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西、蒙东电网工商业分时电价最新政策公布

来源:内蒙古发改委发布时间:2024-01-29 07:37:59

2023年12月28日,内蒙古发改委发布《关于完善蒙西电网工商业分时电价政策的通知(试行)》、《关于完善蒙东电网工商业分时电价政策的通知(试行)》,对蒙西、蒙东电网工商业分时电价政策进行调整,含清洁供暖用电政策和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用电政策,自2024年2月1日起试行。

详见原文:

呼和浩特市、包头市、锡林郭勒盟、乌兰察布市、鄂尔多斯市、巴彦淖尔市、乌海市、阿拉善盟、二连浩特市发展改革委,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为适应我区新能源大规模发展、电力市场加快建设、电力系统峰谷特性变化等新形势要求,充分发挥分时电价信号作用,更好地服务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机制的通知》(发改价格〔2021〕1093号)精神,现就完善蒙西电网工商业分时电价政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执行范围

除国家有专门规定的电气化铁路牵引用电外的100千伏安及以上执行工商业电价的电力用户。100千伏安以下执行工商业电价的电力用户可选择执行。

二、分季、峰谷时段

(一)大风季(1-5月、9-12月)

峰时段6小时:06:00-08:00、18:00-22:00,平时段9小时:04:00-06:00、08:00-11:00、16:00-18:00、22:00-24:00,谷时段9小时:00:00-04:00、11:00-16:00。

(二)小风季(6-8月)

峰时段6小时:06:00-08:00、18:00-22:00,平时段13小时:0:00-06:00、08:00-11:00、16:00-18:00、22:00-24:00,谷时段5小时:11:00-16:00。

三、峰谷比价

(一)大风季峰平谷交易价格比为1.68:1:0.48,平段价格为平时段平均交易价格,峰段在平段价格的基础上上浮68%,谷段在平段价格的基础上下浮52%。

(二)小风季峰平谷交易价格比为1.54:1:0.44,平段价格为平时段平均交易价格,峰段在平段价格的基础上上浮54%,谷段在平段价格的基础上下浮56%。

四、尖峰、深谷电价

每年6-8月实施尖峰、深谷电价,尖峰时段为每日19:00-21:00,尖峰电价在峰段价格基础上上浮20%;深谷时段为每日13:00-15:00,深谷电价在谷段价格基础上下浮20%。

五、清洁供暖用电

直接参与电力市场交易及由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的工商业电力用户清洁供暖用电,交易价格执行工商业分时电价,峰段、平段执行相应电压等级的输配电价,谷段输配电价按平段输配电价的50%执行。

六、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用电

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公共停车场中设置的充电设施用电执行工商业分时电价。到2030年前,对实行两部制电价的集中式充换电设施用电免收需量(容量)电费。

七、执行方式

电力市场交易主体在签订中长期交易合同时,应当同时申报用电曲线、反映各时段价格,原则上峰谷时段及峰谷电价浮动比例不低于本通知明确的对应峰谷时段及峰谷电价浮动比例;未申报用电曲线或未形成分时价格的,结算时交易价格按本通知规定的峰谷时段及峰谷电价浮动比例执行。

电力现货市场结算(含试结算)电量,其交易价格不受本通知分时电价时段及浮动比例限制,按照蒙西电力现货市场交易有关规则执行,由市场形成有效的分时电价信号,为分时电价机制动态调整提供参考。

八、其他事项

(一)本通知中所指的月份,为供电单位对各电力用户的抄表周期或抄表例日所属月份,峰平谷时段为所属月份的抄见电量。

(二)鼓励工商业用户通过配置储能、开展综合能源利用等方式降低峰时段用电负荷、增加谷时段用电负荷,通过改变用电时段降低用电成本。

(三)输配电价、上网环节线损费用、系统运行费用、政府性基金及附加、功率因数调整电费不执行分时电价。

(四)电网公司应为工商业用户提供分时完整性计算服务,对采集电量曲线数据缺失的异常情况,应通过拟合方式补充完整后执行。

(五)清洁供暖、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用电分表计量、单独计价。清洁供暖分时电价执行时间为每年度的供热期,请各盟市发展改革委根据当地实际供热情况,对供热期予以明确,本通知涉及的政策调整从下一供暖期开始执行。

(六)电网企业要对分时电价收入情况单独归集、单独反映。

(七)各盟市发展改革委和供电企业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加强政策宣传引导,全面准确解读分时电价政策,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确保分时电价政策平稳实施。

本通知自2024年2月1日起试行,现行政策与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规定为准。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反馈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价格收费管理处)。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2月28日 

