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清远:鼓励工业企业自建分布式光伏和新型储能设施

来源:清远市人民政府发布时间:2024-05-22 16:08:51

5月21日,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清远市贯彻落实《广东省新形势下推动工业企业加快实施技术改造若干措施》的实施意见,文件指出,支持新型储能等产品应用推广,鼓励工业企业自建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和新型储能设施,鼓励钢铁、水泥等行业企业开展工艺提升、减排低碳的改造项目。

原文如下:

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清远市贯彻落实《广东省新形势下推动工业企业加快实施技术改造若干措施》的实施意见

清府办函〔2024〕37号

清远高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技术改造、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的新部署、新要求,引导和鼓励工业企业开展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改造,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目标

围绕“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改造方向,坚持调存量与优增量并举,实施技术创新赋能、数智并转提速、绿色低碳发展、产业分类升级等行动,加快推进企业开展产品换代、生产换线、设备换芯、智能制造、绿色制造等升级改造,推动工业技术改造企业家数和工业技术改造投资实现稳步提升,全面提升企业智造水平、效益水平,到2027年,力争年均开展技术改造企业达到260家,推动技术改造投资稳步增长,技术改造投资占工业投资比重稳定提升;实施数智并转提速行动,推动一批“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及典型应用场景;实施绿色低碳发展行动,推动一批绿色产品、绿色车间和绿色工厂建设;实施产业分类改造升级行动,提质壮大现有支柱产业集群;实施技改企业培基行动,力争年均推动60家以上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

二、重点任务

(一)切实树立“大技改”理念。

1.支持推广企业应用新设备、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标准,带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新兴产业培育发展,积极推动企业扩产增效、智能化改造、数字化转型,推动重点产业链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全链式改造提升。

2.狠抓企业“小升规”,切实发挥“小升规”对投资稳增长的作用;培育深挖技术改造企业潜力,加快构建以“链主”企业、“单项冠军”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等为代表的优质企业梯次培育发展的体系。

3.实施产业分类改造升级行动,提质壮大现有支柱产业集群,梯度培育30亿、50亿元、100亿元产值企业,壮大制造业发展规模和质量。

4.明确全市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重点支持方向,推动用地、用能、资金、人才、主要污染物排放指标等各项生产要素向重点技术改造项目优先倾斜。推动现有制造业企业增资扩产项目同等享受本地招商引资有关优惠政策。

5.制定清远市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指标分配方案,结合《清远市土地利用计划指标分配管理办法》,指引优质技改项目申请纳入清远市本级建设项目资源要素项目、市优质工业签约项目等,可使用市级指标统筹保障。(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商务局)

(二)强化财政资金的保障力度。

2023-2027年,积极发挥省级财政资金作用,安排一定规模的专项资金支持技术改造,主要通过设备更新、贷款贴息、保险和融资租赁补贴、风险补偿等方式支持工业企业实施技改。重点支持战略性产业集群、产业链供应链发展和绿色低碳、民爆安全生产等重点领域,促进供需对接,支持生产端企业与应用端企业的设备合作,按“新设备购置额粤东西北地区不超过30%比例予以事后奖励,单个支持项目奖励额度不超过1500万元”的规定予以奖励。(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

(三)多元化支持企业技改。

1.执行省级“政府贴息、银行让利、保险增信、租赁补贴、风险共担”的金融政策”,鼓励银行积极推出技术改造信贷产品,提供优惠贷款利率,开辟“绿色通道”,提高贷款审批效率,提高制造业贷款比例,鼓励保险公司根据市场价格提供优惠保险费率。同一项目可享受银行贷款贴息、保险增信补贴、融资租赁补贴技改金融政策中的一项;获得技改金融政策支持的项目,可同时申报省级技术改造资金设备奖励政策。

2.通过LPR利率传导机制,引导各银行机构下调贷款利率,为技术改造企业提供低成本融资。引导辖内银行机构创新性设立“技改贷”等专属产品,为辖内技术改造企业提供量身定制服务。

3.继续贯彻落实2023年广东省制造业中小微企业贴息工作指引要求,鼓励引导各商业银行通过广东省中小企业融资平台支持工业企业加快实施技术改造,增强金融服务供给。

4.充分发挥我市目前出台的《清远市信用担保资金管理办法》《清远市中小微企业应急转贷(过桥)资金管理办法》《清远市企业信用贷款风险资金池管理办法》《清远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资金管理试行办法》四项融资配套政策作用,加大对开展技术改造的工业企业金融支持力度。(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金融工作局,中国人民银行清远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清远监管分局)

