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开展电力施工、工程质量专项监管

来源:国家能源局发布时间:2024-03-12 09:20:55

日前,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开展2024年度电力建设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专项监管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电力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管控一批安全风险,消除一批事故隐患,堵塞一批管理漏洞,提升电力建设工程本质安全水平,防范遏制各类事故发生,守住不发生重特大事故的底线。

通知指出,全国电力建设工程各参建单位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设单位要落实首要责任,深刻汲取近年来电力行业事故事件教训,在勘察设计、建设施工、安装调试、竣工验收、工程监理等阶段环节,深入排查整治各类安全风险隐患和管理漏洞短板,重点对照《2024年度电力建设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专项监管检查事项清单》(见附件1)明确的30个检查项目、145项检查内容开展排查整治,切实保障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

原文如下:

国家能源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电力建设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专项监管的通知

国能发安全〔2024〕1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能源局,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各派出机构,可靠性和质监中心,各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中国电力建设企业协会、全国电力安委会各企业成员单位:

近年来,全国电力建设工程数量多、规模大、分布广、种类杂,安全风险长期居高不下,当前已出现事故反弹回潮苗头,安全生产形势较为严峻。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及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统一部署,加强电力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推动电力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国家能源局决定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电力建设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专项监管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监管工作,电力行业各有关单位进一步树牢安全发展理念,进一步增强“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进一步加强电力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管控一批安全风险,消除一批事故隐患,堵塞一批管理漏洞,提升电力建设工程本质安全水平,防范遏制各类事故发生,守住不发生重特大事故的底线。

二、专项监管时间

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至2024年12月。

三、重点任务

全国电力建设工程各参建单位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设单位要落实首要责任,深刻汲取近年来电力行业事故事件教训,在勘察设计、建设施工、安装调试、竣工验收、工程监理等阶段环节,深入排查整治各类安全风险隐患和管理漏洞短板,重点对照《2024年度电力建设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专项监管检查事项清单》(见附件1)明确的30个检查项目、145项检查内容开展排查整治,切实保障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

四、进度安排

(一)集中自查自纠阶段(3—4月)

各电力企业要建立并严格落实电力建设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常态化巡查检查工作机制,对发现的问题要建立清单,并立行立改;问题复杂而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及时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目标,分解责任到岗到人,积极推进整改,确保问题闭环管理。2024年3—4月,各电力企业要结合春季安全生产大检查、春节后开复工安全评估检查等工作安排,集中开展一次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自查自纠行动,并于4月底前将自查自纠问题清单及整改情况报送当地省级电力管理部门和派出机构。

(二)重点督查督导阶段(3—11月)

各省级电力管理部门、各派出机构要跟踪分析研判辖区内电力建设工程安全形势,会同相关专业支撑机构,选择安全生产工作态度不端正、专项监管推进不扎实、风险隐患整治不到位的电力建设工程和相关企业开展督查,其中要对2023年发生过事故现仍在建的工程和2024年发生事故的工程实现督查全覆盖。国家能源局电力安全监管司将会同可靠性和质监中心、相关专业支撑机构及行业协会,对电力建设任务繁重、重大风险隐患突出、事故多发频发的地方和企业开展督导。

(三)总结巩固提升阶段(11—12月)

各省级电力管理部门、各派出机构、全国电力安委会各企业成员单位要边工作、边整改、边巩固、边提升,及时梳理分析专项监管各阶段工作成效。11—12月,要全面汇总本辖区、本企业专项监管工作开展情况,形成总结报告。12月5日前,上述单位要将总结报告连同发现的问题清单(含电子版,格式见附件2)报送国家能源局电力安全监管司。国家能源局将及时编制专项监管总体情况通报。

五、保障措施

(一)迅速部署,扎实推进。各电力企业要深刻认识当前电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严峻复杂形势,高度重视本次专项监管工作,迅速动员部署,缜密组织安排,扎实推动各阶段工作深入开展,务必取得实效。各省级电力管理部门和各派出机构要利用电力安委会、电力专委会等平台渠道,及时将本通知传达至辖区内所有电力企业,并提出明确要求。鼓励各省级电力管理部门和各派出机构联合部署工作、联合监督检查、联合开展执法、联合报送信息材料。

(二)加强检查,严肃问责。各电力企业要加强对所属电力建设工程的巡查检查,及时发现和制止“三违”行为,并严格考核、严肃问责。地方各级电力管理部门和各派出机构要加强协同配合,采用“四不两直”、明察暗访、交叉检查等方式开展督查,综合运用警示、约谈、曝光通报、行政处罚、向国家信用体系推送信息、向司法机关移送问题线索等监督或执法措施,严肃处理电力建设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违法违规行为。

