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低于1GW!上海启动2024年首轮海上光伏项目竞配

来源: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时间:2024-08-26 15:20:37

8月26日,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研究制定了《上海市“风光同场”海上光伏开发建设方案》。方案建设目标,2024年启动首轮海上光伏项目竞争配置,规模不低于100万千瓦。首轮竞争配置项目作为保障性并网项目,纳入市可再生能源年度开发建设方案,由市电力公司保障并网消纳,鼓励投资主体按需配置储能。2025年,开展其余海上光伏项目竞争配置和开发建设。投资主体配套建设新型储能装置,出力不低于海上光伏装机容量的20%(额定充放电时长不少于2小时)。新型储能可通过自建、合建或容量租赁的模式实现,与海上光伏同步建成并网。

方案提到,打造风光同场海上光伏集群。按照集约用海、安全可靠、生态友好等原则,充分考虑原有海上风电场的运行和维护需求。统筹做好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海岸带及海洋空间规划衔接,不占用生态保护红线、自然岸线、军事设施保护区、航路和锚地、未开发利用的潮间带海域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明确禁止的其他区域。聚焦我市周边东海大桥、临港、金山、奉贤等已建、在建海上风电场址海域范围,以“风光同场”的模式进行海上光伏规划布局,开发建设百万千瓦级海上光伏项目集群。

原文见下:

关于印发《上海市“风光同场”海上光伏 开发建设方案》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指导和推动我市海上光伏高质量发展,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研究制定了《上海市“风光同场”海上光伏开发建设方案》。现印发你们,请按照执行。

附件:上海市“风光同场”海上光伏开发建设方案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8月22日

附件

上海市“风光同场”海上光伏开发建设方案

发展海上光伏是落实国家能源发展战略、拓展发展空间、加快建设新型能源体系、推动产业绿色低碳发展的重要抓手。为指导和推动我市海上光伏高质量发展,根据《“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发改能源〔2021〕1445号)、《上海市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沪府发〔2022〕4号)、《上海市可再生能源项目竞争配置管理办法》(沪发改规范〔2024〕2号)等文件要求,结合上海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推进海上光伏试点示范开发与规模化发展,打造海上光伏项目集群,加快构建新型能源体系。坚持统筹规划、有序实施,做好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海岸带规划衔接,满足海域使用、生态保护、通航安全等要求。坚持集约节约、生态优先,实现海上光伏送出路由集约共用,减少海域及岸线资源占用,做好生态保护和环境监测修复。坚持创新驱动、降本增效,加强技术与开发模式创新,通过关键技术的突破实现降本增效,加快形成海上光伏新质生产力。坚持市场主导、安全可靠,完善资源配置方式,引导优质主体积极参与开发建设,全面加强海上光伏建设、运维全链条管理。

二、建设目标

2024年,启动首轮海上光伏项目竞争配置,规模不低于100万千瓦。首轮竞争配置项目作为我市保障性并网项目,纳入我市可再生能源年度开发建设方案,由市电力公司保障并网消纳,鼓励投资主体按需配置储能。

2025年,开展其余海上光伏项目竞争配置和开发建设。投资主体配套建设新型储能装置,出力不低于海上光伏装机容量的20%(额定充放电时长不少于2小时)。新型储能可通过自建、合建或容量租赁的模式实现,与海上光伏同步建成并网。

项目参加市场化交易后,按照相关电力市场规则要求执行。

三、重点任务

1.打造风光同场海上光伏集群。按照集约用海、安全可靠、生态友好等原则,充分考虑原有海上风电场的运行和维护需求。统筹做好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海岸带及海洋空间规划衔接,不占用生态保护红线、自然岸线、军事设施保护区、航路和锚地、未开发利用的潮间带海域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明确禁止的其他区域。聚焦我市周边东海大桥、临港、金山、奉贤等已建、在建海上风电场址海域范围,以“风光同场”的模式进行海上光伏规划布局,开发建设百万千瓦级海上光伏项目集群。