(四)突出重点支持产业领域。

1.结合我市“十四五”产业规划以及各工业园区主导产业定位,围绕战略性支柱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确定重点产业加大支持力度。

2.支持传统服务行业改造升级,推动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与传统优势产业深度融合发展。

3.支持优势传统产业提质升级,重点推动先进材料、绿色石化、食品加工、现代轻工纺织等产业优化升级。

4.支持生物医药、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新一代电子信息、智能家电等战略性支柱产业,以及前沿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精密仪器、新能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重点支持和引导其开展技术改造。(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五)强化技术改造金融支撑。

1.加强与省级各项产业基金的对接,按照市场化运作方式对以技术升级为导向的并购项目进行支持。依托省科技金融中心清远分中心,加强对我市企业科技金融服务工作。

2.加大金融支持企业并购力度,鼓励商业银行或由其牵头合理适时组建银团,提供银团贷款,为企业并购提供贷款和优惠贷款利率。鼓励保险公司推出符合市场需求的企业并购损失补偿类产品,提供优惠保险费率。

3.积极推动本地上市挂牌企业围绕产业链并购优质资源,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鼓励上市挂牌企业并购项目,对符合要求的企业,按照《关于进一步鼓励和支持企业利用资本市场的若干政策》(清府〔2023〕34号)规定予以奖励。

4.加大政银企合作,扩宽科技企业融资服务方向和渠道;做好清远市信用担保资金科技信贷入库企业推荐工作。

5.利用清远高新区天安产业投资基金、清远高新区华科创投基金、广东粤科清远创新创业投资基金和清远高新区华弘创新药物产业投资基金支持清远企业融资发展。(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金融工作局,中国人民银行清远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清远监管分局)

(六)数字赋能推动技改创新发展。

1.开展数字化赋能中小企业专项行动。搭建数字化转型供需对接公共服务平台,遴选和发布一批小型化、快速化、轻量化、精准化的数字化产品和解决方案,举办数字化供需对接活动,降低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成本和风险。

2.推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字化转型。强化市县协同联动工作机制,建立企业数字化转型工作台账,加大服务支撑力度,通过交流研讨、标杆访学、示范观摩、案例宣传、专题培训、调研诊断等方式,助力企业增强数字化转型能力。

3.深入实施产业集群数字化转型工程。聚焦数字化基础好、预期专项效果佳的制造业细分行业,梳理行业共性问题,兼顾企业个性需求,推动企业抱团技术改造升级。继续推动有色金属、精细化工、电子信息、轻工纺织、汽车零部件等细分行业升级改造。

4.加大数字化转型支持力度。培育和引进优质数字化转型服务商,挖掘深耕细分领域、熟悉行业数字化变革的“懂行人”,积极争取奖补政策支持数字化人才发展,加快构建数字化产业生态。(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

(七)推动传统制造产业绿色发展。

1.积极运用省级技改政策,重点支持我市传统产业绿色低碳技术改造项目,推动电力、钢铁、有色、建材、化工、纺织印染、造纸等领域节能降碳改造。

2.重点支持企业开展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绿色产品建设,打造绿色制造典型示范。

3.支持重点行业企业实施节能降碳绿色化升级改造,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提升能源消费低碳化水平;落实省级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改造改造项目的支持政策。

4.落实《广东省能源局关于征集2024年省级节能降耗专项资金储备项目的通知》,支持重点领域节能降碳改造项目、先进节能技术示范项目、高效节能装备制造产业化项目和公共机构节能示范项目。

5.支持新型储能等产品应用推广,鼓励工业企业自建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和新型储能设施,鼓励钢铁、水泥等行业企业开展工艺提升、减排低碳的改造项目。

6.利用中央和省级专项资金助推企业整治提升,召开重点企业政策宣讲会,积极宣传专项资金奖补政策,鼓励企业主动开展提升整治,协助水泥、钢铁及涉VOCs行业企业做好中央和省级专项资金入库申请,积极推动项目节能减排。(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生态环境局)

(八)强化技术改造的智力和人才支撑。

1.探索科产教融合新路径,联合产业园、职业院校打造市域产教联合体,企业共同体、开放型产教融合实践中心,深化产教融合,创新校企人才培养改革。

2.优化专业布局、职业教育供给结构,提高中职学校服务区域经济的能力,推动各类主体深度参与职业教育;储备人力资源、鼓励数字化服务机构与中职学校合作,培养数字化转型工作人才。