(三)定期通报,强化震慑。国家能源局将按照“多通报、多发督促函、多暗访”的工作要求,建立电力建设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典型问题季度通报制度,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保持电力安全监管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强大震慑。各省级电力管理部门、各派出机构、各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以下简称电力质监机构)要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25日前,将本季度发现的电力建设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典型问题、重大问题,以及监督、执法等情况(含电子版,格式见附件3)报送国家能源局电力安全监管司。国家能源局将及时统计分析,选取具有典型性、代表性、苗头性的问题予以通报;同时,还将根据各省级电力管理部门、各派出机构、各电力质监机构报送典型问题的数量质量及监督执法情况,在专项监管总体情况通报中对“零督查、零问题、零执法”单位作出通报。

联 系 人:胡聪、易俗

联系电话:010-81929276、81929648、81929600(传真)

电子邮箱:gchch@nea.gov.cn

附件:

1.2024年度电力建设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专项监管检查事项清单

2.**单位2024年度电力建设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专项监管总结报告

3.2024年度电力建设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专项监管*季度典型问题和监督执法情况

国家能源局

2024年3月5日



索比光伏网 https://news.solarbe.com/202403/12/376727.html
责任编辑:zhouzhenkun
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版权声明:

本站标注来源为“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索比咨询”的内容,均属www.solarbe.com合法享有版权或已获授权的内容。未经书面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转载、复制、传播等方式使用。

经授权使用者,请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在显著位置标注来源,未经允许不得修改内容。违规者将依据《著作权法》追究法律责任,本站保留进一步追偿权利。谢谢支持与配合!

推荐新闻
通知: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兼任多个项目!来源: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发布时间:2026-07-22 09:25:11

国家能源局于2026年7月10日印发《关于开展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和监理项目负责人违规任职、现场履职不到位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旨在强化电力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管。文件明确:一名注册建造师在同一时期内原则上只能担任一个电力建设工程的施工项目经理;一名注册监理工程师原则上仅可担任一项监理合同的总监理工程师,确需兼任的须经建设单位书面同意且最多不超过三项,并须配备总监代表。通知还细化了例外情形(如分期施工、长期停工等),并要求健全人员任职动态核查、招投标资格审查、项目负责人变更管理及现场履职考勤等制度。同时,强调通过电力质监信息系统加强事前核查与过程监管,对违规任职、人证不符、长期离岗等行为依法依规查处。

浙江监管办征求2026年浙江绿色电力交易及输配电服务合同示范文本意见来源:浙江监管办 发布时间:2026-07-16 09:18:15

浙江监管办于7月14日就2026年浙江省绿色电力交易及输配电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公开征求意见。该示范文本适用于售电公司或批发市场用户(甲方)、绿色电力发电企业(乙方)与电网企业(丙方)三方签订的双边协商绿电交易合同;集中竞价、挂牌等交易形式可不签书面合同,但相关权利义务参照本文本执行。为提升效率,三方可签署承诺书,确认接受浙江电力交易中心发布的交易结果并履行合同约定,无需另行签订正式合同。交易电量、电价等关键要素以交易中心发布结果为准。电网代理用户与绿电企业开展直接交易时,亦参照本合同执行。此外,参与绿电交易的发电企业,其实际结算电量不得再申领国家补贴、申请自愿绿证,且不计入合理利用小时数。

国家能源局多措并举全力保障电力供应平稳有序来源:国家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6-07-15 10:15:13

本文介绍了国家能源局为应对今夏电力供需压力所采取的综合保供举措。面对经济持续回暖、用电需求快速增长(1—5月全社会用电量同比增长5.7%,高技术制造业和第三产业用电增速显著)及全国性持续高温天气双重影响,7月10日全国用电负荷首破历史极值达15.18亿千瓦,多地负荷屡创新高。尽管供需总体平稳、未启动有序用电,国家能源局已进入度夏保供关键期,坚持“一省一策”,通过强化监测预警、多源协同调度(煤电兜底、气电调峰、储能调节、虚拟电厂参与)及守牢民生安全底线(特巡特护重点设施、落实应急抢修机制)三大路径,全力保障电力供应平稳有序。(199字)

全国用电负荷首创历史新高 国家能源局多措并举全力保障电力供应平稳有序来源:国家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6-07-14 09:34:52

本文介绍了2024年夏季全国用电负荷创历史新高的背景、成因及应对举措。7月10日,全国用电负荷达15.18亿千瓦,首次突破历史极值,华北、南方等多地累计59次刷新区域或省级负荷纪录。用电增长主要源于经济持续向好——1—5月全社会用电量同比增长5.7%,其中高技术制造业、充换电服务业及互联网数据服务用电增速分别达9.7%、56.8%和44.6%;叠加7月以来大范围持续高温天气,空调负荷集中释放,进一步推高用电需求。面对保供压力,国家能源局坚持“一省一策”,强化监测预警、多源协同调度与民生用电保障,确保电力供应平稳有序,目前全国未出现有序用电或需求响应情况。(199字)

涉及“十五五”能源规划!国家能源局负责人会见法国电力集团执行董事来源:国家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6-07-03 09:48:56

