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高邮市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高邮法院”)公开了一则关于扬州市双盛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盛光伏”)的民事裁定书,宣告该公司破产并终结其破产程序。
据悉,双盛光伏成立于2017年8月,注册资本1080万元人民币,法人代表为徐茂江,经营范围涵盖太阳能光伏产品研发、技术转让,以及太阳能电池、太阳能电池组件、光伏产品支架等。然而,由于经营不善,该公司陷入破产困境。
今年7月15日,高邮法院根据高邮市强元电子器件厂的申请,依法受理了双盛光伏的破产清算一案。8月1日,法院指定江苏求益律师事务所担任该公司管理人。9月5日,高邮法院召集召开了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管理人向与会债权人报告了公司资产状况、负债状况以及前阶段清算工作,并审核了申报的债权。
然而,由于管理人未能接管到双盛光伏的财务账册等资料,导致无法进行完整的审计。经过调查核实,双盛光伏的财产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因此,9月21日,双盛光伏管理人向高邮法院提出申请,请求终结破产程序。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高邮法院最终宣告双盛光伏破产,并终结其破产程序。裁定自即日起生效。值得注意的是,在该案件中,管理人未能与双盛光伏的法定代表人徐茂江取得联系,致使法院无法对该公司进行完整清算。双盛光伏的债权人可根据相关规定,主张债务人的有关人员承担相应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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