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公布2024年风、光开发建设方案拟安排项目情况

来源:河北省发改委发布时间:2024-07-04 15:24:21

7月3日,河北省发改委发布河北省2024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方案拟安排项目情况公示。

根据公示,共包含73个市场化项目,116个保障性项目。其中,风电市场化项目容量为622.965万千瓦,保障型项目容量为844.245万千瓦。

原文如下:

根据《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风电、光伏发电年度开发建设方案项目的通知》(冀发改能源〔2024〕333号)要求,经各市申报、电网公司对接入和消纳条件确认及第三方咨询单位对基本要件审核,现对符合用地条件且电网公司出具支持意见的项目予以公示。

本次公示项目共189个、1784.263万千瓦,其中保障性项目共116个、1039.298万千瓦,市场化项目共73个、744.965万千瓦。具体名单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24年7月3日至7月7日。期间如有异议,请向省发展改革委(能源局)新能源处反映。

联系电话:0311—88600137 0311—88600512

电子邮箱:nyjxnyc@hbdrc.gov.cn

附件:1.风电、光伏发电保障性项目公示表

2.风电、光伏发电市场化项目公示表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7月3日


责任编辑:zhouzhenkun
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版权声明:

本站标注来源为“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索比咨询”的内容,均属www.solarbe.com合法享有版权或已获授权的内容。未经书面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转载、复制、传播等方式使用。

经授权使用者,请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在显著位置标注来源,未经允许不得修改内容。违规者将依据《著作权法》追究法律责任,本站保留进一步追偿权利。谢谢支持与配合!

推荐新闻
吉林省多用户绿电直连项目开发建设实施方案(试行)发布来源:吉林省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6-11-05 09:11:11

吉林省能源局与省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吉林省多用户绿电直连项目开发建设实施方案(试行)》,旨在落实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关于推动多用户绿电直连及完善新能源就近消纳价格机制的系列政策要求。该方案聚焦构建源网荷储协同互动的绿色电力供应体系,明确多用户绿电直连项目的适用范围、开发条件、接入方式、交易机制和监管要求等关键内容,支持新能源发电企业与多个用电主体通过专用线路或配电网实现直接连接与定向供电。方案强调以市场化方式促进绿电就地消纳,提升新能源利用效率,并要求各地相关部门及电网、交易机构和相关企业协同推进实施。文件自发布之日起试行,为吉林省绿电规模化、多元化应用提供制度保障。

Masdar进军新西兰,拟投资10亿新西兰元建设可再生能源项目来源:TaiyangNews 发布时间:2026-11-05 09:08:01

阿布扎比未来能源公司Masdar宣布将在新西兰投资至多10亿新西兰元,用于开发光伏、风电及电池储能等可再生能源项目。此举通过与新西兰投资促进机构Invest New Zealand签署的谅解备忘录(MoU)正式推进,旨在支持Masdar全球清洁能源装机目标——从当前超65GW提升至2030年的100GW。合作依托新西兰与阿联酋《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CEPA)框架,强调资本、技术与本地项目的对接,并探索与新西兰企业联合投资的可能性。新西兰政府将可再生能源列为重点发展领域,计划到2040年实现可再生电力发电能力翻倍。该投资被视为CEPA落地的重要实践,亦契合新西兰低碳转型战略。(198字)

河北省将有序推进海上风电光伏项目建设来源:河北日报 发布时间:2026-11-05 09:05:19

河北省将依据《“绿动渤海”行动方案(2026—2030年)河北篇》,系统推进海上风电与光伏项目建设,重点布局秦皇岛、唐山、沧州三市沿海区域。方案以“陆海统筹、风光并举、融合发展、安全高效”为总体思路,将海上新能源开发深度融入绿色航运与港航低碳转型。具体包括:梯次建设山海关、唐山等地多个海上风电项目;加快秦皇岛180万千瓦和200万千瓦海上光伏示范工程;探索“海上风电+绿电直连”模式,实现绿电点对点供应临港钢铁、化工等高载能产业;推动海上能源与海洋牧场、海洋算力、海水淡化、制氢及油田岸电扩容等多元融合;同步发展新能源船舶、智能海工装备等绿色制造产业。全省将强化跨部门协同,统筹海域使用、生态环保与航运安全,稳步扩大清洁能源供给能力。(199字)

光伏发电可制氢!国内最大光氢储项目迎新进展来源:紫牛新闻 发布时间:2026-11-02 09:24:48

2026年10月28日,国内规模最大的“光氢储一体化”示范项目——国华如东项目取得关键进展:光伏板块实现全容量并网,累计上网电量超7.5亿千瓦时;配套的60兆瓦/120兆瓦时电网侧储能电站已投运,制氢设施正加紧建设。该项目位于江苏南通如东豫东垦区,是国家第三批沙戈荒大基地项目之一,首创融合光伏发电、绿电制氢、储能调节与滨海生态治理于一体。其运行机制强调柔性协同:光伏富余电力优先存入储能或用于制氢,高峰时段则由储能放电支撑电网、制氢负荷主动让电,实现“谷时制氢、峰时送电”。项目配置400兆瓦光伏、60兆瓦储能及制氢系统,建成后将显著提升如东830万千瓦新能源装机的绿电消纳能力,助力沿海新型电力系统建设。(198字)

风、光项目也可获容量电费!山东发电侧可靠容量补偿方案征求意见!来源:山东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6-11-02 09:08:29

