了政策路径。

内蒙古呼和浩特经开区2026年二季度第一批分布式光伏项目评审结果公示来源: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 发布时间:2026-05-27 14:08:23

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依据呼和浩特市发改委《关于公布2026年第二季度分布式光伏可开放容量的通知》(呼发改新能字〔2026〕244号),组织开展了2026年二季度第一批分布式光伏项目的评审工作。经审核,一批符合技术规范、接入条件及政策要求的项目通过评审。现将通过评审的项目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5月20日至5月22日,为期3天。公示期间,相关单位或个人可通过监督电话0471-7390593反映意见,联系人为穆楠、张盟,通讯地址为呼和浩特经开区金融中心2号楼2020室。附件同步公布了具体通过评审的项目清单。(198字)

安徽阜阳颍泉区推动户用分布式光伏规范有序发展工作方案发布来源:颍泉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6-05-25 14:10:56

颍泉区发改委印发《推动户用分布式光伏规范有序发展工作方案》,旨在保障群众财产安全与个人信息安全。方案明确,非自然人户用光伏项目可采用纯租赁模式,即企业在居民自愿前提下租用屋顶建设电站,并支付合理租金;自然人参与的项目须签订权责对等、公平合理的合同,严禁转嫁不合理责任与义务。同时,方案严格禁止开发企业以光伏项目为名套取居民身份信息、违规办理金融贷款,或实施合同欺诈、诱导欺骗等侵害群众权益的行为。对存在上述问题的企业,将由相关部门依法查处,且问题未整改完毕前,项目一律不得并网。

安徽一地暂停分布式光伏项目备案!来源:长丰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05-22 17:12:07

5月21日,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人民政府发布《关于暂停陶楼镇区域内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备案的公告》,宣布自2026年5月21日起,暂停受理长丰县陶楼镇行政区域内所有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备案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