3.深化“订单式”人才培养模式,结合我市重点产业发展方向,加强新材料、生物医药、汽车及零部件制造、纺织服装、工业软件、新型储能产业等“双十”产业集群重点领域人才培育,落实市相关人才政策,强化人才支撑。

4.大力培养能够攻关“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的创新领军人才和卓越工程师。支持企业加强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培育。深入实施省、市相关人才政策,对博士、博士后人才、新创建博士工作站等进行补助。

5.充分发挥院校、企业、社会机构三个主体作用,不断提升职业技能培训针对性和有效性,大力开展各类技能培训。推进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扩面提质,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自主开展技能人才评价,鼓励企业建立健全评价与培训、使用、待遇相结合的技能人才管理制度。持续推动落实与技能等级相匹配的薪酬待遇,畅通产业工人技能及待遇晋升渠道,助力企业技能人才引育留用。积极引导制造业企业以短期合作、项目入股等方式柔性引才。

6.支持技改人才开展核心技术攻关,对有关人才从事高新技术成果转化、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的,通过科技计划项目竞争立项的方式,给予优先扶持。(责任单位:市教育局、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九)加强技改项目资源要素保障。

1.实行《清远市深化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清府函〔2021〕441号),对符合条件的技术改造项目,按规定试行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简化环评内容等环评改革措施。

2.加强制造业项目的用地保障,贯彻落实《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强制造业当家用地保障的通知》,指导各县(市、区)对符合条件的先进制造业项目优先申请使用省级指标;符合申请市级指标的先进制造业按先到先得原则使用市级指标优先保障,不足部分由市自然资源局申请使用省指标,所涉及留用地全部由市级指标统筹保障。

3.推进“拿地即开工”模式,推进工业类项目审批服务模式改革。对于规划建设条件明确的工业项目,支持将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施工图设计方案纳入供地方案,实行“带方案”供应工业用地,实现交地即开工,加快推进工业项目落地见效。

4.推进技术改造核准备案文件互认,工业企业可凭发展改革或工业和信息化部门的核准备案文件办理新增建设用地、环评等审批手续。(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

(十)做好技改投资入统工作。

统计部门做好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包括建设性质为改建和技术改造的全部工业投资项目,扩建(含增资扩产)、迁建、恢复和单纯购置项目中属于技术改造性质的工业投资项目,以及工业企业采用融资租赁方式开展的技术改造项目)统计工作,按照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制度要求,按规定纳入工业技术改造投资统计,确保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应统尽统。(责任单位:市统计局)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推进。全市各级各部门要把技术改造作为清远坚持制造业当家的关键工程,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统筹实施企业技术改造行动,推动问题协调解决。全市各地各部门要注重打造优质营商环境,全力做好重点项目服务保障工作,主动对接项目需求,强化服务指导,为企业技术改造提供有力支持。各县(市、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工业技术改造投资,建立完善技术改造工作推进机制,统筹资源要素优化服务保障,要完善工作推进方案和配套支持政策,加大对企业技术改造的支持力度。

(二)强化要素保障。加强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用地保障,将技术改造项目列入全省和各地优先工业用地保障范围。鼓励“零用地”“集约用地”技术改造,对符合规划、不改变用途的制造业技术改造项目用地,提高容积率、建筑密度的,不再征收土地价款差额。做好重点项目环评审批服务,推动落实省对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鼓励类的工业技术改造项目所需的污染物排放量,在工业园区核定的污染物排放总量内进行企业间调剂的相关政策。强化金融支持,鼓励银行、担保公司、基金为技术改造项目和平台建设提供融资服务,建立技术改造项目“白名单”,开展融资对接洽谈活动,解决融资难题。

(三)加强政策宣贯解读。各地各部门要积极通过新闻媒体、部门官网、微信公众号等各种形式向企业宣传技术改造的政策措施,及时总结各地、各行业推进企业技术改造的好做法,深入挖掘企业投资新模式、技术改造新经验、改革创新新举措,发挥典型示范作用。着力加强技术改造项目备案、统计纳统工作的指导服务,通过组织专题培训会、上门宣贯等方式加大宣传力度,确保项目应备尽备、应统尽统。

