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设置深谷电价 深谷时段电价在平段电价基础上下浮90%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时间:2023-09-05 13:38:28

9月1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有关事宜的通知,通知指出,一、优化峰谷时段划分。延长午间谷段时长,调整后的峰平谷时段分别为:

高峰时段8小时:8:00—11:00,19:00—24:00;

平时段8小时:11:00—13:00,17:00—19:00,0:00—4:00;

低谷时段8小时:4:00—8:00,13:00—17:00。

二、扩大峰谷浮动比例。在平段电价基础上,高峰、低谷电价上下浮动幅度扩大至75%。

三、设置深谷电价。5、6、7、8月份14:00—16:00由低谷时段调整为深谷时段,深谷时段电价在平段电价基础上下浮90%。尖峰时段保持不变,1、11、12月份19:00—21:00、7月份21:00—23:00,尖峰时段电价在平段电价基础上上浮100%。

四、做好政策衔接。所有经营主体参与交易均应按规定的用电时段划分和浮动比例申报用电曲线。对已形成的交易合同,电量按时段内小时数均分转至调整后时段内,对应电价暂不变;对新签订的交易合同,约定时段和浮动比例与分时电价政策不符的,合同结算时按本通知规定执行。工商业用户电价构成中的上网环节线损费用、输配电价、系统运行费用、政府性基金及附加不参与分时电价浮动。

原文如下: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

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有关事宜的通知

新发改规〔2023〕11号

各地、州、市发展改革委,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新疆电力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为充分发挥分时电价信号作用,更好服务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建设,促进能源绿色低碳发展,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机制的通知》(发改价格〔2021〕1093号)要求,现就进一步完善我区分时电价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优化峰谷时段划分。延长午间谷段时长,调整后的峰平谷时段分别为:

高峰时段8小时:8:00—11:00,19:00—24:00;

平时段8小时:11:00—13:00,17:00—19:00,0:00—4:00;

低谷时段8小时:4:00—8:00,13:00—17:00。

二、扩大峰谷浮动比例。在平段电价基础上,高峰、低谷电价上下浮动幅度扩大至75%。

三、设置深谷电价。5、6、7、8月份14:00—16:00由低谷时段调整为深谷时段,深谷时段电价在平段电价基础上下浮90%。尖峰时段保持不变,1、11、12月份19:00—21:00、7月份21:00—23:00,尖峰时段电价在平段电价基础上上浮100%。

四、做好政策衔接。所有经营主体参与交易均应按规定的用电时段划分和浮动比例申报用电曲线。对已形成的交易合同,电量按时段内小时数均分转至调整后时段内,对应电价暂不变;对新签订的交易合同,约定时段和浮动比例与分时电价政策不符的,合同结算时按本通知规定执行。工商业用户电价构成中的上网环节线损费用、输配电价、系统运行费用、政府性基金及附加不参与分时电价浮动。

五、相关要求。各地发展改革委、电网企业要精心组织实施,加大政策宣传,指导企业做好生产安排,提升政策执行效果。电网企业应提供分时电价完整性计算服务,对采集电量曲线数据缺失的异常情况,应通过拟合方式补充完整后执行;要密切跟踪电力系统峰谷特性变化,及时评估分时电价机制执行情况,并于每年3月底前将上一年度分时电价执行情况书面报送我委。

本通知自2023年10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5年。现行政策与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规定为准。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2023年8月30日


索比光伏网 https://news.solarbe.com/202309/05/371446.html

责任编辑:zhouzhenkun
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版权声明:

本站标注来源为“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索比咨询”的内容,均属www.solarbe.com合法享有版权或已获授权的内容。未经书面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转载、复制、传播等方式使用。

经授权使用者,请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在显著位置标注来源,未经允许不得修改内容。违规者将依据《著作权法》追究法律责任,本站保留进一步追偿权利。谢谢支持与配合!

推荐新闻
陕西机制电价结果:风电0.352、光伏0.35元/千瓦时,机制比例18~90%来源:新能源云 发布时间:2025-12-04 09:57:05

日前,陕西2025年6月1日(含)至2026年12月31日(含)机制电价出清结果,风电、光伏机制电价分别为0.352、0.35元/千瓦时,基本贴近竞价上限。

四川仍按现行分时电价执行来源: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官网 发布时间:2025-12-03 16:31:34

12月1日,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官网发布了《四川2026年电力市场交易总体方案(征求意见稿)》及《四川电力市场规则体系V4.0(征求意见稿)》在线意见征集情况。文件明确,2025年11月20日至2025年11月26日,通过省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征集期间,共收到反馈意见5条,建议内容均为分时电价政策方面。经认真研究,已采纳相关意见建议,对分时电价执行方式进行优化调整,零售用户非现货联动电量按照现行分时电价政策执行。