2.稳妥有序推进海上光伏开发。海上光伏纳入我市可再生能源开发建设方案,原则上通过市场化竞争方式确定项目投资主体和开发时序。严格控制项目用海面积,在满足行业设计标准前提下,单位兆瓦用海面积不得高于国家规定的用海面积控制指标。开发企业应做好海上光伏场址的建设条件、建设方案和接入消纳等分析,严格依法依规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开工前应做好军事影响、通航安全、环境影响、海域使用等相关专题论证工作,并依法取得相应主管部门批复文件,坚决杜绝不具备条件的项目未批先建。

3.优化廊道送出和电网消纳。立足项目周边电网的接入条件,通过技术经济性分析优选接入点和接入电压等级。光伏送出路由应做好与原有风电设施衔接,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编制路由方案,做到节约集约用海、集中统一送出。电网企业应根据我市相关能源发展规划、可再生能源开发建设方案,及时优化电网规划建设方案和投资计划安排,加快推进海上光伏项目的配套电力送出工程建设,有效支撑规模化海上光伏高效接入。电网企业建设确有困难、规划建设时序不匹配的光伏电站配套电力送出工程,可由海上光伏投资主体依据国家相关规定出资建设,经协商一致后由电网企业依法依规进行回购。

4.强化生态保护和环境监测。严格按照政策要求避让各类禁止开发的敏感区域,海上光伏布局不得超过原有海上风电场址海域范围。结合原有海上风电环评相关资料,充分做好海上光伏建设的生态环境评价,加强海洋生物多样性保护。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及修复工作,严格落实施工建设及运行维护等全生命周期各环节环境保护措施,制定生态环境保护修复方案。海上光伏用海应落实海域立体分层设权,项目建成后做好海洋环境跟踪监测与评估,鼓励开展连续监测设施建设和信息共享,实现生态环境监测和环境保护工作联动运行。

5.推进海上光伏技术装备创新。加大对技术创新的投入力度,鼓励和支持企业加强自主创新能力。重点关注光伏材料研发、电池效率提升、施工建造能力、信息化智能化运维等方面技术创新,推动适应海洋盐雾环境的高效组件、抗恶劣海况新型支架及基础、适用海洋环境的智能化逆变器和箱变、海上光伏专用施工船舶、智能化监测和运维系统等重大技术攻关和新型装备研发,力争取得关键技术领域重大突破,实现项目降本增效,建设技术领先的示范项目。

6.协同保障项目安全规范实施。投资主体应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安全生产制度,切实做好海上光伏安全生产工作,全面加强建设、运营各环节安全管理。海上光伏布局、建设和运维需做好和原有海上风电设备设施衔接,不得对原有海上风电运行安全造成影响,按照海域使用法律法规做好全生命周期海域使用的相关手续规范办理。海事等相关部门强化项目建设与运营阶段的安全监管,海洋部门加强对项目用海监管。发生重大事故和设备故障时,投资主体应及时向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电网调度机构报告。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协调。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发展改革委会同自然资源部东海局、市海洋局、上海警备区、上海海事局、市规划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交通委、浦东新区、金山区、奉贤区、临港新片区建立海上光伏推进机制,及时解决海上光伏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推动海上光伏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2.强化要素保障。将海上光伏项目纳入上海市重大建设项目计划,协调推进项目建设,强化用地用海、环境保护、电网接入等要素保障。各相关部门加强业务指导,优化工作流程,提高办理效率,营造海上光伏良好发展环境,调动各方投资海上光伏积极性。

3.做好监测评估。加强海上光伏信息监测体系建设,建立海上光伏生产及并网运行、技术装备等信息收集、统计管理机制,及时掌握海上光伏发展动态。建立健全监测评估机制,定期对海上光伏项目进展、成效进行量化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优化实施方案,确保海上光伏开发目标得到有效落实。

责任编辑:zhouzhenkun
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版权声明:

本站标注来源为“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索比咨询”的内容,均属www.solarbe.com合法享有版权或已获授权的内容。未经书面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转载、复制、传播等方式使用。

经授权使用者,请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在显著位置标注来源,未经允许不得修改内容。违规者将依据《著作权法》追究法律责任,本站保留进一步追偿权利。谢谢支持与配合!