呼伦贝尔市、兴安盟、通辽市、赤峰市发展改革委,国网内蒙古东部电力有限公司:

为适应我区新能源大规模发展、电力市场加快建设、电力系统峰谷特性变化等新形势要求,充分发挥分时电价信号作用,更好地服务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机制的通知》(发改价格〔2021〕1093号)精神,现就完善蒙东电网工商业分时电价机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执行范围

除国家有专门规定的电气化铁路牵引用电外的100千伏安及以上执行工商业电价的电力用户。100千伏安以下执行工商业电价的电力用户可选择执行。

二、峰谷时段

峰时段8小时:06:00-09:00、17:00-22:00,平时段8小时:05:00-06:00、09:00-11:00、14:00-17:00、22:00-24:00,谷时段8小时:11:00-14:00、00:00-05:00。

三、峰谷比价

峰平谷交易价格比为1.68:1:0.48,平段价格为平时段平均交易价格,峰段在平段价格的基础上上浮68%,谷段在平段价格的基础上下浮52%。

四、尖峰、深谷电价

每年6-8月实施尖峰、深谷电价,尖峰时段为每日18:00-20:00,尖峰电价在峰段价格基础上上浮20%;深谷时段为每日12:00-14:00,深谷电价在谷段价格基础上下浮20%。

五、清洁供暖用电

直接参与电力市场交易及由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的工商业电力用户清洁供暖用电,交易价格执行工商业分时电价,峰段、平段执行相应电压等级的输配电价,谷段输配电价按平段输配电价的50%执行。

六、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用电

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公共停车场中设置的充电设施用电执行工商业分时电价。到2030年前,对实行两部制电价的集中式充换电设施用电免收需量(容量)电费。

七、执行方式

电力市场交易主体在签订中长期交易合同时,应当同时申报用电曲线、反映各时段价格,原则上峰谷时段及峰谷电价浮动比例不低于本通知明确的对应峰谷时段及峰谷电价浮动比例;未申报用电曲线或未形成分时价格的,结算时交易价格按本通知规定的峰谷时段及峰谷电价浮动比例执行。

电力现货市场结算(含试结算)电量,其交易价格不受本通知分时电价时段及浮动比例限制,按照蒙东电力现货市场交易有关规则执行,由市场形成有效的分时电价信号,为分时电价机制动态调整提供参考。

八、其他事项

(一)本通知中所指的月份,为供电单位对各电力用户的抄表周期或抄表例日所属月份,峰平谷时段为所属月份的抄见电量。

(二)鼓励工商业用户通过配置储能、开展综合能源利用等方式降低峰时段用电负荷、增加谷时段用电负荷,通过改变用电时段降低用电成本。

(三)输配电价、上网环节线损费用、系统运行费用、政府性基金及附加、功率因数调整电费不执行分时电价。

(四)电网公司应为工商业用户提供分时完整性计算服务,对采集电量曲线数据缺失的异常情况,应通过拟合方式补充完整后执行。

(五)清洁供暖、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用电分表计量、单独计价。清洁供暖分时电价执行时间为每年度的供热期,请各盟市发展改革委根据当地实际供热情况,对供热期予以明确,本通知涉及的政策调整从下一供暖期开始执行。

(六)电网企业要对分时电价收入情况单独归集、单独反映。

(七)各盟市发展改革委和供电企业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加强政策宣传引导,全面准确解读分时电价政策,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确保分时电价政策平稳实施。

本通知自2024年2月1日起试行,现行政策与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规定为准。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反馈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价格收费管理处)。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2月28日  

附:政策解读:

关于完善蒙西电网、蒙东电网工商业分时电价的政策解读

一、什么是分时电价政策?

分时电价是基于电能时间价值设计的、引导电力用户削峰填谷、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经济运行的一项重要机制,它将一天划分为峰、平、谷三个时段,对各时段分别制定不同的电价水平,使分时段电价水平更加接近电力系统的供电成本,以充分发挥电价信号作用,引导电力用户尽量在高峰时段少用电、低谷时段多用电,从而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提升系统整体利用效率、降低社会总体用电成本。

二、内蒙古为什么要完善工商业分时电价政策?