(四)加强督促监测指导。加强对工业技术改造投资督促指导,完善技术改造工作监督考核机制,将工业技术改造投资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核体系,定期通报地市工业技术改造投资情况,对数据指标好、项目投资进度快地区予以通报表扬,对完成不理想的地区适时通过连线、约谈、面对面督导等方式督促整改。对于整改不落实、不作为慢作为、消极应付的行为,视情况开展专项督查。

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5月18日

责任编辑:xulilin
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版权声明:

本站标注来源为“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索比咨询”的内容,均属www.solarbe.com合法享有版权或已获授权的内容。未经书面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转载、复制、传播等方式使用。

经授权使用者,请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在显著位置标注来源,未经允许不得修改内容。违规者将依据《著作权法》追究法律责任,本站保留进一步追偿权利。谢谢支持与配合!

推荐新闻
盐城市委书记严汉平会见高纪凡,共拓新型储能、分布式光伏、零碳园区建设等合作空间来源:天合光能 发布时间:2026-10-29 09:27:47

10月26日,盐城市委书记严汉平会见天合光能董事长高纪凡,双方就深化光储融合、新型储能、分布式光伏、零碳园区及乡村振兴合作达成共识,共推盐城建设碳达峰试点城市和绿色低碳发展示范区。

广东中山市印发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来源:中山市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6-10-26 14:57:06

《中山市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是中山市为规范和促进分布式光伏高质量发展而制定的专项管理文件。办法明确适用范围为全市行政区域内分布式光伏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及监管活动,界定其为用户侧开发、配电网接入、就近平衡调节的发电设施,并按主体和规模划分为自然人户用、非自然人户用、一般工商业和大型工商业四类。文件系统规范了项目备案(实行属地管理、分类办理)、建设管理(严控选址、结构安全、风貌协调、设备资质与防雷接地等)、电网接入(简化自然人流程、明确接入责任)、并网验收与电量结算(免费计量、补贴代发),以及运行安全管理(压实投资主体责任、多部门协同监管、定期运维检查)等全链条要求。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南方电网广东东莞供电局:东莞分布式光伏容量突破500万千瓦来源:羊城晚报 发布时间:2026-10-21 09:23:30

东莞分布式光伏并网容量于2026年突破500万千瓦,年发电量约55亿千瓦时,减碳效果显著。文章聚焦南方电网广东东莞供电局在推动分布式光伏高质量发展中的实践:一是提速并网服务,通过“靠前走访、定制方案、绿色通道”实现最快45天并网,推广“合同能源管理”模式降低企业用能门槛;二是强化电网支撑,加大主配网投资,完成网架升级,全市镇街光伏承载力评价全部达“绿色”水平,并提升午间削峰能力;三是优化技术路径,提供低压并网等个性化方案及“绿能管家”全程服务,助力企业降本增效。此举为东莞制造业绿色转型和“双碳”目标落地提供了坚实能源保障。(198字)

23.3GW可开放、102个镇街接入受限,广东公布四季度分布式光伏承载力结果来源:广东省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6-10-19 06:39:52

广东省能源局于10月15日发布《2026年第四季度分布式光伏接入电网承载力评估结果》,对全省124个县(市、区)的分布式光伏可接入能力开展系统评估。结果显示,当前全省尚有约23.3吉瓦(GW)的分布式光伏可开放容量,整体资源潜力较大;但受配电网承载能力制约,部分区域已出现接入瓶颈,其中102个镇(街)被明确列为接入受限区域。通告同步公布了各县(市、区)的承载力评估等级及对应可开放容量数据,并首次以镇街为单位披露受限名单,旨在引导分布式光伏项目科学布局、有序开发,避免局部电网过载,提升并网效率与系统安全水平。

广东:明确就近消纳价格政策!来源:广东省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6-10-16 09:07:28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能源局于2026年10月14日印发通知(粤发改价格函〔2026〕1848号),明确新能源就近消纳项目的适用范围与价格政策。文件界定就近消纳项目为以风电、光伏等新能源为主电源,实现电源、负荷、储能一体化并与公共电网清晰界面连接的模式,包括绿电直连、源网荷储一体化及零碳园区等;要求自发自用电量占比不低于60%(年发电量)和30%(年用电量),2030年起新增项目提升至35%。价格机制坚持“谁受益、谁负担”,对并网项目按容量缴纳输配电费、免收系统备用费,下网电量需缴系统运行费、政府性基金等;未接入公网的项目不承担稳定供应保障费用。项目须整体参与电力市场,上网电量不纳入新能源可持续发展价格机制,用电须直接交易、不得由电网代理购电。(199字)

