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明确:各地将现行差别电价、阶梯电价、惩罚性电价政策整合为统一的差别化电价政策 !

来源:国家发改委发布时间:2026-06-16 08:52:27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有关部门印发《关于开展重点行业节能降碳改造攻坚三年行动的通知》(发改环资〔2026〕698号,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

明确各地区可结合实际将现行差别电价、阶梯电价、惩罚性电价政策整合为统一的差别化电价政策,在市场交易电价基础上每度加价不超过0.1元,加价电费用于冲减系统运行费用。

2026年起,以钢铁、电解铝、水泥、平板玻璃、炼油、乙烯、合成氨、甲醇、煤电等9个行业为重点,利用3年时间全面实施节能降碳改造,推动企业能效碳效水平应提尽提,行业绿色低碳发展水平明显提升。2028年起,结合实际视情进一步拓展实施范围,增加其他行业压茬推进,各地区可结合工作需要先行有序开展。

充分发挥节能降碳标准牵引倒逼作用,能效未达到强制性能耗限额标准限定值和基准水平的项目,应于2028 年底前完成改造,力争达到标杆水平,不能按期完成改造或改造后仍不符合要求的项目应按规定淘汰关停;能效优于基准水平的项目,应按要求推动能效水平应提尽提。

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同志就《通知》答记者

问:《通知》出台的背景和意义是什么?

答:节能降碳改造是提升能源利用效率、减少碳排放的关键举措,也是扩大有效投资、促进产业提质升级的重要支撑。2025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要求深入推进重点行业节能降碳改造,“十五五”规划《纲要》将重点行业领域节能降碳纳入109项重大工程,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期印发的《关于更高水平更高质量做好节能降碳工作的意见》也对相关工作作出部署安排。

重点行业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规模大、强度高,是提高能效、压减煤炭、降低碳排放的重中之重。据有关行业协会摸排测算,目前粗钢、电解铝、水泥熟料、平板玻璃等行业能效标杆水平产能占比仍不足30%,部分行业还有超过10%的产能能效低于基准水平,节能降碳改造还存在巨大空间。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入挖掘重点行业节能降碳潜力,加快绿色低碳转型步伐,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了《通知》,加强重点行业节能降碳改造攻坚,将利用3年时间推动重点行业企业应改尽改、能效碳效水平全面提升,为推进和实现碳达峰提供有力支撑,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腾出充足空间、提供绿色动能。

问:《通知》提出了哪些目标?

答:《通知》提出,到2028年底,钢铁、电解铝、水泥、平板玻璃、炼油、乙烯、合成氨、甲醇等工业重点行业达到现行能效标杆水平的产能比例平均提高20个百分点,煤电行业力争提高15个百分点,能效基准水平以下产能基本清零,累计形成节能量1亿吨标准煤以上、减排二氧化碳2亿吨以上。

问:《通知》部署了哪些重点任务?

答:《通知》结合实际分行业细化部署了节能降碳改造重点任务,主要可以概括为以下3个方面:

一是推广应用先进节能降碳技术装备。加快高炉大比例球团冶炼、新型稳流保温铝电解槽、窑炉富氧(全氧)燃烧系统、高效催化裂化烟气轮机等工艺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推动锅炉、电机、风机、泵、空压机、变压器、汽轮机等用能设备更新升级。

二是推动重点工序和装置改造升级。聚焦能源消耗关键环节,推动高炉、转炉、铝电解槽、玻璃窑炉等工序和装置节能降碳改造,实施煤电机组节能降碳改造和快调、深调、宽负荷等高效调节能力改造,加快行业限制类工艺装置改造升级。

三是推动能源消费绿色化、低碳化。加强能源资源梯级回收利用,实施余热回收、余能发电等改造升级,强化副产煤气、余热余压等资源高效回收,推广低温余热发电等技术。实施原料燃料绿色低碳替代和用能系统电气化改造,推动具备条件的煤电机组实施低碳化改造。

问:《通知》提出了哪些政策保障措施?

答:《通知》围绕资金支持、价格调节、政策激励、标准引领等方面,进一步加强重点行业节能降碳改造政策保障。

一是加强资金支持保障。加大中央投资支持力度,对符合条件的项目按核定总投资20%的比例给予资金补助,优先支持改造后能效达到标杆水平的项目。鼓励地方统筹运用现有资金渠道加力支持改造项目实施,鼓励金融机构提供多元化金融产品服务。

二是完善价格引导调节。明确各地区可结合实际将现行差别电价、阶梯电价、惩罚性电价政策整合为统一的差别化电价政策,在市场交易电价基础上每度加价不超过0.1元,加价电费用于冲减系统运行费用。

三是强化政策衔接激励。存量工业企业通过节能降碳改造减少的二氧化碳排放量,经核定后可作为本地区新(改、扩)建“两高”工业项目的碳置换来源。对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重点行业,支持碳排放强度优于基准值的企业获得合理碳排放配额收益。

四是严格标准引领约束。能效未达到强制性能耗限额标准限定值和基准水平的项目,应于2028年底前完成改造。持续完善重点行业能耗和碳排放限额、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能效等标准,及时更新重点行业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

问:如何推动《通知》各项任务有效落实?

答:重点行业节能降碳改造是一项系统性工作,需要充分发挥各有关方面的力量。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强化跟踪评估和督促指导,推动《通知》各项目标任务落实落地。各地区要将重点行业节能降碳改造纳入年度重点工作安排,加强统筹谋划和部署推进,强化日常调度和监督管理。重点行业企业要履行节能降碳改造主体责任,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方案,加快实施改造升级,中央企业要发挥示范表率作用。节能降碳中心系统、相关行业协会、各类节能服务机构要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支撑做好重点行业节能降碳改造相关工作。

原文如下: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开展重点行业

节能降碳改造攻坚三年行动的通知

发改环资〔2026〕69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生态环境厅(局)、国资委、能源局,有关中央企业: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政府工作报告部署,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决定组织开展钢铁、电解铝、水泥、平板玻璃、炼油、乙烯、合成氨、甲醇、煤电等重点行业节能降碳改造攻坚三年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入实施节能降碳改造是党中央和国务院部署的一项重要任务,既有利于加快绿色低碳转型、支撑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也有利于扩大有效投资、促进产业提质升级。各有关部门、地方和企业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采取有力有效措施,扎实推动落实。

二、重点行业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的规模大、强度高,是提高能效、压减煤炭消费、降低碳排放的重中之重。2026年起,以钢铁、电解铝、水泥、平板玻璃、炼油、乙烯、合成氨、甲醇、煤电等9个行业为重点,利用3年时间全面实施节能降碳改造,推动企业能效碳效水平应提尽提,行业绿色低碳发展水平明显提升。2028年起,结合实际视情进一步拓展实施范围,增加其他行业压茬推进,各地区可结合工作需要先行有序开展。

三、各有关部门和地方要加大引导支持力度,持续完善政策措施,充分调动企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加强对节能降碳改造的监督管理,督促相关企业切实履行节能降碳主体责任,积极实施节能降碳升级改造,加快形成实际的节能、减煤和降碳成效。

附件:重点行业节能降碳改造攻坚三年行动计划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生 态 环 境 部

国务院国资委

国 家 能 源 局

2026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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