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光伏项目应优先在未利用地和用地资源较丰富区域建设

来源:吉林省自然资源厅发布时间:2024-06-21 09:53:16

近日,吉林省自然资源厅 吉林省林业和草原局 吉林省能源局关于印发《吉林省光伏发电项目用地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通知指出,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应符合国土空间规划,与自然环境、生态保护、军事设施、矿产资源开发以及其他产业项目建设用地统筹安排,合理确定新增用地规模、布局和开发建设时序,严禁在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划明确禁止的区域建设光伏发电项目。第四条光伏发电项目应优先在荒山、荒地、盐碱地、采煤沉降区关停矿区等未利用地和存量建设用地资源较为丰富的区域选址建设。

原文如下: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县(市,九台区、双阳区、江源区)自然资源、林业和草原、能源主管部门:

现将《吉林省光伏发电项目用地实施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吉林省自然资源 吉林省林业和草原局 吉林省能源局

2024年5月18日

吉林省光伏发电项目用地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支持光伏发电产业持续健康发展,规范项目用地管理,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和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特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光伏发电项目用地包括光伏方阵用地(含光伏面板、采用直埋电缆敷设方式的集电线路等用地)和配套设施用地(含变电站及运行管理中心、集电线路、场内外道路等用地)。

第三条 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应符合国土空间规划,与自然环境、生态保护、军事设施、矿产资源开发以及其他产业项目建设用地统筹安排,合理确定新增用地规模、布局和开发建设时序,严禁在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划明确禁止的区域建设光伏发电项目。

第四条 光伏发电项目应优先在荒山、荒地、盐碱地、采煤沉降区、关停矿区等未利用地和存量建设用地资源较为丰富的区域选址建设。项目选址应当避让耕地和已纳入开垦计划的耕地后备资源、生态保护红线、历史文化保护线、特殊自然景观价值和文化标识区域、天然林地、国家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光伏发电项目输出线路允许穿越国家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等限制或禁止占用区域;涉及自然保护地的,还应当符合自然保护地相关法规和政策要求。新建、扩建光伏发电项目,一律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基本草原、Ⅰ级保护林地和重点国有林区。

第五条 鼓励使用厂区空地、屋顶、设施农业顶棚、附属设施、庭院平地建设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期间的临时用地,依法依规办理审批手续。

第六条 光伏方阵用地不得占用耕地,不得改变地表形态。光伏方阵用地允许以租赁等方式取得,用地单位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国有土地权利主体、当地乡镇政府签订用地与补偿协议,报当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备案,涉及林地、草地的,同时报当地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备案,不需按非农建设用地审批。

第七条 光伏方阵使用林地的,采用林光互补模式,可使用年降水量400毫米以下区域的灌木林地以及其他区域覆盖度低于50%的灌木林地,不得毁坏原有植被,施工期间应办理临时使用林地手续,运营期间相关方签订协议,项目服务期满后应当恢复林地原状。

第八条 光伏方阵使用草地的,采用草光互补模式,不得毁坏原有植被,草原综合植被覆盖度不低于草光互补前水平。鼓励以租赁的方式进行,运营期间相关方签订协议,项目期满后恢复草原原状。

第九条 光伏方阵使用灌木林地和草地时,每列光伏板南北方向净间距设置不得低于2米,光伏支架最低点应高于灌木1米以上,与地面距离不低于2.5米,桩基列间距应大于4米、行间距应大于7米,除桩基用地外,严禁硬化地面。

第十条 光伏发电项目的配套设施用地(位于方阵内部和四周的道路除外)按建设用地管理,并严格按照《光伏发电站工程项目用地控制指标》要求节约集约用地。

第十一条 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用地以外的土地,可由原土地使用者继续使用,但不得妨碍光伏发电项目的安全运行。

第十二条 光伏方阵项目退出时,用地单位应恢复农用地或未利用地原状,未按规定恢复原状的,由项目所在地县级自然资源和林草主管部门责令整改。

第十三条 自然资源、林草、能源主管部门建立项目用地用林用草审查协调联动机制,推动用地用林用草审批效率提升。

第十四条 自然资源和林草主管部门根据职责,分工负责本地区光伏发电项目用地用林用草的监督管理工作,将光伏发电项目用地用林用草纳入日常督察执法,及时发现和严肃查处违法违规用地用林用草行为。

第十五条 能源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光伏发电项目的统筹管理,合理安排项目开发时序,促进本地区光伏发电项目有序发展。

第十六条 本办法由吉林省自然资源厅、吉林省林业和草原局、吉林省能源局按工作职能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索比光伏网 https://news.solarbe.com/202406/21/379566.html
责任编辑:zhouzhenkun
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版权声明:

本站标注来源为“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索比咨询”的内容,均属www.solarbe.com合法享有版权或已获授权的内容。未经书面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转载、复制、传播等方式使用。

经授权使用者,请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在显著位置标注来源,未经允许不得修改内容。违规者将依据《著作权法》追究法律责任,本站保留进一步追偿权利。谢谢支持与配合!