推荐新闻
云南省文山州120MW光伏项目优选结果公示来源:广南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09-21 10:16:20

云南省文山州近日公示那朵(5万千瓦)和新安村(7万千瓦)两个光伏项目开发主体优选结果,均由广西民海能源有限公司中标。两项目分别纳入云南省2025年第三批和2024年第二批新能源建设方案。公告明确严格管控开发权:中选企业不得转包、分包或非法转让项目,违者将被取消资格并收回资源;须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协议签订、备案、开工及并网等关键节点——自业主确定起10个工作日内签约,签约后1个月内备案,备案后2个月内开工(前期审批时间可剔除,最长2个月),开工后8个月内具备投产条件、1年内实现全容量并网。因不可抗力需延期的,须提前申请并获批准,延期不超过3个月。项目还要求采用高效光伏组件(转换效率≥24%)、落实资源退出机制,并设定经营期限上限,期满后由县级政府收回开发权并重新配置。

云南怒江州100MW光伏项目竞配启动来源: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发布时间:2026-09-21 09:10:32

云南省怒江州兰坪县正式启动胜利光伏发电项目(二期)竞争性配置工作,项目总装机容量为10万千瓦(即100MW)。根据公告,项目建设周期明确:计划于2027年3月开工,同年11月实现首批机组并网发电,并于2028年3月完成全容量并网。该项目面向社会公开遴选投资主体,允许以联合体形式参与申报,但联合体成员数量严格限定为不超过两家企业。此次竞配是怒江州推动清洁能源发展、落实可再生能源规划的重要举措,旨在通过市场化方式优选具备技术能力、资金实力和建设经验的开发主体,保障项目高质量、高效率落地实施。

2.24GW!河北下发部分风光项目竞配清单来源:河北省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6-09-20 09:30:43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2026年9月15日发布通知,正式公布2026年度部分风电、光伏项目竞争性配置清单。该清单共纳入23个符合条件的新谋划项目,总装机容量达223.673万千瓦(即2.24GW),覆盖唐山、沧州、衡水及张家口等市。项目遴选严格依据《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风电、光伏发电年度开发建设方案项目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经电网企业确认接入与消纳条件,并由第三方咨询机构审核基本要件后确定。通知要求相关市能源主管部门依照《河北省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开发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规范开展投资主体招标工作,结果须在市级政府或能源部门门户网站公示后报省发改委备案。

竞配企业不足3家,云南又一光伏项目终止来源:光伏全球 发布时间:2026-09-20 09:13:31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于9月15日发布公告,宣布终止2026年第一批新能源项目中的苏子塘光伏发电项目(二期)竞争性配置工作。该项目规划装机容量100MW,总投资约3.33亿元,拟建于临沧市耿马县孟定镇苏子塘片区,采用农光互补模式。终止原因为递交响应文件的竞配企业少于3家,未满足最低竞争门槛。公告明确后续竞配将由代理公司另行组织。该案例并非孤例:今年以来,云南省多地光伏项目频现流标,部分项目经历二次甚至三次招标;此前昭通市大关县360MW光伏项目亦因类似原因放弃原指标,后经重新优选确定中标方。整体反映出当前云南光伏指标竞配中企业参与度不足、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现实情况。

云南临沧市150MW 光伏项目竞配结果公示来源: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09-17 09:43:42

云南省临沧市临翔区蚂蚁堆乡150MW光伏发电项目于2026年9月14日完成竞争性磋商,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该项目总投资额为5.2亿元,建设规模为15万千瓦,投资经营期限为25年,选址位于临沧市临翔区蚂蚁堆乡。磋商活动由云南建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组织,评审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磋商文件进行。成交结果于2026年9月15日至17日公示,为期3个工作日;公示期结束后,成交方需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并与采购人——临沧市临翔区发展和改革局签订投资开发协议。未中选供应商可按规定办理磋商保证金退还手续。(199字)

云南楚雄100MW光伏项目竞配结果作废来源: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6-09-17 09:22:04

云南省楚雄州发改委于9月16日发布公告,宣布己衣中村100MW光伏发电项目市场化竞争性配置评审结果作废。该项目原属楚雄州2025年第三批新能源配置计划,共涉及29个标段、35个项目,其评审结果已于2026年4月24日公示,公示期至5月6日结束。8月3日,原第一开发候选企业——华能阜新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正式行文申请退出该标段投资开发。经研究,楚雄州发改委决定取消其候选资格,并作废该项目已有的配置评审结果,后续将重新组织市场化竞争性配置,相关安排将另行公告。