冀北电网调整分时电价,午间谷电延长至3小时来源: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5-12-01 14:40:10

11月26日,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关于优化调整冀北电网工商业及其他用户分时电价政策的通知。文件指出,平段电价为代理购电当月平均购电价格,高峰和低谷电价在平段电价基础上分别上下浮动70%;尖峰电价在高峰电价基础上上浮20%;深谷电价在低谷电价基础上下浮20%。

冀北电网工商业及其他用户分时电价政策再征意见来源: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5-11-17 15:02:38

11月10日,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再次公开征求《关于优化调整冀北电网工商业及其他用户分时电价政策的通知》意见的公告。相较于上次征求意见稿,本次新增冀北电网可选择执行峰谷分时电价的用户范围:铁路、行政机关、学校、部队、监狱、医院、城乡供水、增量配电网、发电企业的购电、城乡路灯用电。(二)上网环节线损费用、输配电价、系统运行费用、政府性基金及附加、历史偏差电费不参与峰谷分时电价浮动。

新疆136号文:存量电价0.25~0.262元/度,30%~50%;增量机制70%,0.15~0.262元/度来源: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5-11-17 07:44:25

11月14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兵团贯彻落实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实施方案》意见建议的公告。存量项目补贴项目:机制电量30%,机制电价0.25元/千瓦时;平价项目:机制电量比例50%,机制电价0.262元/千瓦时。增量项目机制电量:比例70%。竞价区间:暂定0.15元/千瓦时—0.262元/千瓦时。师市电网企业暂不能组织竞价的,机制电价参照自治区年度新能源增量项目机制电价水平执行。

浙江机制电价竞价:竞价上下限0.242~0.393元/度,单项目≤90%,12年来源:浙江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5-11-13 17:03:39

11月13日,浙江发改委印发《关于开展2025年新能源增量项目机制电价第1次竞价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本次竞价主体范围为2025年6月1日(含)至2025年12月31日(含)全容量投产的统调新能源项目和2025年6月1日(含)至本通知发布之日(含)全容量投产并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的非统调集中式新能源项目。

江苏136号文竞价:电价0.25~0.391元/度,机制电量130亿千瓦时,单体不超90%来源:江苏省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5-11-12 08:23:22

11月11日,江苏省发改委发布《关于开展2025-2026年新能源增量项目机制电价竞价工作等有关事项的通知》。竞价申报电量规模按照不低于机制电量总规模的125%设定,如全部竞价项目申报电量低于机制电量总规模的125%,机制电量总规模相应缩减。单个项目竞价电量申报比例上限,不高于其预计年度上网电量的90%。

贵州机制电价竞价:机制电量≤90%、下限0.19、0.25元/度,期限12年来源:贵州省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5-11-06 10:06:39

11月4日,贵州省发改委发布《贵州省增量新能源项目可持续发展机制竞价实施细则(试行)》《贵州省新能源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实施细则(试行)》,就两个文件公开征求意见。1)机制电量根据竞价结果确定机制电量比例,但不得超过其当期全部上网电量的90%。贵州省增量新能源项目机制电价竞价上下限分别为:风电:0.19~0.3515元/度;光伏:0.25~0.3515元/度。3)执行年限增量项目执行期限为12年。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5年11月4日至17日。

重庆机制电价竞价:0.2-0.3964元/度,规模48.6亿度,单体90%来源:国网新能源云 发布时间:2025-11-04 08:46:46

国网重庆电力负责对新能源项目提交资料的完整性、合规性进行审核。价格出清结束后,国网重庆电力负责对出清的项目名称项目类型、机制电量比例、机制电价标准等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结束且各方无异议后,国网重庆电力将竞价结果报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委、市能源局,由市发展改革委在门户网站发布竞价结果。

重庆136号文竞价:电价0.3964~0.2元/度、12年;机制电量48.6亿度、单体90%来源: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5-10-30 08:16:41

近日,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委员会、重庆市能源局印发《关于2025—2026年度新能源机制电价竞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根据文件:(一)电量规模。单个项目机制电量申报比例上限为90%。风电、光伏发电项目竞价上限均为0.3964元/千瓦时,竞价下限均为0.2元/千瓦时。3.“厂用电率”为全市该类型电源2022—2024年平均厂用电率,其中风电为0.8%,光伏为1.3%。2.完整性承诺。

福建136号文:存量机制电量100%、电价0.3932元/度;增量比例90%来源: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5-10-29 08:20:35

10月28日,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能源局福建监管办公室发布关于印发《福建省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增量项目机制电量:项目机制电量上限按照中标电量确定,选择比例方式的,按照中标电量除以该项目全年预测上网电量确定。原则上按年组织,视情况调整竞价组织频次,2025年开展首次竞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