2021年,我区印发《关于蒙西电网试行分时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内发改价费字〔2021〕1130号)、《关于蒙东电网试行分时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内发改价费字〔2021〕1129号),自2021年11月开始试行蒙西电网、蒙东电网分时电价政策。

两年来,自治区加快建设国家重要能源和战略资源基地,全力推进能源绿色发展转型。2023年底,新能源装机规模将突破9000万千瓦,占电力总装机规模的44%,新增装机规模达到3000万千瓦,预计新能源发电量达到1650亿千瓦时,新能源的总装机、新能源新增装机、新能源发电量均居全国第一。高占比新能源运行特性较传统电网发生重大变化,新能源消纳压力持续增大,电力平衡日趋紧张。

进一步优化完善分时电价政策,合理拉大峰谷电价价差,优化时段划分,能有效引导用户在低谷时段多用电,在高峰时段少用电,适应风电、光伏等新能源快速发展,对保障电力安全、稳定、经济运行,支撑新型电力系统建设,降低经济社会运行成本,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具有积极意义。

三、内蒙古工商业分时电价政策主要作了哪些调整优化?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机制的通知》(发改价格〔2021〕1093号)要求,新的政策重点在两方面进行调整优化。一是按照“将系统供需紧张、边际供电成本高的时段确定为高峰时段,引导用户节约用电、错峰避峰;将系统供需宽松、边际供电成本低的时段确定为低谷时段,促进新能源消纳,引导用户调整负荷”精神,对2021年蒙西电网、蒙东电网峰平谷时段划分进行了微调,更好适应电网净负荷曲线变化特征。二是按照“合理确定峰谷电价价差,原则上不低于3:1”要求,适度拉大峰谷时段价差,达到3.5:1,为自治区储能产业发展创造更大盈利空间,引导负荷侧用户通过优化用电方式削峰填谷,有效缓解电力保供和新能源消纳的压力。

四、内蒙古完善分时电价政策作了哪些工作准备?

与之前的政策相比,此次出台的政策更加科学合理。2023年年初,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会同蒙西电网、蒙东电网,委托华北电力大学、东南大学需求侧管理研究所开展了原有政策的评估研究,提出了优化调整的建议。多次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专家论证会;并公开征求社会意见,反复研究修改完善后报请自治区人民政府审议通过。

五、调整后的工商业分时电价主要内容有哪些?

自2024年2月1日起,分时电价政策的执行范围将调整为除国家有专门规定的电气化铁路牵引用电外的100千伏安及以上执行工商业电价的电力用户,100千伏安以下执行工商业电价的电力用户可选择执行。

(一)峰谷时段

1.蒙西电网:

(1)大风季(1-5月、9-12月)

峰时段6小时:06:00-08:00、18:00-22:00,平时段9小时:04:00-06:00、08:00-11:00、16:00-18:00、22:00-24:00,谷时段9小时:00:00-04:00、11:00-16:00。

(2)小风季(6-8月)

峰时段6小时:06:00-08:00、18:00-22:00,平时段13小时:0:00-06:00、08:00-11:00、16:00-18:00、22:00-24:00,谷时段5小时:11:00-16:00。

2.蒙东电网:

峰时段8小时:06:00-09:00、17:00-22:00,平时段8小时:05:00-06:00、09:00-11:00、14:00-17:00、22:00-24:00,谷时段8小时:11:00-14:00、00:00-05:00。

(二)峰谷比价

蒙西电网大风季峰段在平段价格的基础上上浮68%,谷段在平段价格的基础上下浮52%;小风季峰段在平段价格的基础上上浮54%,谷段在平段价格的基础上下浮56%。

蒙东电网峰段在平段价格的基础上上浮68%,谷段在平段价格的基础上下浮52%。

六、新的工商业分时电价政策对电力用户会产生怎样的影响?

新的工商业分时电价政策有利于促进新能源消纳,能够更好引导工商业用户错峰用电,保障电力体系安全稳定。对能够错峰用电用户可以进一步降低电费成本,对难以错峰用电用户电费总体保持稳定。

七、对执行工商业电价电力用户的建议?

对于具备灵活调节能力的用电用户,建议通过调整用电时段安排,增加谷段用电、减少峰段用电,从而节约用电成本。对于调节能力弱的用电用户,尤其是用电负荷集中在高峰负荷时段的用户,建议改进生产方式或建设储能设施。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的企业要主动了解政策、熟悉政策,选取最适合自己、最经济的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方式,签订合理的市场交易合同。可通过企业联合会、企业家联席会等方式开展信息共享,提升在市场交易中的话语权,争取最优电力价格。

八、是否对居民、农业用户产生影响?

本次分时电价调整的对象为执行工商业电价的电力用户,不涉及居民、农业电力用户,不会对居民、农业电力用户产生影响。


责任编辑:zhouzhenkun
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版权声明:

本站标注来源为“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索比咨询”的内容,均属www.solarbe.com合法享有版权或已获授权的内容。未经书面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转载、复制、传播等方式使用。

经授权使用者,请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在显著位置标注来源,未经允许不得修改内容。违规者将依据《著作权法》追究法律责任,本站保留进一步追偿权利。谢谢支持与配合!

