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日,ST阳光(SH:600220)发布公告,公司于今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自律监管决定书《关于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4〕84 号),上交所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
自律监管决定书指出,2024年5 月16日至2024年6月13日,ST阳光连续20个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1元,上述情形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第 9.2.1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股票终止上市情形。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1.10 条、第 9.2.1 条和第 9.2.7条的规定,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本所决定终止ST阳光股票上市。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1.15条的规定,ST阳光应在股票被终止上市后立即安排股票转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转让的相关事宜,保证公司股票在摘牌之日起45个交易日内可以挂牌转让。
资料显示,江苏阳光成立于1994年,于1999年登陆上交所,主要从事呢绒面料和电汽的生产和销售。2022年,公司先后宣布拟在内蒙古包头、宁夏石嘴山投资建设涵盖硅料、硅片、电池片、组件环节的光伏一体化项目,其中包头项目总投资额高达200亿元。不过,上述项目最终均未成行。
责任编辑:周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