7月1日,国家能源局副局长何洋在京会见法国电力集团执行董事于云飒,双方围绕中国“十五五”能源规划及清洁能源合作深入交流。何洋指出,“十五五”期间中国将大力推动清洁能源发展,扩大可再生能源投资,并持续优化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欢迎包括法国电力集团在内的外资企业深化在华合作。于云飒表示,中国是法电集团的核心市场,集团愿依托核电等传统技术优势,与中方企业在核电、电气化、新兴能源技术及第三方市场等领域开展务实合作。国家能源局相关司局负责人共同出席会见。(198字)

国家能源局同意内蒙古电力交易中心开展绿证交易来源:国家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6-06-25 14:30:06

国家能源局于2026年6月12日复函内蒙古电力交易中心,原则同意其开展绿色电力证书(绿证)交易工作。此举旨在落实国务院《中国(内蒙古)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及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支持内蒙古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相关政策要求。文件明确要求内蒙古自治区压实主体责任,依据现行绿证核发与交易规则,完善本地实施细则、升级技术平台,并尽快启动绿证交易试点;同时需统筹协调绿证交易与绿色电力交易机制衔接,确保绿证有效承载可再生能源环境属性的认定功能。国家能源局华北监管局将负责试点期间的市场监管与业务指导,重大问题须及时上报。

国家能源局:进一步深化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核发全覆盖来源:国家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6-06-23 22:05:50

国家能源局于2026年6月发布通知,全面推进非公共电网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绿证核发全覆盖。通知明确,“非公共电网项目”包括离网型及接入用户侧内部(如绿电直连)的并网型项目,旨在填补此前绿证核发在该类项目上的空白。文件区分两类实施路径:一类由电网企业或电力交易机构归集计量数据、统一报送核发;另一类由项目业主自行(或委托运营单位)报送电量数据,须完成建档立卡、信用承诺、电量归集、数据校核等环节,并提供计量检定证明及结算凭证等材料。核发后,上网电量对应可交易绿证,自发自用电量对应不可交易绿证;后者可依规划转至终端用户账户。通知还强化了事中事后监管与信用约束机制,要求各级能源主管部门和派出机构加强协同,优先保障重点用能行业项目绿证核发。(199字)

国家能源局有关负责同志就《可再生能源消费最低比重目标和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制度实施办法》答记者问来源:国家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6-06-22 15:48:29

《可再生能源消费最低比重目标和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制度实施办法》是国家能源局等部门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支撑碳达峰目标而制定的顶层制度安排,自2026年8月1日起施行。《办法》构建“消费端刚性义务+消纳端属地责任”双轮驱动机制:一方面,面向重点用能行业(如电解铝、钢铁、数据中心及新能源制造业等)设定可再生能源电力与非电消费最低比重目标,分电力、非电两类核算,并动态纳入新兴高耗能领域;另一方面,面向省级行政区域明确总量及非水电消纳责任权重,实行分区分档、中长期引导(同步下达2026年与2030年指标)和刚性考核。首次将绿氢、绿氨、绿色甲醇等非电利用纳入考核范围,兼顾发展基础与统计能力稳妥推进。配套建立责任分工、奖惩机制(约谈通报、信用约束、绿证补充)及全过程监测监管体系,旨在系统破解消纳瓶颈、优化资源配置、激发绿色消费需求,夯实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的制度根基。(199字)

国家能源局:2026年4月全国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核发及交易数据来源:国家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6-06-01 17:42:11

2026年4月,国家能源局共核发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绿证)2.37亿个,覆盖181.48万个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其中可交易绿证1.77亿个,占核发总量的74.85%;核发电量对应时段主要为2026年3月,占比72.16%。当月全国绿证交易量达7110万个,包括绿色电力交易绿证2972万个和单独交易绿证4138万个。在单独交易中,电量生产年份为2024年、2025年和2026年的绿证分别成交422万、3512万和204万个,对应平均价格依次为1.12元/个、4.63元/个和5.84元/个,呈现随生产年份临近而价格上涨的趋势。

国家能源局:2025年全国共核发绿证29.47亿个来源:国家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6-05-18 09:30:34

5月15日,国家能源局发布的《中国绿色电力证书发展报告》,2025年1—12月,全国共核发绿证29.47亿个,其中可交易绿证18.93亿个。截至2025年12月底,全国累计交易绿证14.83亿个,其中绿证单独交易9.95亿个,绿色电力交易绿证4.88亿个。

华东能源监管局:开展安徽省分布式光伏并网消纳情况专题调研来源:国家能源局华东监管局 发布时间:2026-04-10 09:26:50

近期,随着安徽省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快速发展,全省光伏运行面临新的挑战,为破解消纳难题、保障并网运行安全,华东能源监管局开展安徽省分布式光伏并网消纳情况专题调研。下一步,华东能源监管局将紧扣分布式光伏政策要求,强化监管服务,推动分布式光伏成为绿色低碳转型的核心驱动力,为安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可靠、更高比例绿色能源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