推荐新闻
福建电力现货市场9月30日起“转正”来源:福建省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6-09-23 08:48:04

福建电力现货市场将于2026年9月30日正式运行,标志着其历时七年多的探索实践进入新阶段。该市场自2019年6月启动模拟试运行,2025年3月起开展连续全月结算试运行,并于同年9月深化为连续结算试运行,迄今已平稳运行超18个月,经受了迎峰度夏、度冬、汛期、极端天气及重大活动保电等多重场景检验。评估显示,其规则体系健全,风险防控、信息披露、信用管理等制度完善,技术系统与人员保障到位,且与省间及区域市场衔接有序。经第三方评估认定具备转正条件,并获省政府同意及国家发改委、能源局备案。至此,全国正式运行的省级电力现货市场增至10个。

10月1日起施行!安徽电力调频辅助服务市场实施细则(试行)来源:华东能源监管局 发布时间:2026-09-18 09:36:57

为适应新型电力系统发展需求,安徽三部门于2026年9月15日联合印发《安徽电力调频辅助服务市场实施细则(试行)》,自10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细则》旨在落实国家关于电力辅助服务市场化改革的顶层设计,应对新能源高比例接入带来的频率调节压力,并激励独立储能、虚拟电厂等新型主体参与。主要内容涵盖市场成员、交易组织、计量结算等八大章节及四项技术附录;重点优化了准入门槛(如将新型主体容量要求由10兆瓦降至1兆瓦)、申报与出清机制、单一制里程补偿价格体系,以及“谁受益、谁分摊”的费用传导机制。后续将加强宣贯实施与动态评估,支撑能源绿色低碳转型。(198字)

山东调整分时电价峰谷时段,2026年10月1日起执行来源:国网山东电力 发布时间:2026-09-11 08:56:32

山东省发改委发布通知,自2026年10月1日起调整工商业分时电价机制,旨在强化电价引导作用,促进削峰填谷、缓解电力供需矛盾并提升新能源消纳能力。政策明确工商业用户中容量补偿电价、上网环节线损费用、系统运行费用及电网代理购电价格(不含电气化铁路牵引用电)执行分时电价,其他分摊费用除外。浮动比例为:高峰上浮70%、低谷下浮70%、尖峰上浮100%、深谷下浮90%。峰谷时段按季节动态划分,全年分为四段,各含不同谷、深谷、峰、尖峰及时段;平时段为峰谷时段之外的其余时间。此外,居民充电桩、电动自行车充换电设施、农业生产用电及青岛、淄博“电代煤”用户可自愿参与,其低谷时段统一为23:00至7:00,其余时段与工商业保持一致。(199字)

华北电网新能源最大发电电力超两亿千瓦来源:能源中国客户端 发布时间:2026-09-09 08:51:52

9月3日,华北电网新能源最大发电电力达2.1亿千瓦,成为全国首个突破2亿千瓦大关的区域电网,创历史新高。该区域新能源装机容量、瞬时出力及发电量均居国家电网各区域首位。自2022年首次达到1亿千瓦以来,仅用4年时间实现翻倍增长。为支撑大规模新能源安全高效并网,国网华北分部依托调度、技术、协同“三个平台”,统筹省级电力公司制定专项行动方案,着力保障“量升率稳”。具体举措包括:修订并网调度指南、前置解决并网难题;推动新建新能源场站实测建模全覆盖,构建“风险评估—技术管控—措施落地”闭环管理体系;规范启动调试流程,强化并网安全管控。今年1至8月,累计服务新增新能源并网容量3017万千瓦。

冀发改运行〔2026〕719号解读|河北南部电网电力现货市场正式转正 交易机制与产业影响全梳理来源:索比光伏网 发布时间:2026-09-01 14:12:11

冀发改运行〔2026〕719号河北南部电网电力现货市场正式转正深度解读,全国第八个京津冀首个现货市场,详解日前+实时交易机制、价格峡谷曲线、分布式光伏参与路径、独立储能三重收益,分析各主体影响与风险,完整版报告扫码获取。