云南120MW光伏项目竞配启动来源:双江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09-15 15:06:19

云南省双江自治县正式启动忙波120MW光伏发电项目市场化竞争性配置工作。该项目已纳入《云南省2026年第一批新能源项目开发建设方案》,由双江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委托中航招采科技(北京)有限公司组织实施,依据国家能源法及云南省相关政策开展优选投资建设主体。公告明确项目须在备案后2个月内开工、12个月内全容量并网,开发经营权期限为25年,期满无偿收回;配套10%装机规模、时长不少于2小时的调节资源(可自建或购买共享储能)。申报企业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良好财务状况与信用记录,严禁倒卖指标、违法转包、拖欠款项等行为,并实行负面清单管理。报名时间为2026年9月15日至21日,申报文件递交截止为9月29日,评审需至少三家有效报名方能开展。(199字)

华能灌云400MW海上光伏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来源:华能电子商务平台 发布时间:2026-09-15 14:28:31

本文为华能灌云400MW海上光伏项目工程总承包(PC)的招标公告。项目位于江苏省连云港市灌云县G1-1区块C区,总装机容量400兆瓦,计划工期14个月,包含陆上升压站建设。招标范围涵盖全部设备采购(光伏组件、逆变器等五类设备除外)、海上光伏平台组拼与安装、桩基础施工、35千伏及66千伏海缆敷设、电缆桥架与箱变平台施工、原海风场升压站改造、整体调试并网,以及全过程项目管理与专项验收服务。投标人须具备港口与航道工程或海洋石油工程一级资质,项目经理需具有一级建造师资格及同类大型海上新能源项目业绩;近五年须有至少一项300MW及以上海上风电或光伏主体工程施工业绩,并明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云南600MW光伏项目启动竞配来源: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时间:2026-09-07 10:49:44

云南省临沧市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于9月1日启动2026年第一批新能源项目竞争性配置工作,共推出4个光伏项目,总装机容量达60万千瓦。企业可自主选择参与一个或多个项目,允许由不超过两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投标。项目要求在备案后2个月内开工(前期审批手续办理时间可剔除,最长豁免期为2个月),原则上开工后8个月内具备投产条件,并须在开工之日起1年内实现全容量并网。其中,茶光互补类项目需按装机容量的10%配置调节资源,企业可通过采购共享储能服务或自建新型储能设施等方式满足该要求。

3.44GW!福建光伏电站2026年开发建设方案印发来源: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6-09-07 10:43:32

福建省发改委于2026年9月印发《光伏电站2026年度开发建设方案》,明确当年全省光伏开发总规模为3436.2兆瓦(3.44GW),涵盖60个正式纳入建设方案的项目;另有32个、总容量4345兆瓦的项目因电网消纳受限暂列储备库。方案依据国家能源局104号文及福建省资源禀赋制定,强调项目须按期完成备案与全容量并网,并严格落实安全、环保、水保“三同时”制度及电力业务许可证申领要求。电网企业需统筹配套电网建设,保障“能并尽并”。各级发改部门须强化前期服务、事中事后监管,及时纠治不当市场干预行为,并对滞后项目动态跟踪、适时调整,以推动光伏高质量有序发展,支撑能源转型与“双碳”目标实现。(198字)

云南耿马县:开展600MW光伏项目竞配,配10%储能来源:智汇光伏 发布时间:2026-09-07 10:27:54

云南省耿马县于9月1日发布2026年第一批新能源项目竞配公告,面向社会公开遴选600MW光伏项目投资主体。本次竞配共设4个子项目,企业可单独或联合(联合体成员限2家)参与任一或多个项目。所有项目须按装机容量的10%配套建设调节资源,允许通过自建新型储能设施或购买共享储能服务等方式落实。在建设进度方面,项目备案后2个月内须开工(用林用地、环评、水保及电网接入等前期审批时间可顺延,最长不超过2个月);开工后8个月内应具备投产条件,1年内须实现全容量并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