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5日,新疆塔城地区发布关于印发《关于推动塔城地区分布式光伏和分散式风电科学有序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
《通知》指出,分布式新能源项目要以国土空间规划为依据,不得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分布式新能源项目不得在地区确定的集中式新能源规划区域内建设;分布式新能源项目以在配电系统平衡调节为特性,所发电量应以就近就地消纳为主,鼓励居民通过安装电采暖、充电桩等方式提高绿电消纳能力;分布式新能源接入容量原则上不超过所接主、配变压器容量的80%;分布式新能源开发建设要与开发区域内电网建设、用电负荷相协调,避免远距离、跨区域送电。
原文如下:
责任编辑:周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