山东省发改委于2026年10月15日发布《山东省发电侧可靠容量补偿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旨在贯彻落实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完善发电侧容量电价机制的政策要求(发改价格〔2026〕114号)。该细则拟建立覆盖风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项目的可靠容量补偿机制,明确其在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中所贡献的可用容量可获得相应容量电费补偿。此举标志着山东将风电、光伏等波动性电源纳入容量补偿体系,推动多元电源协同参与系统可靠性建设。文件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6年11月15日,公众可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向省发改委价格处反馈建议。(198字)

广东中山市印发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来源:中山市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6-10-26 14:57:06

《中山市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是中山市为规范和促进分布式光伏高质量发展而制定的专项管理文件。办法明确适用范围为全市行政区域内分布式光伏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及监管活动,界定其为用户侧开发、配电网接入、就近平衡调节的发电设施,并按主体和规模划分为自然人户用、非自然人户用、一般工商业和大型工商业四类。文件系统规范了项目备案(实行属地管理、分类办理)、建设管理(严控选址、结构安全、风貌协调、设备资质与防雷接地等)、电网接入(简化自然人流程、明确接入责任)、并网验收与电量结算(免费计量、补贴代发),以及运行安全管理(压实投资主体责任、多部门协同监管、定期运维检查)等全链条要求。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广州发展拟斥资超7.33亿元建设重庆黔江200MW集中式光伏项目来源:索比光伏网 发布时间:2026-10-22 09:20:32

广州发展(600098.SH)公告拟由全资子公司广州发展新能源集团投资约7.33亿元,在重庆黔江建设城东200MW/262MWp地面集中式光伏项目。该项目是公司优化新能源产业布局、推动新能源业务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举措。选址黔江旨在拓展西南地区新能源项目版图,通过规模化开发提升区域运营效率,降低单位运营成本。项目建成后,将增强公司在西南地区的装机规模与资源整合能力,支撑新能源板块的持续稳健增长。本次投资属公司正常经营决策,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兰坪县水利局关于梭罗寨光伏发电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行政许可决定的公示来源:兰坪县水利局 发布时间:2026-10-21 15:27:59

兰坪县水利局对梭罗寨光伏发电项目水土保持方案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并予以公示。该项目位于云南省怒江州兰坪县营盘镇金满村、凤塔村和沧东村附近山坡,地理坐标明确,防治责任范围总面积为72.92公顷。方案总投资297.17万元,含水土保持补偿费51.04万元。防治措施分为三类:一是主体工程已设计并纳入投资的排水沟与涵管;二是方案新增工程措施,包括排水沟、沉砂池、表土剥离与复耕;三是植物措施(灌草绿化及爬藤栽植)和临时防护措施(拦挡、覆盖、铺垫等)。公示期为2026年10月21日至27日,接受社会监督。

姚安县行政审批局关于光禄光伏发电项目(一期)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拟审批公示来源:姚安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10-15 06:30:17

姚安县行政审批局拟对光禄光伏发电项目(一期)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进行审批,并于2026年10月13日至19日开展审批前公示。该项目位于姚安县太平镇白石地村委会和栋川镇仁和村委会,属新建光伏发电工程,直流装机容量43.3384MW,交流总装机容量35MW,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4个光伏子阵、箱逆变单元、8.092公里集电线路(含直埋与架空段)、7.15公里场内道路及一座升压站。项目总占地53.40公顷,以园地(果园)为主,辅以交通运输用地;其中永久占地1.63公顷,临时占地51.77公顷。建设单位为金江能源开发(姚安)有限公司,水土保持方案由云南博露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审批受理时间为2026年9月20日,报批稿收件时间为10月13日。

河北省风电、光伏发电及独立储能项目共用工程建设及费用分摊指导意见发布来源: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6-10-14 08:58:10

河北省发改委于2026年10月10日印发《风电、光伏发电及独立储能项目共用工程建设及费用分摊指导意见》,旨在规范新能源项目共用工程管理,保障公平、安全、高效并网。文件明确共用工程界定标准,要求在项目谋划阶段由省级电网企业协同核定接入条件,并以经济性最优原则确定共用范围;对存量工程,由省级电网核定富余容量,承建主体须按规则向符合条件的新项目开放接入,违诺者将被限制后续项目预留容量支持。新建项目承建主体须签署共享承诺书并备案,违约将取消资格。费用分摊坚持“谁受益、谁承担”,建设费用按交流侧装机容量比例分摊,运行费用按实际发电量比例分摊,新增项目引发的改扩建或陪停补偿等费用由其单独承担。意见还强化了能源主管部门统筹监管与电网企业公平开放责任。(199字)

河北1.93GW风光项目公示来源:承德市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6-10-13 08:46:59

河北省承德市发改委于2026年10月11日公示拟纳入省级年度开发建设方案的风电、光伏项目,总装机规模达192.67万千瓦(即1.93GW)。其中,光伏项目1个,规模10万千瓦;风电项目15个,规模182.67万千瓦。该项目遴选严格依据河北省发改委关于风光项目投资主体公开招标的相关要求,通过市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施,采用公开招标与“双盲”评审机制,最终确定2025年省级竞争性配置清单的开发主体。公示期为10月11日至15日,为期5天,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异议反馈,相关意见需以书面形式提交至承德市发改委能源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