广东韶关加快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四可”接入改造工作来源:广东省韶关市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时间:2026-10-13 09:58:57

韶关市发改委印发通知,全面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可观、可测、可调、可控”(简称“四可”)接入改造工作,落实国家《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2025年7号文)要求。通知明确:新建项目自文件印发之日起须选用符合“四可”技术规范的设备,未达标者不予并网;存量项目分类分批改造——装机400千瓦及以上项目须于2026年12月15日前完成,400千瓦以下项目延至2027年12月15日前完成,自然人户用项目则按电网实际需求有序推进。通知还细化了投资界面划分,明确项目投资主体与电网企业在设备建设及运维中的责任,并对市、县发改部门及电网企业的统筹协调、台账管理、进度督导和日常巡检等职责作出具体部署。(199字)

广东2026年新能源机制电价竞价申报全指南:资格|规模|报价策略|风险避坑(粤发改价格函〔2026〕1805 号)来源:索比光伏网 发布时间:2026-10-13 08:42:35

粤发改价格函〔2026〕1805号文件发布,广东2026年新能源机制电价竞价正式启动,初始规模79.34亿千瓦时,较2025年增长58.68%,核心价格规则维持不变,集中式光伏、陆上风电不参与,报价精度细化至0.1%,10月13日登记截止。本文深度解读竞价规则、申报资格、报价策略及市场影响,附2025年官方结果对照,完整版报告扫码获取。

2027年起大型工商业光伏不纳入!海南新能源机制差价结算细则批复来源:海南省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6-09-30 09:06:48

本文介绍了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2026年9月批复的《海南省增量新能源项目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竞价实施细则(2026年V1.0版)》核心内容。该细则自印发之日起实施,适用于2025年6月1日后投产且未纳入既有机制的风电、光伏等增量新能源项目。明确自2027年1月1日起,新投产的大型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项目不再纳入电价竞价主体范围;此前已明确电价的光热项目及竞争性配置的海上风电项目亦不参与。细则规定了竞价组织方式、主体登记、申报与出清规则,并建立严格履约约束:未投产项目若实际并网时间较申报时间延迟超6个月,将作废竞价结果并取消三年内参竞资格。同时配套差价结算机制,强化信用管理与并网保障,旨在通过市场化竞价科学确定机制电价,引导新能源健康有序发展。

广东:鼓励水泥企业一体化推进分布式光伏等开发运行来源:广东省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6-09-29 05:15:44

广东省印发《重点行业节能降碳改造攻坚三年行动方案》,聚焦水泥等高耗能行业绿色低碳转型。方案明确提出,要有序提升水泥行业可再生能源使用比例,鼓励企业统筹建设与运营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及多元储能系统,并推广余热余压的发电与供热高效利用模式。同时,针对传统行业新产品、新工艺标准更新滞后,以及光伏设备制造、数据中心等新兴领域标准缺失等问题,方案要求加快编制和发布覆盖化工、光伏制造、数据中心等重点行业的节能降碳相关标准规范,以强化技术支撑和制度保障,系统推进全省工业领域节能降碳工作。(198字)

《深圳市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碳普惠方法学(2026修订版)》印发来源:深圳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6-09-22 09:04:30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于9月21日印发《深圳市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碳普惠方法学(2026修订版)》,正式替代此前的试行版。该方法学适用于在深圳碳普惠机制下,对装机容量不超过1MW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所产生温室气体减排量进行科学核算与核证。文件明确了项目准入条件:须为非重点排放单位管辖范围内的独立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关于分布式光伏建设、并网及运行的法律法规与技术标准,并以并网验收文件作为装机容量认定依据。此外,同一申报主体可合并申报多个项目,但其核算周期内年均减排总量不得超过2万吨二氧化碳当量。此举旨在规范小微光伏项目的碳减排价值认定,完善本地碳普惠制度体系。

2026 广东省增量新能源机制电价竞价登记启动 深度解读及申报指南来源:索比光伏网 发布时间:2026-09-16 10:09:04

2026 年广东省增量新能源项目机制电价竞价登记正式启动,集中式光伏、陆上风电不参与,分布式光伏成核心主体,9月14日开启登记,10月13日截止提交材料。本文深度解读竞价范围、申报流程、报价策略、风险提示,附2025年首轮结果参考、粤桂规则对比及全国格局分析,完整版报告扫码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