推荐新闻
云南红河州:撤销重审2.22GW风、光指标来源: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04-09 21:54:43

4月8日,云南红河州发布关于撤销《红河州列入云南省2025年第三批新能源项目建设清单的34个新能源项目建设业主优选工作中选公示》的公告。为保障项目优选工作的公平性、公正性和规范性,经研究决定,撤销本次中选公示。此次公示风光项目合计2224MW,其中光伏项目12个、规模共660MW;风电项目22个、规模共1564MW,计划投资金额70.38亿元。后续工作将在完成内部审核并报红河州人民政府同意后,依法依规重新组织公示。

云南能投子公司投资9192万元建设20MW色甲光伏发电项目来源:财经网 发布时间:2026-04-09 17:31:56

4月8日,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马龙云能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投资建设色甲光伏发电项目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马龙云能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投资建设色甲光伏发电项目。作为项目实施主体,马龙公司为云南能投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6.41亿元,主要从事发电业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等。

吉林:到2030年建成10个左右省级零碳园区来源:吉林省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04-08 17:32:30

4月7日,吉林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能源局三部门联合印发《吉林省省级零碳园区建设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到2030年,建成10个左右省级零碳园区,相关技术路径基本清晰、政策制度和配套服务基本健全,零碳园区示范带动作用显著,成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绿色转型的重要动力源和增长点。自评估符合要求的,由省发展改革委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评估验收,通过评估验收的园区正式成为省级零碳园区。

超5.58GW!吉林2026Q2分布式光伏可开放容量公示来源:吉林省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6-04-07 17:08:58

关于公布分布式光伏2026年2季度接入配电网可开放容量表的公告根据国家能源局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我局组织电网企业测算分布式光伏2026年2季度接入配电网可开放容量,现将各地容量情况向社会公开,各地能源主管部门、电网企业及投资主体可据此开展有关工作。

山西:启动2026年风、光项目竞争性配置来源:山西省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6-04-07 17:02:47

山西省能源局关于印发山西省2026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竞争性配置工作方案的通知晋能源新能源发〔2026〕51号各市能源局: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大力推动能源转型,做好本年度全省集中式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工作,我局编制了《山西省2026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竞争性配置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落实。

镇江: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分期建设禁增连接点,竣工验收4日内未整改不予并网来源:镇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6-04-07 16:53:34

4月2日,镇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发布《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并网流程》。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产生的用电费用,应由供用电合同签订主体负责缴纳,逾期不缴纳的,供电企业可依法依规实施欠费停电,断开光伏项目与电网侧连接点。同一用地红线内,通过分期建设的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不得新增与公共电网的连接点。

突发!一光伏企业用地和厂房遭拍卖来源:索比光伏网 发布时间:2026-03-31 16:52:01

广东省云浮市一宗与光伏制造产业紧密相关的工业用地及其地上建筑物,开启第二次司法拍卖流程。此拍卖标的具体坐落于云浮市云安区都杨佛山(云浮)产业转移工业园的102号地块,其权利归属为广东世纪光伏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权利人同样是广东世纪光伏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证载土地面积为67644.47平方米,证载地类(用途)明确为工业用地。需特别说明的是,该标的目前并非已成熟、可直接投入生产的资产,而是一个处于停工状态的在建工业项目。

八宿益青300兆瓦光伏项目加速推进 建设进度超九成来源:中国日报网 发布时间:2026-03-30 17:19:12

总投资约9.8亿元的八宿益青300兆瓦光伏项目正抢抓施工黄金期,建设全面提速。目前,项目整体进度已超90%,全体建设者正以实干笃行的劲头全力冲刺,为项目按期投产打下坚实基础。项目建设与民生保障同步推进。依托先进技术支撑与高效施工组织,项目建设按下“快进键”。项目业主单位大唐玉曲河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春节后我们周密部署,迅速推进项目高质量复工复产。截至目前,工程建设进度已超过90%。”

云南砚山县一光伏项目征地补偿方案公布来源:砚山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03-18 07:29:19

3月16日,云南省砚山县人民政府发布《差黑光伏发电项目征地补偿安置公告》,该项目拟征收砚山县稼依镇店房村民委员会龙潭寨村民小组。逾期未登记的,以现状调查结果和《差黑光伏发电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计算补偿金额。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不予补偿。

云南大渡岗乡大干坝亮塘光伏电站项目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来源:景洪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03-10 09:54:57

据景洪市人民政府消息,景洪市自然资源局已正式核发“大渡岗乡大干坝亮塘光伏电站(升压站)”项目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标志着该光伏电站项目的建设用地规划手续已完备。根据公告,该项目主要信息如下:-项目名称:大渡岗乡大干坝亮塘光伏电站(升压站)-用地面积:6942.00平方米-建设规模:项目装机容量75MW,占地面积约2447亩,将新建一座110KV升压站及全部配套设施、道路。

刘汉元代表:建议延续光伏用地税收优惠政策来源:人民日报 发布时间:2026-03-06 08:43:20

刘汉元代表认为,在扩大消费、拉动内需成为了当前首要任务的背景下,税务机关要采取更大规模的减税降费举措来激发市场活力,通过更精准的扶持政策减轻企业压力,给与企业喘息时间,支撑经济建设,服务国家大局。基于以上分析,刘汉元代表有以下建议:一是建议优化土地税收政策,尽快明确计征标准,完善征收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