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所有光伏项目用地都得到了充分保障

来源: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发布时间:2023-07-25 22:01:29

7月25日,四川省经信厅在关于政协四川省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关于建设更具竞争力的光伏产业体系 加快推进我省光伏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第1317号提案的复函中指出,对纳入国省重大项目清单的光伏项目用地,所需计划指标全额保障;未纳入的,由各地通过盘活存量土地所产生计划指标予以保障,市县计划指标确有不足的,年底视全省计划指标结余情况,统筹调剂支持。今年也将继续执行这一政策。二是优化指标配置方式。按照“凡用地、先挖潜”的工作要求,创新“增存挂钩”机制,将规划、计划指标分配使用与存量土地处置相挂钩,倒逼各地加大存量土地盘活力度。所有光伏项目用地都得到了充分保障。

能耗指标保障方面,四川省将根据国务院印发的相关要求,对于经过科学论证,符合国家及我省产业政策、达到能效水平要求,对地区和全省能耗强度降低有支撑作用的项目,都将予以积极支持。电价保障方面按照我省现有政策,2023年已将符合条件的多晶硅企业纳入省内电力市场交易战略长协支持范围。

原文如下:

关于政协四川省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关于建设更具竞争力的光伏产业体系 加快推进我省光伏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第1317号提案的复函

川经信提案〔2023〕87号

谢毅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建设更具竞争力的光伏产业体系 加快推进我省光伏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第1317号提案)收悉,我厅高度重视,经商自然资源厅等相关部门,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大力推动我省光伏产业高质量建圈的建议

(一)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方面。我厅会同省经济合作局深入开展晶硅光伏产业招商引资工作,启动制造业招商引资“百日攻坚”第三季行动,加大晶硅光伏重点产业链上下游企业招引力度,积极补齐产业链缺失环节,不断夯实产业链薄弱环节,做优产业链优势环节,促进全省产业错位协同高质量发展,打造世界级晶硅光伏产业集群。

(二)解决晶硅光伏产业发展要素保障问题方面。近年来,我省根据相关用地政策,精准保障重大项目用地指标。一是分级

分类保障项目用地。对纳入国省重大项目清单的光伏项目用地,所需计划指标全额保障;未纳入的,由各地通过盘活存量土地所产生计划指标予以保障,市县计划指标确有不足的,年底视全省计划指标结余情况,统筹调剂支持。今年也将继续执行这一政策。二是优化指标配置方式。按照“凡用地、先挖潜”的工作要求,创新“增存挂钩”机制,将规划、计划指标分配使用与存量土地处置相挂钩,倒逼各地加大存量土地盘活力度。所有光伏项目用地都得到了充分保障。能耗指标保障方面,我省将根据国务院印发的相关要求,对于经过科学论证,符合国家及我省产业政策、达到能效水平要求,对地区和全省能耗强度降低有支撑作用的项目,我们都将予以积极支持。电价保障方面按照我省现有政策,2023年已将符合条件的多晶硅企业纳入省内电力市场交易战略长协支持范围。

(三)加强物流运输基础设施保障方面。我省将立足四川本地产业优势,按照差异化发展要求,打造专业性物流中心;加强与云、桂两省合作,建立连接东南亚和南亚的铁路运输通道;加强与国内外铁路部门、物流企业和货代公司的合作;引入并借助优质战略投资者的优势,鼓励国内企业到中欧班列沿线国家建设合作园区;丰富班列产品,扩展国际贸易。同时,将继续扩大中欧班列、“蓉桂新”“蓉桂港”铁海联运模式、东盟班车品牌影响力。加快推进淮州站(金堂)综合交通枢纽、成金简快速、成绵高速扩容工程等项目建设,持续推进成都港沱江港区、通用航空港和金堂综合交通枢纽项目。持续推动岷江港航电综合开发、乐山港主要作业区、岷江老木孔航电枢纽建设。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将持续推进四川省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助推我省物流行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

二、关于积极培育我省本土光伏独角兽企业的建议

按照省委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工业化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的相关要求,我厅将深入推进制造业企业“贡嘎培优”行动计划,实行“一企一策”支持企业做大做强。着力培育产业主导力强的领航企业、对产业链节点有控制力的单项冠军企业(产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独角兽企业、瞪羚企业,对符合条件的优先纳入省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给予积极支持。实施“天府峨眉计划”“天府青城计划”,着力引育一批高端战略人才、创新领军人才、国际经营管理人才等,推动人才、企业和资本高质量联动;依托我省产业资源优势和清洁能源优势,加快打造晶硅光伏领域拥有着核心技术和竞争力的独角兽企业。

三、关于充分挖掘我省光伏产业配套要素条件和优势的建议

(一)重点推进我省光伏发电基地建设。我省将出台促进晶硅光伏产业高质量发展相关实施意见,积极推动“三州一市”集中式光伏发电站建设,积极支持整县分布式光伏试点,加快成都市金堂县、攀枝花市西区、广元市旺苍县、南充市嘉陵区、阿坝州茂县和凉山州德昌县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鼓励其他具备条件的县(市、区),有序发展屋顶分布式光伏。引导省内光伏电站项目使用本地造光伏产品,促进晶硅光伏产业向后端延伸,探索光伏发电入网机制。

(二)充分发挥清洁资源优势,积极释放政策红利。省级相关单位将联合相关电力企业研究前期相关用电政策对全省产业发展的积极影响,并充分结合我省绿色能源优势,按照省委、省政府推动绿色低碳优势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部署安排,对符合要求的晶硅光伏等产业在能源要素保障上给予支持,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

(三)利用中欧班列地理优势,激活绿色贸易动能。我省将依托西部陆海新通道和中欧班列的交通物流优势,加快完善重点区域铁路港口建设与提档升级,打通光伏产品物流大通道,建设辐射欧洲、中亚及东南亚市场的光伏产品出口集散基地。支持我省龙头企业依托资源优势、绿色能源优势和交通物流优势,积极参与“碳足迹”认证,打造具备全球竞争力和影响力的绿色产品供应链。

感谢您对我省晶硅光伏产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材料工业处 谭溶;联系电话:028-86255470)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3年7月24日


责任编辑:zhangwei_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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