2026年9月份广东电网企业代理购电工商业用户电价出炉来源:广东省太阳能协会 发布时间:2026-08-31 07:31:59

广东电网近日公布2026年9月工商业用户代理购电价格。本次电价适用于由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的各类工商业用户,覆盖珠三角五市、惠州、江门、东西两翼及粤北山区等全部区域。电价按用电性质分为单一制和两部制两类,并同步执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其中,珠三角地区代理购电价格环比上涨6.5%,其余区域电价明细亦一并公布。该电价自2026年9月1日起执行,是广东电力市场交易机制下电网代理购电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反映当月电力供需、燃料成本及系统运行等综合因素变化。(198字)

山东:峰谷时段动态调整 、大幅增加峰谷时长 !来源:山东省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6-08-31 07:11:02

本文介绍了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山东省分时电价政策优化方案(征求意见稿)》,旨在通过完善分时电价机制,更好发挥价格信号作用,引导用户削峰填谷、缓解电力供需矛盾、提升新能源消纳能力。方案主要包含两项优化:一是放宽峰谷时段总时长限制,将全年高峰和低谷时段上限分别由2190小时提高至2628小时,尖峰与深谷时段上限由1200小时提高至1500小时,并探索区域错时执行以匹配各地用电特性;二是建立峰谷时段动态调整机制,允许在电力供需紧张或天气异常等情况下,由国网山东电力公司提前15天优化未执行时段,同时明确新旧零售套餐的执行衔接规则。该方案正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6年9月3日。

452.8MW!黑龙江公布2026第三季度分布式光伏电网可开放容量表来源:黑龙江省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6-08-26 17:07:15

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2026年8月26日发布公告,公布全省2026年第三季度分布式光伏接入电网的可开放容量为452.8兆瓦。该数据由国网黑龙江省电力公司依据《分布式电源接入电力系统承载力评估导则》(DL/T 2041–2025)开展系统性承载能力评估后测算得出,旨在科学引导分布式光伏项目的规划与建设。公告明确,此举是为了支持省内分布式光伏健康、有序发展,避免接入规模超出电网消纳能力。省发改委表示,将联合国网黑龙江电力公司建立常态化机制,定期开展并公开发布电网承载力评估结果,为项目开发提供及时、准确的容量信息支撑。

安徽:完善非电网直供电政策,光储供电损益双方共享共摊来源:安徽省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6-08-12 09:30:05

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发布通知,进一步完善非电网直供电价格政策,旨在优化营商环境、规范收费行为、降低终端用户用电成本。文件明确非电网直供电是指由商业综合体、产业园区、物业等主体统一报装后向内部终端用户转供电的情形,并排除增量配电网企业等特定主体。政策优化计价方式:对不具备分时计量条件的用户,按“当月平均电价×(1+协商确定的供电损耗率,上限10%)”计费;具备条件的则执行省电力公司发布的分时电价标准;涉及光伏、储能或参与电力市场交易所形成的损益,由供电主体与终端用户依权责对等、公平合理原则协商共享共摊。同时,通知严格规范收费行为,禁止电费加收、分摊公共费用及自用电成本,并要求电费台账公开、抄表周期一致、加强监管与政策宣贯。新规自2026年9月1日起施行。

河北南部电网电力现货市场转入正式运行来源:河北省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6-08-10 10:08:05

河北南部电网电力现货市场于2025年3月1日启动连续结算试运行,历经迎峰度夏、度冬、极端天气及重大活动保电等多场景检验,运行平稳有序,机制有效。试运行期间,市场在价格信号发现与传导、保障电力供应、促进清洁能源消纳和优化资源配置等方面成效显著,有力支撑了区域电力安全稳定供应与能源绿色转型。依据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相关文件要求,经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家主管部门备案,该市场自2026年8月1日起转入正式运行,成为全国第八个正式运行的电力现货市场,继山西、广东、山东、甘肃、蒙西、湖北、浙江之后落地实施。(199字)

城建环卫车辆充电站建设商谁靠谱?一站式环卫场站优选阳光新能源来源:中华网 发布时间:2026-07-29 17:32:04

本文围绕城建环卫车辆充电站建设难题,系统分析了当前环卫场站普遍面临的五大痛点:场地受限与电力增容困难、夜间集中充电导致电网冲击大、露天恶劣环境对设备耐用性要求高、电费占比高致运营成本压力大、以及缺乏全流程专业服务支撑运维。针对这些问题,文章重点介绍了阳光新能源提出的定制化解决方案:依托“魔方”技术平台,集成光储充一体化系统,实现削峰填谷与降本增效;提供三级标准化场站配置,适配不同规模需求;并通过全链条数智服务(涵盖科学选址、智能设计、云平台远程运维等),保障建设质量与长期稳定运行。全文强调,阳光新能源凭借全栈自研能力、特种车辆场景经验及行业技术服务实力,成为环卫领域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优选合作方。(198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